第五屆(2009年)理事會第二次會議紀錄
跳到主要內容區
字級

第五屆(2009年)理事會第二次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
2009年2月8日 20:00
內容
地點:張永墩會長會館
主席:張永墩
司儀:林睿昇
紀錄:孫秘書
出席:張永墩、郝紹淳、張加政、林睿昇、陳俊元、陳文吉、易昌運
列席:創會長 許清海、前會長 蘇華章、中一區執行長 呂英澤、文化城分會會長 張嘉倫、台中女分會會長 陳麗珍、來賓 張茗富、來賓 謝創斌
請假:廖福添、吳佳霙、王英丞、蔡瑞文、林建宏
缺席:
內容:
案由(一) 2009年理事會自律公約金規則內容,請討論案。
〈提案人:秘書長 林睿昇 副署人:理事 王英丞〉
說明:依據理事會第一次會議案由(二十)第一條決議辦理外,其餘修正部分如辦法。
辦法:
1. 提高理事會守時禮節及開會效率,理事自律公約金須先行繳交2,400元整。
2. 缺席者,每次罰金200元;
遲到(主席宣佈開會)早退(未到自由發言時)者,罰金200元整;
服裝不整者(領帶、襯衫、西褲、皮鞋、團隊背心),罰金200整;
嚼檳榔、抽菸者,罰金200元整;
會議中手機鈴響,罰金500元整;
主席缺席罰500元,開會時間超過三小時者,罰金1,000元整。
3. 出勤者,自律公約金於每次理事會無息退還200元整。
4. 自由發言時,由財務長執行出缺狀況之報告。
5. 自律公約金於繳交會費時一併繳交。
6. 得不論理由3次未出席理事會,其餘皆以自律公約處置。
7. 年度全勤者,會長頒發一仟元整,以茲鼓勵。
決議:除以下修正內容外,其餘照案通過。
1. 提高理事會守時禮節及開會效率,理事自律公約金須先行繳交2,400元整。
2. 缺席者,每次罰金200元;
遲到(理事會決議之開會時間)早退(未到自由發言時)者,罰金100元整;
服裝不整者(領帶、襯衫、西褲、皮鞋、團隊背心),罰金100整;
嚼檳榔、抽菸者,罰金100元整;
會議中手機鈴響,第一次罰金100元整、第二次罰金200元整,依此類推;
主席缺席罰500元,開會時間超過三小時者,罰金1,000元整。
6. 得不論理由得向會長請假3次,其餘皆以自律公約處置。

案由(二) 本會拜訪亞哥母會,請討論案。。
〈提案人:副會長 郝邵淳 副署人:理事 林建宏〉
說明:依據年度工作計劃表辦理,以參與母會理事會為主。
辦法:1.時間:2009年○月○○日(星期○○)上午○○點整
2.地點:
3.召集人:
決議:推舉副會長郝劭淳為召集人,其餘委由召集人與亞哥母會協調與決定。



案由(三) 年度會友通訊錄製作、總幹事,請討論案。
〈提案人:秘書長 林睿昇 副署人:財務長 陳俊元〉
說明:依據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辦法:由理事會推舉總幹事人選。
決議:
推舉總幹事由編輯委員會輔導理事林建宏擔任,如理事林建宏有任何異議(因未出席)改由第二候選人副會長張加政擔任。


案由(四) 年度組織系統表,請討論案。
〈提案人:秘書長 林睿昇 副署人:財務長 陳俊元〉
說明:為確實發揮團隊力量,做好分工合作之精神,茲做以下組織之分配。
辦法:詳附件(一)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五) 本會協助創世基金會義賣財務表,請審查案。
〈提案人:理事 蔡瑞文 副署人:理事 林建宏〉
說明 : 依據第一次理事會決議舉辦活動後,為達財務透明、公正審查之。
辦法:如下表
創世基金會義賣財務表
收入 支出
義賣 捐贈創世基金會
 $ 1,929 -$1,000
會長贊助本會
 $ 71
合計 結餘
$2,000 $1,000
盈餘 $1,000
決議:依第一次理事會決議義賣盈餘部份,一半捐贈創世基金會,一半為本會之經費


案由(六) 2009年三月份月例會舉行時間、地點、辦法、總幹事,請討論案。
〈提案人:理事 陳文吉 副署人:財務長 陳俊元〉
說明:依據年度工作計劃於在三月份舉辦月例會活動。
辦法:1.時間:2009年三月○○日(星期○○)上午○○點整
2.地點:
3.活動內容:
4.經費:會撥10,000元
5.總幹事:副會長 郝邵淳
決議:通過舉行時間為3/1(日),經費會撥10,000元整,其餘委由總幹事決定



案由(七) 社會青年申請入會,請討論案。
〈提案人:秘書長 林睿昇 副署人:財務長 陳俊元〉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草案第二章第七至八條規定辦理。
共有兩位申請入會見習,名冊詳下列附表
姓名 職業 地址 電話 介紹人
廖國益 古典洋酒 台中市北屯區崇德路2段308號 0931-636077 許清海
許銘宏 百加得 0926-633926 許清海
辦法:入會見習由理事之審查,以無記名投票並經出席理事三分之二同意之。
決議:於下次理事會前向秘書處補齊資料後,再提申請。


案由(八) 黎明盃羽毛球會內賽,討論案。
〈提案人:秘書長 林睿昇 副署人:理事 林建宏〉
說明:依據年度工作計劃於五月份舉辦。
辦法:1.時間:2009年五月  日(星期  )上午  點整
2.地點:
3.活動內容:
4.經費:會撥    元
5.總幹事: 
決議:總幹事由財務長陳俊元擔任之,其餘由總幹事於理事會中提出案由討論


案由(九) 本會參與台中市區分會首席拜訪市政府機關人員,請討論案。。
〈提案人:副會長 郝邵淳 副署人:副會長 張加政〉
說明:依據2009年度台中市區分會長會議第二次會議決議辦理,每分會以四人為限。
辦法:1.時間:2009年二月十日(星期二)14:00~17:00
2.拜會地點:分別為市警局、市政府、市議會
3.召集人:
決議:召集人由副會長郝劭淳擔任,其餘照案通過。


案由(十) 本會參與台中市區執行長盃羽球賽,請討論案。。
〈提案人:財務長 陳俊元 副署人:秘書長 林睿昇〉
說明:依據2009年度台中市區分會長會議第二次會議決議辦理。
辦法:1.時間:2009年三月十五日(星期日)13:00
2.地點:名園羽球館
3.費用:    
4.召集人:
決議:比賽採雙打制,費用為每人150元註冊費,召集人由副會長張加政擔任,隊員為財務長陳俊元,其餘照案通過。




案由(十一) 本會參加台中女青商承辦「會議規範講習會」課程,請討論案。。
〈提案人:秘書長 林睿昇 副署人:財務長 陳俊元〉
說明:依據2009年度台中市區分會長會議第二次會議決議辦理。
辦法:1.時間:2009年二月二十一日(星期六)9:00~17:00
2.地點:台中市崇德路3段112號 (莉凱家俱-崇德八路口)
3.經費:每分會1,200元/不限人數
4.召集人:
決議:召集人由副會長郝邵淳擔任,其餘照案通過

案由(十二) 2009年二月份財務表審查案。
〈提案人:財務長 陳俊元 副署人:秘書長 林睿昇〉
說明:為達財務公正公平與透明化,於每月理事會會議審查之。
辦法:由理事會審查並通過2009年二月份財務表(附件二)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十三) 2009年理事會第三次時間、地點、召集人討論案。
〈提案人:秘書長 林睿昇 副署人:財務長 陳俊元〉
說明:
1. 依據理事會第一次預備會決議辦理: 每個月第二個星期一(晚上八點整)
2. 名間友好會將於本次會議來訪
辦法:1.時間– 3月9日(星期 一 ),晚上八點整。
2.地點–(徵求是否有會友願意提供場地)
決議: 由祕書長林睿昇提供公司之會議室為開會地點
(台中市中港路一段160號35樓A棟)
發佈單位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