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國際青年商會第二十八屆(九十七年度)第二次預備理事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7年12月18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2008年會長 李維翰
司儀:黃兄弟主委橧銍
紀錄:曾子僑
出席:李維翰、買基福、陳吉龍、張世勳、何裕誌、魏俊宏、張志帆、洪金豐、賴進雄、陳宜欣、陳哲琳、余佳鴻
列席:蘇耿祺、陳威旭、賀中原、鄧滄淵、黃橧銍、柯富元、莊筑媮、張政平、詹仲平、施梓宜、陳麒翔、李世偉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 主席宣佈開會
二、 朗誦青商信條
三、 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四、 主席致詞
五、 來賓致詞
六、 報告事項
七、 討論事項:
案由一:九十七年度組織系統表請討論案 。(主席交議)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本會九十七年度財務預算表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如附件二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三:本會九十七年度會務執行人員自律公約金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提升本會會務執行人員開會或參加例會及各項活動, 鼓勵踴躍出列席,擬出獎懲方法。
辦法:如附件三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四:本會九十七年度統一賀禮發放標準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如附件四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五:本會會友參加總會、中區、台中縣各項訓練課程及講習會補助經費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鼓勵會友參與各項訓練課程,提升會友素質。
辦法:1.由本會訓練委員會提撥三分之一經費。
2.2008年會長贊助三分之一經費。 (不限次數)
3.參加學員自行負擔三分之一費用。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六:本會助理秘書小姐聘任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助理秘書為一年一聘任期制。
辦法:1.薪資每個月18,000元加一個月年終獎金。
2.勞健保由本會全額支付。
3.任期:97年1月1日起至97年12月31日止為期一年。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七:本會會議規範研討會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讓會友更了解會議規範、條例及如何提出適當的動議,
讓會議進行更順利更有效率。
辦法:1.由6位理事分成6組,組員為各輔導委員會成員,輪值表如下:
2.由每次理事會中提出會議規範條例,會議中研討。
月份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召集人 余佳鴻 陳哲琳 陳宜欣 賴進雄 洪金豐 廖本豐 余佳鴻 陳哲琳 陳宜欣 賴進雄 洪金豐 廖本豐
副召集人 黃橧銍 賴稻豐 黃文宏 邱韋嘉 楊雅茹 林宗慶 秦志強 張政平 詹仲平 柯富元 葉子健 江思涵
決議:修正後通過
八、臨時動議
九、自由發言
十、散會
主席:2008年會長 李維翰
司儀:黃兄弟主委橧銍
紀錄:曾子僑
出席:李維翰、買基福、陳吉龍、張世勳、何裕誌、魏俊宏、張志帆、洪金豐、賴進雄、陳宜欣、陳哲琳、余佳鴻
列席:蘇耿祺、陳威旭、賀中原、鄧滄淵、黃橧銍、柯富元、莊筑媮、張政平、詹仲平、施梓宜、陳麒翔、李世偉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 主席宣佈開會
二、 朗誦青商信條
三、 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四、 主席致詞
五、 來賓致詞
六、 報告事項
七、 討論事項:
案由一:九十七年度組織系統表請討論案 。(主席交議)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本會九十七年度財務預算表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如附件二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三:本會九十七年度會務執行人員自律公約金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提升本會會務執行人員開會或參加例會及各項活動, 鼓勵踴躍出列席,擬出獎懲方法。
辦法:如附件三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四:本會九十七年度統一賀禮發放標準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如附件四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五:本會會友參加總會、中區、台中縣各項訓練課程及講習會補助經費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鼓勵會友參與各項訓練課程,提升會友素質。
辦法:1.由本會訓練委員會提撥三分之一經費。
2.2008年會長贊助三分之一經費。 (不限次數)
3.參加學員自行負擔三分之一費用。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六:本會助理秘書小姐聘任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助理秘書為一年一聘任期制。
辦法:1.薪資每個月18,000元加一個月年終獎金。
2.勞健保由本會全額支付。
3.任期:97年1月1日起至97年12月31日止為期一年。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七:本會會議規範研討會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讓會友更了解會議規範、條例及如何提出適當的動議,
讓會議進行更順利更有效率。
辦法:1.由6位理事分成6組,組員為各輔導委員會成員,輪值表如下:
2.由每次理事會中提出會議規範條例,會議中研討。
月份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召集人 余佳鴻 陳哲琳 陳宜欣 賴進雄 洪金豐 廖本豐 余佳鴻 陳哲琳 陳宜欣 賴進雄 洪金豐 廖本豐
副召集人 黃橧銍 賴稻豐 黃文宏 邱韋嘉 楊雅茹 林宗慶 秦志強 張政平 詹仲平 柯富元 葉子健 江思涵
決議:修正後通過
八、臨時動議
九、自由發言
十、散會
發佈單位
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