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區執行長盃金口獎比賽
會務活動
不分區
總會
活動日期 : 2006-04-30 13:30
活動地點:溪湖鎮湖東國小(溪湖鎮大溪路二段423號
活動地址:
活動內容:
一、承辦單位:員林國際青年商會
二、報到時間:95年4月30日(星期日)下午一時
三、比賽時間:95年4月30日(星期日)下午一時三十分
四、比賽地點:溪湖鎮湖東國小(溪湖鎮大溪路二段423號)
五、保 證 金:每人500元
1.每分會至少推派二名參加。
2.本活動基於鼓勵會友踴躍報名參加,不收報名費,只收保證金。未報到者,沒收保證金;如期參賽者,則全數退還。
六、比賽規則:1.所有選手須於正式比賽前三十分鐘完成報到手續,並完成出場順序抽籤,遲到者得由主席代抽出場序次,不得異議!
2.比賽進行中得依序出場,連續唱名三次未到者,無論任何理由,均視同自願放棄比賽。
七、語言分組:國語、台語、英語三組(各組人數未達三人以上(含三人)則改採表演賽方式舉辦,並不予敍獎。)
八、優勝獎勵:精美獎盃及獎品一份
九、比賽指定題目:愛
十、評分標準:
1.演講內容:45%(含組織、結構、事理、分析)
2.演說技巧:30%(含演說能力、口齒語調、道具運用能力)
3.服裝儀態:15%(含儀容風度、舉止動作)
4.時間控制:10%
十一、演說時間:
標準時間『六分鐘』,彈性上下增減三十秒
扣分說明:以三十秒為一單位(含三十秒);不足『五分三十秒』者,每一單位扣一分;超過『六分三十秒』者,每一單位扣一分。
十二、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4月14日(星期五)下午5點截止
活動地址:
活動內容:
一、承辦單位:員林國際青年商會
二、報到時間:95年4月30日(星期日)下午一時
三、比賽時間:95年4月30日(星期日)下午一時三十分
四、比賽地點:溪湖鎮湖東國小(溪湖鎮大溪路二段423號)
五、保 證 金:每人500元
1.每分會至少推派二名參加。
2.本活動基於鼓勵會友踴躍報名參加,不收報名費,只收保證金。未報到者,沒收保證金;如期參賽者,則全數退還。
六、比賽規則:1.所有選手須於正式比賽前三十分鐘完成報到手續,並完成出場順序抽籤,遲到者得由主席代抽出場序次,不得異議!
2.比賽進行中得依序出場,連續唱名三次未到者,無論任何理由,均視同自願放棄比賽。
七、語言分組:國語、台語、英語三組(各組人數未達三人以上(含三人)則改採表演賽方式舉辦,並不予敍獎。)
八、優勝獎勵:精美獎盃及獎品一份
九、比賽指定題目:愛
十、評分標準:
1.演講內容:45%(含組織、結構、事理、分析)
2.演說技巧:30%(含演說能力、口齒語調、道具運用能力)
3.服裝儀態:15%(含儀容風度、舉止動作)
4.時間控制:10%
十一、演說時間:
標準時間『六分鐘』,彈性上下增減三十秒
扣分說明:以三十秒為一單位(含三十秒);不足『五分三十秒』者,每一單位扣一分;超過『六分三十秒』者,每一單位扣一分。
十二、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4月14日(星期五)下午5點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