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度訓練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會議日期
2001年1月7日 19:00
內容
地點: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行政大樓7樓第一會議室
主席:主任委員 吳燕卿
司儀:執行委員 陳慧文
紀錄:總會秘書處 盧春鳳
出席:吳燕卿、陳國榮、孫易新、楊文西、韓瑞信、陳國崇、林東鴻、郭志峰、簡志達、
周欽俊、劉峰銘、毛芳喬、陳慧文、劉燦樹
列席:鄭煒煌、逄志剛
請假:賴國文(公)、陳在忠(公)、陳江泗(公)、陳明助(公)、陳英明(事)
缺席:章文政、林明源、朱賦恩、陳文浩、練國昌、黎淑娟、王健強、吳幸文、楊文國、黃南榮
內容:
案由(一):九十年度訓練委員會第一次預備會議紀錄追認,請通過案。
總幹事陳國榮提案,委員陳國崇副署)
說 明:如附件(一)
辦 法:1.追認通過後,各項決議依計劃實施。
決 議:如說明辦法照案通過
案由(二):九十年度基礎講師培訓營、總會講師訓練營課程表,請討論案。
(總幹事陳國榮提案,委員韓瑞信副署)
說 明:1.為期課程標準化,培訓營課程就基礎講師應具備之素養與條件而設計。
2.課程表如附件(二)
辦 法:1.課程表通過後,班主任依課程延聘講師,並依課表操課。承辦分會配合課程
需要安排教學場地、講師接送、住宿、學員招生、接送食宿,並編製預算
表,訂定註冊費,送本會通過後實施。
決 議:如說明辦法照案通過
案由(三):總會講師聯誼會會員大會召開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總幹事陳國榮提案,委員簡志達副署)
說 明:1.總會講師聯誼會因故停止運作,為維續訓練工作之運作,發揮講師聯誼會對
青商素質提昇之功能,應重新召開會員大會繼續運作。
辦 法:1.會員大會時間:90年2月3日下午2時,地點:高雄市大八飯店。
2.會員註冊每人新台幣1,000元整
3.會員大會內容委請原總召集人陳國榮,依聯誼會組織辦法規劃。
4.開會通知由總會發文、郵寄,郵資、印刷費自註冊費中歸墊。
決 議:如說明辦法照案通過
案由(四):九十年度執行幹事聘任,請通過案。(總幹事陳國榮提案,委員劉峰銘副署)
說 明:1.為落實推動年度計劃各項工作,需聘執行幹事五名,協助訓練工作之執行。
2.依本委員會組織簡則規定辦理
辦 法:1.擬聘郭祥威(花崗)、王至劭(龍井)、賴美媖(沙鹿)、楊義浤(春秋閣)、
蔣東庭(陽明山) 等五名為執行幹事。
2.執行幹事協助總幹事執行本委員會訓練計劃之運作執行。
決 議:原賴美媖(沙鹿)經由委員提議,改聘王愛(梧棲)擔任,修正後通過。並發文予
各執行幹事列席開會。
案由(五):由總會承辦世界總會EXCEL中文班,請討論案。
(委員孫易新提案,委員劉燦樹副署)
說 明:如附件(三)
決 議:1.承辦單位:總會訓練委員會
2.總幹事:孫易新委員,副總幹事:章文政副主委
3.經費:請總幹事負責規劃,多退少補。
案由(六):本委員會第二次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總幹事陳國榮提案,委員郭志峰副署)
說 明:1.依第一次預備會決議之時間:90年3月7日,地點:總會會議室。
決 議:如說明照案通過
十、臨時動議:
案由(一):增列九十年度工作計劃第24項“會議規範講習會”訓練課程,請討論案。
(總幹事陳國榮提案)
說 明:因“會議規範”乃青商三寶之一,每年皆列入區會工作計劃中。九十年度起,
因區會廢除,且未列入才能發展委員會本年度工作計劃。擬由本會增列此講習
會訓練課程於九十年度工作計劃中。
辦 法:1.會議規範講習會分為基礎、進階兩班。
2.由各分區各辦一場,共10場。
3.經費:5,000元/場*5區*2場=50,000元,由工作計劃表中第22項赴大陸開
設相關訓練課程中撥付。
決 議:如說明辦法照案通過,由陳總幹事負責本計劃,並協調人選負責召集並執行。
主席:主任委員 吳燕卿
司儀:執行委員 陳慧文
紀錄:總會秘書處 盧春鳳
出席:吳燕卿、陳國榮、孫易新、楊文西、韓瑞信、陳國崇、林東鴻、郭志峰、簡志達、
周欽俊、劉峰銘、毛芳喬、陳慧文、劉燦樹
列席:鄭煒煌、逄志剛
請假:賴國文(公)、陳在忠(公)、陳江泗(公)、陳明助(公)、陳英明(事)
缺席:章文政、林明源、朱賦恩、陳文浩、練國昌、黎淑娟、王健強、吳幸文、楊文國、黃南榮
內容:
案由(一):九十年度訓練委員會第一次預備會議紀錄追認,請通過案。
總幹事陳國榮提案,委員陳國崇副署)
說 明:如附件(一)
辦 法:1.追認通過後,各項決議依計劃實施。
決 議:如說明辦法照案通過
案由(二):九十年度基礎講師培訓營、總會講師訓練營課程表,請討論案。
(總幹事陳國榮提案,委員韓瑞信副署)
說 明:1.為期課程標準化,培訓營課程就基礎講師應具備之素養與條件而設計。
2.課程表如附件(二)
辦 法:1.課程表通過後,班主任依課程延聘講師,並依課表操課。承辦分會配合課程
需要安排教學場地、講師接送、住宿、學員招生、接送食宿,並編製預算
表,訂定註冊費,送本會通過後實施。
決 議:如說明辦法照案通過
案由(三):總會講師聯誼會會員大會召開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總幹事陳國榮提案,委員簡志達副署)
說 明:1.總會講師聯誼會因故停止運作,為維續訓練工作之運作,發揮講師聯誼會對
青商素質提昇之功能,應重新召開會員大會繼續運作。
辦 法:1.會員大會時間:90年2月3日下午2時,地點:高雄市大八飯店。
2.會員註冊每人新台幣1,000元整
3.會員大會內容委請原總召集人陳國榮,依聯誼會組織辦法規劃。
4.開會通知由總會發文、郵寄,郵資、印刷費自註冊費中歸墊。
決 議:如說明辦法照案通過
案由(四):九十年度執行幹事聘任,請通過案。(總幹事陳國榮提案,委員劉峰銘副署)
說 明:1.為落實推動年度計劃各項工作,需聘執行幹事五名,協助訓練工作之執行。
2.依本委員會組織簡則規定辦理
辦 法:1.擬聘郭祥威(花崗)、王至劭(龍井)、賴美媖(沙鹿)、楊義浤(春秋閣)、
蔣東庭(陽明山) 等五名為執行幹事。
2.執行幹事協助總幹事執行本委員會訓練計劃之運作執行。
決 議:原賴美媖(沙鹿)經由委員提議,改聘王愛(梧棲)擔任,修正後通過。並發文予
各執行幹事列席開會。
案由(五):由總會承辦世界總會EXCEL中文班,請討論案。
(委員孫易新提案,委員劉燦樹副署)
說 明:如附件(三)
決 議:1.承辦單位:總會訓練委員會
2.總幹事:孫易新委員,副總幹事:章文政副主委
3.經費:請總幹事負責規劃,多退少補。
案由(六):本委員會第二次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總幹事陳國榮提案,委員郭志峰副署)
說 明:1.依第一次預備會決議之時間:90年3月7日,地點:總會會議室。
決 議:如說明照案通過
十、臨時動議:
案由(一):增列九十年度工作計劃第24項“會議規範講習會”訓練課程,請討論案。
(總幹事陳國榮提案)
說 明:因“會議規範”乃青商三寶之一,每年皆列入區會工作計劃中。九十年度起,
因區會廢除,且未列入才能發展委員會本年度工作計劃。擬由本會增列此講習
會訓練課程於九十年度工作計劃中。
辦 法:1.會議規範講習會分為基礎、進階兩班。
2.由各分區各辦一場,共10場。
3.經費:5,000元/場*5區*2場=50,000元,由工作計劃表中第22項赴大陸開
設相關訓練課程中撥付。
決 議:如說明辦法照案通過,由陳總幹事負責本計劃,並協調人選負責召集並執行。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