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三年度第四次理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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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年度第四次理事會議

會議日期
2003年4月6日 19:30
內容
地點:會館(台中市永春東路684號)
主席:會長 吳偉旭
司儀:秘書長 李再益
紀錄:秘書 黃馨慧
出席:吳偉旭、姚尚志、林永豐、李再益、邱泰源、吳啟榮、何麗華
列席:林漢城、王麗雅、蔡明亮、賴英助、賴昱誠、張錫藤、林敏聰、何功奇、沈忠杰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 11 人,實到 7 人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宣讀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六、介紹來賓:
七、主席致詞:
八、來賓致詞:
九、會務報告:
十、討論事項:
案由(一)通過九十三年度三月份財務收支案。
(提案人:邱財務長泰源,副署人:林副會長永豐 )
說明:如附件1
決議:通過。
案由(二)中一區執行長盃保齡球賽召集人選討論案。
(提案人:何理事麗華,副署人:姚副會長尚志)
說明:1.時間-93年4月11日PM5:30(星期日)
2.地點-大功圓保齡球館(台中市公園路146號)
3.召集人- 賴英助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三)通過十週年慶財源開發討論案。
(提案人:李秘書長再益,副署人:邱財務長泰源)
說明:1.依本會十週年慶典第四次籌備會決議通過前會長責任額一萬元整。
2.理監事責任額 3000 元(會長15000元、常務理(監)事7000元)
3.特刊廣告財開如下/
封面內頁$10000元 底頁(內)$10000元底頁(外)$15000元
全頁$5000元 半頁$3000元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四)新會員入會見習案。
(提案人:張理事嘉倫,副署人:林副會長永豐)
說明:姓 名 生 日 職 業 推薦人
沈忠杰 64.12.08 開大通信 李再益
決議:如說明通過。
十一、臨時動議
十二、自由發言
十三、散會
發佈單位
文化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