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三年度五月份理事會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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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年度五月份理事會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
2004年5月6日 19:15
內容
地點:板橋市文化路一段259號4樓 電話:(02)2254-6860
主席:李寶玲
司儀:張良如
紀錄:朱蕙伸
出席:李寶玲、張良如、朱蕙伸、黃薏庭、劉玉鳳、許美昭、施秀娟
列席:呂淑慧
請假:
缺席:
內容:
說明: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 9 位、實到 7 位 ,已達法定人數。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五、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六、主席致詞: 自律公約第一次實施,就有人被罰款,請多注意。很多會要開,請大家注意開會時間。
七、報告事項: 1) 保齡球賽。 2) 會長不在期間,請副會長代理。
八、討論事項
案由一:本會93年度獎勵評審委員會委員人選聘任案
說 明:參照章程,第八章第45條 ( P15 )
決 議: 林娟妃、李寶玲、黃薏庭、陳麗玲、劉玉鳳、梁麗雲、陳碧玉、李潓纓、張秋貝
共九位,由林娟妃擔任主委。

案由二:本會93年度長期發展委員會委員人選聘任案
說 明:參照章程,第八章第46條 ( P16 )

決 議:林娟妃、李寶玲、黃薏庭、陳麗玲、劉玉鳳、李潓纓、張秋貝共七位,由林娟妃擔任主委。

案由三:本會93年度選務委員會委員人選聘任案
說 明:參照章程,第四章第22條 ( P27 )
決 議:林娟妃、李寶玲、黃薏庭、陳麗玲、劉玉鳳、梁麗雲、陳碧玉共七位,由林娟妃擔任主委。

案由四:本會93年度理事一職請討論案
說 明: 提名會友施秀娟擔任九十三年度理事一職
決 議: 過半數,照案通過。

案由五:本會93年度六月份月例會總幹事人選聘任請討論案
說 明:原輪職理事為黃薏庭,因擔任未婚聯誼活動總幹事,另聘施秀娟擔任六月份月例會總幹事一職
決 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六:本會93年度六月份月例會時間、地點、活動內容請討論案
說 明: 時間:6月19日星期六 PM 4:00
地點:授權總幹事另行通知
活動內容:晶彩人生示範教學講座
決 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七:本會93年度六月份月例會財務預算表請討論案
說 明:如附件一
決 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八:本會93年度六月份月例會組織系統表請討論案
說 明:如附件二
決 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九:本會第三十屆週年慶暨七月份月例會總幹事、時間請討論案
決 議:總幹事:許美昭
時間:7月17日 星期六


九、臨時動議
十、自由發言
十一、散會
發佈單位
台北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