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中山國際青年商會九十三年度理事會預備會議第一次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3年12月1日 19:30
內容
地點:主意餐廳(台北市青島東路4-7號)
主席:林會長元翔
司儀:馬仁旭
紀錄:秘書處
出席:林元翔、劉秀珍、詹家和、蔡茂森、孔令峰、馬仁旭、余亮台、余紫齡、葉嘉毅、洪英傑
列席:張文維、謝國華、梅期皓、徐慧明、關雲秋、龍山2001年會長 孫祝信
請假:許佳玲
缺席:
內容:
案由一:本會九十三年度工作主題及工作方針請討論案。
說 明:總會公佈九十三年度精神標語為「打造希望台灣、培育青年領袖」,會務目標為「讓青商走出去、讓社區走進來、讓台灣走出去、讓世界走進來」,工作重點為「讓青商成為青年的代言人」。
決 議:通過九十三年度工作主題為「打造希望台灣、培育青年領袖」,工作方針為「讓青商成為青年的代言人」;工作方向為「讓青商走出去、讓社區走進來、讓台灣走出去、讓世界走進來」。
案由二:本會九十三年度工作委員會設置確定請討論案。
說 明:擬設置○1國際事務委員會○2公共關係委員會○3會員擴展委員會○4才能發展委員會○5編輯紀錄委員會。
決 議:通過
案由三:本會九十三年度常設委員會設置確定請討論案。
說 明:擬設置○1獎勵評審委員會○2會章顧問委員會○3基金保管委員會○4長期發展委員會○5選務委員會。
決 議:通過
案由四:九十三年度理事輔導之工作委員會請討論案。
說 明:如附件一。
決 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五:九十三年度副會長輔導之理事請討論案。
說 明:如附件一。
決 議:通過
案由六:九十三年度組織系統表確定案。
說 明:如附件一。
決 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七:九十三年度重大慶典活動總幹事及月例會輪值主席人選討論案。
說 明:如附件二。
決 議:通過。
案由八:九十三年度理事會開會時間、地點確定案
說 明:九十二年度開會時間訂於每月第二週星期一下午七時卅分整,地點在主意餐廳。
決 議:通過,並請秘書處依規定寄發開會通知。
案由九:九十三年度會費及見習費、重大慶典註冊費收費標準請討論案。
說 明:九十二年度為各項費用為:基本會友會費:8,000元,新會友會費:9,000元,見習費:1,000元整,重大慶典註冊費:4,500元整(全國年會1,600、北區大會800、北二區聯合月例會700、六中聯合月例會800、山之盟聯合月例會800)
決 議:通過,費用援九十二年例徵收。
案由十:九十三年度會費繳交日期及權責請討論案。
說 明:九十二年度為:理監事成員於元月底前繳交,其餘會友於三月底前繳交,未於上述規定日期繳交者暫停會員基本權利。
決 議:通過,援九十二年例辦理。
案由十一:九十三年度會務執行人員桌牌、名牌、名片製作辦法請討論案。
說 明:總會公佈會務執行人員名牌比照九十二年規格及樣式(○1長10cm x 寬4cm、○2藍底白邊、白字、○3左青商logo,右含分會中英文名、職稱中英文、姓名)。
決 議:付委馬仁旭秘書長設計製作,並於下次會議報告。
案由十二:九十三年度理事會開會自律公約請討論案。
說 明:如附件三。
決 議:通過。
案由十三:九十二年度/九十三年度會長交接暨理監事會成員宣誓及成立第二十三週年慶典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 議:時間:九十三年一月十日(星期六);下午五時整,地點:錦華樓餐廳。
案由十四:九十三年度理事會第二次預備會議時間、地點討論案。
決 議:時間:九十二年十二月八日晚上六時三十分,地點:主意餐廳。
主席:林會長元翔
司儀:馬仁旭
紀錄:秘書處
出席:林元翔、劉秀珍、詹家和、蔡茂森、孔令峰、馬仁旭、余亮台、余紫齡、葉嘉毅、洪英傑
列席:張文維、謝國華、梅期皓、徐慧明、關雲秋、龍山2001年會長 孫祝信
請假:許佳玲
缺席:
內容:
案由一:本會九十三年度工作主題及工作方針請討論案。
說 明:總會公佈九十三年度精神標語為「打造希望台灣、培育青年領袖」,會務目標為「讓青商走出去、讓社區走進來、讓台灣走出去、讓世界走進來」,工作重點為「讓青商成為青年的代言人」。
決 議:通過九十三年度工作主題為「打造希望台灣、培育青年領袖」,工作方針為「讓青商成為青年的代言人」;工作方向為「讓青商走出去、讓社區走進來、讓台灣走出去、讓世界走進來」。
案由二:本會九十三年度工作委員會設置確定請討論案。
說 明:擬設置○1國際事務委員會○2公共關係委員會○3會員擴展委員會○4才能發展委員會○5編輯紀錄委員會。
決 議:通過
案由三:本會九十三年度常設委員會設置確定請討論案。
說 明:擬設置○1獎勵評審委員會○2會章顧問委員會○3基金保管委員會○4長期發展委員會○5選務委員會。
決 議:通過
案由四:九十三年度理事輔導之工作委員會請討論案。
說 明:如附件一。
決 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五:九十三年度副會長輔導之理事請討論案。
說 明:如附件一。
決 議:通過
案由六:九十三年度組織系統表確定案。
說 明:如附件一。
決 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七:九十三年度重大慶典活動總幹事及月例會輪值主席人選討論案。
說 明:如附件二。
決 議:通過。
案由八:九十三年度理事會開會時間、地點確定案
說 明:九十二年度開會時間訂於每月第二週星期一下午七時卅分整,地點在主意餐廳。
決 議:通過,並請秘書處依規定寄發開會通知。
案由九:九十三年度會費及見習費、重大慶典註冊費收費標準請討論案。
說 明:九十二年度為各項費用為:基本會友會費:8,000元,新會友會費:9,000元,見習費:1,000元整,重大慶典註冊費:4,500元整(全國年會1,600、北區大會800、北二區聯合月例會700、六中聯合月例會800、山之盟聯合月例會800)
決 議:通過,費用援九十二年例徵收。
案由十:九十三年度會費繳交日期及權責請討論案。
說 明:九十二年度為:理監事成員於元月底前繳交,其餘會友於三月底前繳交,未於上述規定日期繳交者暫停會員基本權利。
決 議:通過,援九十二年例辦理。
案由十一:九十三年度會務執行人員桌牌、名牌、名片製作辦法請討論案。
說 明:總會公佈會務執行人員名牌比照九十二年規格及樣式(○1長10cm x 寬4cm、○2藍底白邊、白字、○3左青商logo,右含分會中英文名、職稱中英文、姓名)。
決 議:付委馬仁旭秘書長設計製作,並於下次會議報告。
案由十二:九十三年度理事會開會自律公約請討論案。
說 明:如附件三。
決 議:通過。
案由十三:九十二年度/九十三年度會長交接暨理監事會成員宣誓及成立第二十三週年慶典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 議:時間:九十三年一月十日(星期六);下午五時整,地點:錦華樓餐廳。
案由十四:九十三年度理事會第二次預備會議時間、地點討論案。
決 議:時間:九十二年十二月八日晚上六時三十分,地點:主意餐廳。
發佈單位
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