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三年度元月份理事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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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年度元月份理事會會議

會議日期
2004年1月9日 18:30
內容
地點:會館
主席:陳會長麗玲
司儀:
紀錄:何財務長梅林
出席:吳逸凡、陳麗玲、林俐玲、何梅林、劉淑嫺
列席:
請假:蕭雅之、李文霞、呂慧玲、陳淑瑜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 九 人 實到 五 人
出席:吳逸凡、陳麗玲、林俐玲、何梅林、劉淑嫺
請假:蕭雅之、李文霞、呂慧玲、陳淑瑜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宣讀上次會議記錄:
六、報告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 七、主席致詞:略
八、報告事項:略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追認通過92年度第一、二次預備理事會會議記錄。
修正:1.第一次會員大會時間改為九十三年二月七日下午四時
2.監事人選原為楊會姐巧詣因工作繁忙無法勝任,改聘由蔡玉如會姐擔任。
決議:修正後照案通過
案由(二)本會財產明細報廢案請討論案。
說明:本會遷移後下列不堪使用之物品,是否報廢?
◎鐵櫃二個、辦公桌一個、議事桌(灰色)六張、電腦486一部、螢幕一部、影印機一台、碼錶一個、列表機一台
決議:經檢視後上開物品確實無法使用,將財產目錄提交九十三年度第一次會員大會決議
案由(三)”關懷少年拒絕毒品”活動,總幹事人選及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議:委由呂理事文霞擔任總幹事,擇期召開籌備會
案由(四)”雙贏談判技巧”講習會活動,總幹事人選及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議:委由何財務長梅林擔任總幹事,擇期召開籌備會
案由(五)93年度新春團拜,總幹事人選、經費,請討論案。
決議:委由劉理事淑嫺擔任總幹事,會撥10000元;另為感謝觀光親善大使活動參與有功人員,與新春團拜合併辦理感謝餐會,有功人員餐費由活動經費支出。
案由(六)是否與桃園青商聯合辦理桃園縣九十三年度冬防慰問及經費請討論案。
說明:桃園青商決定於1/21前 舉辦冬防慰問。
決議:與桃園青商合辦會撥2000元,委由社區發展委員會主委翁前會長世靜擔任召集人
案由(七)會館搬遷經費請討論案。
說明:因會館遷移衍生下列搬遷費:會館財產、電話、冷氣等遷移費用
決議:待秘書處統計所有費用後,提交會員大會決議由基金支出
案由(八)提交九十二年度第一次會員大會議案請討論案。
說明:1.九十二年度財務決算表請審查案。
2.九十二年會務執行情形請審查案。
3.九十二年度本會基金及財產請審查案。
4.九十三年度工作計劃及財務預算請審查案。
5.提交會員大會決議由基金支出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九)二月份理事會時間請討論案。
決議:二月七日下午三時,地點另行通知
十、臨時動議: 十一、會議規範研討 十二、自由發言:
十三、散會
發佈單位
桃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