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屆監事會第一次預備會議
會議日期
2003年11月15日 18:00
內容
地點:住都大飯店(桃園市桃鶯路398號,電話:03-3766177)
主席:第五十二屆常務監事當選人 李天裕
司儀:第五十二屆監事當選人 黃致傑
紀錄:祕書處 李文禎
出席:李天裕、陳柏全、趙福芬、黃致傑、黃秋明、沈明蔚、吳志峰、李佶澄
呂幸儀、許又銘。
列席:李玉文、林坤旺、廖錫銘、顏義信、楊純杰、蔡宇鎮、劉育華、吳昌洲
杜國良、莊建樹。
請假:林益煌。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11位 實到10位 達法定人數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增列案由(八),其餘照案通過。
五、介紹來賓
六、主席致詞
七、來賓致詞
八、報告事項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第五十二屆監事會出席理事會會議輪值分配,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第五十二屆理事會會議中應有兩位監事親臨監督輔導。
辦法:1、擬由10位監事中每次輪值2位編為一組。
2、由第五十二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開始實施。
決議:如辦法所列通過。
案由(二):第五十二屆監事會全國各區監督輔導分配,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建議以東區、北區、桃竹苗區、中區及南區分配。
辦法:擬由10位監事中分配2位編為一組共同輔導一個區域。
區域名稱-- 東區----北區--桃竹苗區--中區----南區
輔導監事--吳志峰--許又銘--趙福芬--黃致傑--呂幸儀
輔導監事--沈明蔚--陳柏全--林益煌--黃秋明--李佶澄
決議:如辦法所列通過。
案由(三):第五十二屆監事會督導總會祕書處、財務處,各委員會督導分配,請討
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監督輔導總會組織系統之運作。
決議:祕書處-許又銘、黃致傑、陳柏全。
財務處-林益煌、呂幸儀、沈明蔚。
常設及特設委員會—吳志峰、李佶澄。
組務機會組-陳柏全。
國際機會組-趙福芬、黃秋明。
案由(四):第五十二屆監事會自律公約辦法,請通過案。(主席交議)
決議:通過如附件。
案由(五):監事人員聘請監事助理人選,請通過案。(主席交議)
辦法:1、監事得自基本會員中提二名助理監事。
2、
決議:如辦法所列通過;不足額部份於一星期內補齊。
案由(六):第五十二屆監事會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決議:通過由祕書處於每次理事會召開一星期後另行發文通知。
案由(七):第五十二屆監事會婚喪喜慶互助辦法,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決議:通過如附件。
案由(八):第五十二屆監事會聘任總幹事、財務人選,請通過案。(主席交議)
決議:聘任第五十二屆監事會總幹事—監事 黃致傑、財務—監事 林益煌。
十、臨時動議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18:56 校對:總會祕書處
主席:第五十二屆常務監事當選人 李天裕
司儀:第五十二屆監事當選人 黃致傑
紀錄:祕書處 李文禎
出席:李天裕、陳柏全、趙福芬、黃致傑、黃秋明、沈明蔚、吳志峰、李佶澄
呂幸儀、許又銘。
列席:李玉文、林坤旺、廖錫銘、顏義信、楊純杰、蔡宇鎮、劉育華、吳昌洲
杜國良、莊建樹。
請假:林益煌。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11位 實到10位 達法定人數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增列案由(八),其餘照案通過。
五、介紹來賓
六、主席致詞
七、來賓致詞
八、報告事項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第五十二屆監事會出席理事會會議輪值分配,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第五十二屆理事會會議中應有兩位監事親臨監督輔導。
辦法:1、擬由10位監事中每次輪值2位編為一組。
2、由第五十二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開始實施。
決議:如辦法所列通過。
案由(二):第五十二屆監事會全國各區監督輔導分配,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建議以東區、北區、桃竹苗區、中區及南區分配。
辦法:擬由10位監事中分配2位編為一組共同輔導一個區域。
區域名稱-- 東區----北區--桃竹苗區--中區----南區
輔導監事--吳志峰--許又銘--趙福芬--黃致傑--呂幸儀
輔導監事--沈明蔚--陳柏全--林益煌--黃秋明--李佶澄
決議:如辦法所列通過。
案由(三):第五十二屆監事會督導總會祕書處、財務處,各委員會督導分配,請討
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監督輔導總會組織系統之運作。
決議:祕書處-許又銘、黃致傑、陳柏全。
財務處-林益煌、呂幸儀、沈明蔚。
常設及特設委員會—吳志峰、李佶澄。
組務機會組-陳柏全。
國際機會組-趙福芬、黃秋明。
案由(四):第五十二屆監事會自律公約辦法,請通過案。(主席交議)
決議:通過如附件。
案由(五):監事人員聘請監事助理人選,請通過案。(主席交議)
辦法:1、監事得自基本會員中提二名助理監事。
2、
決議:如辦法所列通過;不足額部份於一星期內補齊。
案由(六):第五十二屆監事會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決議:通過由祕書處於每次理事會召開一星期後另行發文通知。
案由(七):第五十二屆監事會婚喪喜慶互助辦法,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決議:通過如附件。
案由(八):第五十二屆監事會聘任總幹事、財務人選,請通過案。(主席交議)
決議:聘任第五十二屆監事會總幹事—監事 黃致傑、財務—監事 林益煌。
十、臨時動議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18:56 校對:總會祕書處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