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三年度北區分會長第一次預備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
2003年11月8日 16:30
內容
地點:土城─雲林鵝肉城(土城市金城路三段216號)
主席:顏義信
司儀:徐明輝
紀錄:吳信賢
出席:顏義信、葉芳伶、吳信賢、高坤華、陳聰明、林偉仁、黃鴻霖
謝國城、簡煌璋、楊天錫、林淑娟、陳政忠、張新煌、黃麗芳
李寶玲、陳振忠、許家威、徐千堂、鄭金堆、魏廷勳、王淑韻
陳玉章、林宏昌、余文輝、李建平、鄭金德、張芳城、賈季蓁
徐明珠、張藝齡、陳新財、李文治、李建誼、林有源、梁居萬
林嘉淇、劉建祥
列席:黃西田、劉永明、沈才修、蔡瑞璟、林東成、康信聰、劉育華
陳在忠
請假:
缺席:
內容:
案由(一):2004年北區祕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行政特別助理聘任人
選,請通過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便於區域發展需要,並協助副總會長推動各項會務。 辦法:祕書長吳信賢、財務長許萬得、法制顧問高坤華、
行政特別助理莊宏仁、陳文峰
決議:如辦法通過。
案由(二):2004年北區分會長會議承辦分會召開日期,請討論案。
(主席交議)
說明:依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101條辦理。
決議:北區第一次分會長會議訂於 03 月20日頭城分會承辦。
北區第二次分會長會議訂於 05 月15日台北女分會承辦。
北區第二次分會長會議訂於 11 月20日三重分會承辦。
案由(三):2004年北區分會長會議聯誼基金收取辦法,請討論案。
(主席交議)
說明:11/8當日繳交者,由副總會長致贈紀念品乙份。
辦法:每位收取新台幣貳仟肆佰元整,辦理四場分會長會議(含一場預備
會),交于財務長統一管理;於每場分會長會議聚餐統一付款,並
於每場分會長會議時公佈收支明細。
決議:如辦法說明通過。
案由(四):2004年北區分會長會議自律公約,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凝聚北區整體向心力,提高議事效率。
辦法:如附件
決議:如附件修正后通過。
案由(五):2004年北區各分區聯合月例會承辦分會、日期,請討論案。
(主席交議)
說明:北一區、北二區、北三區各辦一場。
辦法:由各分區召集人協調辦理,日期定於四月份。
決議:北一區由雨港分會承辦
北二區由力行分會承辦
北三區由汐止分會承辦
正確時間及地點於第一次分會長會議時提出通過。
案由(六):推薦優秀會友出任總會會務執行人員及總會顧問,請討論案。
(主席交議)
說明:為讓會友到總會有學習與協助的機會。
辦法:請各分會長踴躍提報名單。
決議:於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前由各分會自行推薦提報至總會祕書處彙整。
案由(七):2004年總會會務活動競取辦法,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將於11月22~23日2004年分會長當選人講習會第一次會員代表
大會競取表決。
辦法:請於總會規定企劃書送交截止日以前完成登記。
決議:於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前送至總會祕書處完成登記。
案由(八):2004年北區大會舉辦時間、地點,請確認案。(主席交議)
說明:請承辦分會─陽明山分會提出報告。
決議:時間: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地點:台北市士林高商。
十、臨時動議
案由(一):代表北區競取2004年中文PRIME班承辦分會,請討論案。
決議:由北三B區板橋分會代表競取。
案由(二):代表北區競取2005年全國年會承辦分會,請討論案。
決議:擱置。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
主席:顏義信
司儀:徐明輝
紀錄:吳信賢
出席:顏義信、葉芳伶、吳信賢、高坤華、陳聰明、林偉仁、黃鴻霖
謝國城、簡煌璋、楊天錫、林淑娟、陳政忠、張新煌、黃麗芳
李寶玲、陳振忠、許家威、徐千堂、鄭金堆、魏廷勳、王淑韻
陳玉章、林宏昌、余文輝、李建平、鄭金德、張芳城、賈季蓁
徐明珠、張藝齡、陳新財、李文治、李建誼、林有源、梁居萬
林嘉淇、劉建祥
列席:黃西田、劉永明、沈才修、蔡瑞璟、林東成、康信聰、劉育華
陳在忠
請假:
缺席:
內容:
案由(一):2004年北區祕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行政特別助理聘任人
選,請通過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便於區域發展需要,並協助副總會長推動各項會務。 辦法:祕書長吳信賢、財務長許萬得、法制顧問高坤華、
行政特別助理莊宏仁、陳文峰
決議:如辦法通過。
案由(二):2004年北區分會長會議承辦分會召開日期,請討論案。
(主席交議)
說明:依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101條辦理。
決議:北區第一次分會長會議訂於 03 月20日頭城分會承辦。
北區第二次分會長會議訂於 05 月15日台北女分會承辦。
北區第二次分會長會議訂於 11 月20日三重分會承辦。
案由(三):2004年北區分會長會議聯誼基金收取辦法,請討論案。
(主席交議)
說明:11/8當日繳交者,由副總會長致贈紀念品乙份。
辦法:每位收取新台幣貳仟肆佰元整,辦理四場分會長會議(含一場預備
會),交于財務長統一管理;於每場分會長會議聚餐統一付款,並
於每場分會長會議時公佈收支明細。
決議:如辦法說明通過。
案由(四):2004年北區分會長會議自律公約,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凝聚北區整體向心力,提高議事效率。
辦法:如附件
決議:如附件修正后通過。
案由(五):2004年北區各分區聯合月例會承辦分會、日期,請討論案。
(主席交議)
說明:北一區、北二區、北三區各辦一場。
辦法:由各分區召集人協調辦理,日期定於四月份。
決議:北一區由雨港分會承辦
北二區由力行分會承辦
北三區由汐止分會承辦
正確時間及地點於第一次分會長會議時提出通過。
案由(六):推薦優秀會友出任總會會務執行人員及總會顧問,請討論案。
(主席交議)
說明:為讓會友到總會有學習與協助的機會。
辦法:請各分會長踴躍提報名單。
決議:於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前由各分會自行推薦提報至總會祕書處彙整。
案由(七):2004年總會會務活動競取辦法,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將於11月22~23日2004年分會長當選人講習會第一次會員代表
大會競取表決。
辦法:請於總會規定企劃書送交截止日以前完成登記。
決議:於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前送至總會祕書處完成登記。
案由(八):2004年北區大會舉辦時間、地點,請確認案。(主席交議)
說明:請承辦分會─陽明山分會提出報告。
決議:時間: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地點:台北市士林高商。
十、臨時動議
案由(一):代表北區競取2004年中文PRIME班承辦分會,請討論案。
決議:由北三B區板橋分會代表競取。
案由(二):代表北區競取2005年全國年會承辦分會,請討論案。
決議:擱置。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
發佈單位
總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