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屆理事會第二次預備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3年11月17日 19:30
內容
地點:住都大飯店(桃園市桃鶯路398號,電話:03-3766177)
主席:第五十二屆總會長當選人 李玉文
司儀: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
紀錄:總會祕書處國際事務祕書 李文禎
出席:李玉文、蔡世寅、蔣東庭、顏義信、楊純杰、廖錫銘、林坤旺、陳福祥
莊建樹、劉永明、劉育華、蔡宇鎮、詹振昇、董奇芳、陳聰明、林偉仁
黃鴻霖、謝國城、簡煌璋、林萬益、陳柚仁、陳德鴻、洪麗雪、吳本源
陳文益、鄭秀珠、黃信豪、許煌能、杜國良、蔡明江、陳芫進、張禮水
翁美秋、郭清寶。
列席:夏振寰、鄭煒煌、林文生、邱烱昌、吳昌洲、趙福芬、黃致傑、李天裕
吳志峰、許又銘、陳柏全、沈明蔚、林佳儀、呂宗文。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 35 位 實到35位 達法定人數。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中文)我們深信:
篤信真理,可使人類的生命具有意義和目的;
人類的親愛精神,沒有疆域的限制;
經濟上的公平,應由自由的人,通過自由企業的途徑獲得之;
健全的組織,應建立在法制的精神上;
人格是世界上最大的寶藏;
服務人群,是人生最崇高的工作。
(英文) JCI Creed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增列案由(十二),其餘修正後通過。
五、介紹來賓
六、主席致詞
七、來賓致詞
八、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記錄 決議:修正後通過。
*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其他報告:
A祕書處 B財務處 C組務事務 D國際事務 E會務事務 F其它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第五十二屆各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等幹部聘任,請通過案。
(第五十二屆組務副會長 陳福祥提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副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四十八條:會長得自基本會員中提名若干名委員會主任委員,經理事會通過後任命之。
主任委員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常務理事及參加本會舉辦之次年度會務執行人員講習會並獲頒結業證書者,且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
副主委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過分會理、監事及參加本會舉辦之當年度會務執行人員講習會並獲頒結業證書者,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
關於曾任職務之認定:至選舉(或被提名)當日止已任滿該職或現任該職滿二分之一以上任期而仍在任者。
決議:如表列附件2-1修正後通過,其餘不足額部份授權由組務副會長 陳福祥
於2003年11月20日(星期四)組務第一次預備會議決議通過公佈之。
案由(二):第五十二屆會務、組務、國際機會副執行長聘任,請通過案。
(第五十二屆理事 林偉仁提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副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五十六條規定—
會務、組務理事得自基本會員中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任命為會務、組務副執行長。
會務、組務副執行長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分會常務理、監事或總會副主委之基本會員及參加本會舉辦之次年度會務人員講習會並獲頒結業證書者,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會務副執行長之名額以輔導每三個分會提名一個副執行長為原則(不足一席以一席計算)。組務副執行長以二-五名為原則。
決議:如表列附件2-2修正後通過,其餘不足額部份授權會務、組務理事於下次理事會預備會議中提報。
案由(三):第五十二屆總會長提名顧問人選,請通過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提案 第五十二屆財務長 劉育華副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四十六條規定—
會長得推薦若干名曾任分會會長或本會理、監事或非本會會員而對本會會務有特殊貢獻者經理事會同意後敦聘為本會顧問。
決議:如表列附件2-3增列、修正後通過。
案由(四):第五十二屆副祕書長、副財務長人選,請通過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提案 第五十二屆財務長 劉育華副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五十七條、五十八條規定—
財務長得自基本會員中提名五名副財務長,經理事會通過後任命之。
副財務長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分會常務理、監事或總會主委之基本會員及參加本會舉辦次年度會務人員講習會並獲頒結業證書者,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
祕書長得自基本會員中提名五名副祕書長,經理事會通過後任命之。
副祕書長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分會常務理、監事或總會主委之基本會員及參加本會舉辦之次年度會務人員講習會並獲頒結業證業者,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
決議:如表列附件2-4增列後通過。
案由(五):第五十二屆總會長提名行政特別助理、會長特別助理,請通過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提案 第五十二屆財務長 劉育華副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四十七條規定—
會長得自基本會員中提名行政特別助理及會長特別助理各四名,經理事會同意
後任命之。
行政特別助理及會長特別助理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分會會長或總會理、監事之基本會員。
決議:如表列附件2-4通過。
案由(六):第五十二屆總會各項活動項目、時間,請討論案。
(第五十二屆常務副會長 林坤旺提案 第五十二屆組務副會長 陳福祥副署)
決議:如表列附件2-5增列、修正後通過。
案由(七):參加國際性會議之獎勵辦法,請討論案。
(第五十二屆國際事務副會長 莊建樹提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副署)
決議:通過國際性會議獎勵辦法—
1、 註冊2004年馬來西亞檳城亞太大會全國50(含)名內,贈送1個名額免費註冊大會。
2、 註冊2004年馬來西亞檳城亞太大會全國超過100(含)名,贈送3個名額免費註冊大會。
3、 以上獎勵辦法自即日起至2004年1月1日止。
4、 以上馬來西亞檳城亞太大會註冊費為美金200元。
5、 以上獎勵辦法之免費註冊名單於第五十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中抽出。
6、 凡於2004年1月1日前註冊馬來西亞檳城亞太大會者,另贈送領帶或絲巾。
以及由主辦單位所提供之紀念品(如T恤、紀念胸章)。
7、第五十二屆總會理監事及國際機會組會務執行人員不在此範圍之內。
案由(八):會務常務副會長之行政特別助理,請通過案。
(第五十二屆常務副會長 蔣東庭提案 第五十二屆常務副會長 林坤旺副署)
決議:通過會務常務副會長之行政特別助理—
1、 會務常務副會長—蔣東庭(輔導東區)/徐振雄(光復)。
2、 會務常務副會長—顏義信(輔導北區)/莊宏仁(汐止)、陳文峰(力行)。
3、 會務常務副會長—楊純杰(輔導桃竹苗區)/徐木連(公館)、邱德貴(新屋)。
4、 會務常務副會長—廖錫銘(輔導中區)/黃振原(彰化)、楊國興(梧棲)。
5、 會務常務副會長—林坤旺(輔導南區)/吳德昌(博愛)、劉小奇(太陽城)。
案由(九):第五十二屆總會長暨理監事宣誓就職典禮時間、地點,請通過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提案 第五十二屆法制顧問 蔡宇鎮副署)
說明:依據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辦法:2004年元月一日(星期四)
*上午10:00 理事會第一次會議/西子灣海景餐廳B1(於中山大學內)
*下午14:00 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中山大學國際廳圖資大樓11樓
2004年元月二日(星期五)
*上午09:00 就職典禮/中山大學逸仙館
決議:1、通過如辦法所列之第五十二屆總會長暨理監事宣誓就職典禮地點。
2、活動天數則授權由承辦分會 博愛國際青年商會與組務副會長 陳福祥視狀況進行調整,並於2003年12月12日(星期三)理事會第三次預備會議中提出報告。
案由(十):增聘第五十二屆候補理事,請通過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提案 第五十二屆財務長 劉育華副署)
說明:1、依據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2、依據總會章程第五章第二十六條規定:會員代表大會選舉下列職務人選由會員代表於會員代表大會直接選舉之:
一、會長一人。
二、會務、常務副會長五人以下(含五人)。
三、會務理事二十人以下(含二十人)。
前項第三款次多票者三人,為各該職位候補人,於該職位出缺時依次遞補之。
辦法:增聘第五十二屆候補理事 余慶樺(南投女)。
決議:如辦法所列通過。
案由(十一):第五十二屆總會各次定期理事會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提案 第五十二屆法制顧問 蔡宇鎮副署)
決議:通過—
會 議 名 稱 日 期/時 間 地 點
理事會第一次會議 2004年1月1 日(星期四)/ 10:00 西子灣海景餐廳B1
理事會第二次會議 2004年3月26日(星期五)/ 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三次會議 2004年5月28日(星期五)/ 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四次會議 2004年7月16日(星期五)/ 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五次會議 2004年9月17日(星期五)/ 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六次會議 2004年11月19日(星期五)/ 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七次會議 2004年12月17日(星期五)/ 14:30 總會會議室
案由(十二):第五十二屆各分會繳交總會會費及獎勵辦法,請通過案。
(第五十二屆財務長 劉育華提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副署)
決議:通過如附件2-6。
十、臨時動議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23:13 校對:總會祕書處
主席:第五十二屆總會長當選人 李玉文
司儀: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
紀錄:總會祕書處國際事務祕書 李文禎
出席:李玉文、蔡世寅、蔣東庭、顏義信、楊純杰、廖錫銘、林坤旺、陳福祥
莊建樹、劉永明、劉育華、蔡宇鎮、詹振昇、董奇芳、陳聰明、林偉仁
黃鴻霖、謝國城、簡煌璋、林萬益、陳柚仁、陳德鴻、洪麗雪、吳本源
陳文益、鄭秀珠、黃信豪、許煌能、杜國良、蔡明江、陳芫進、張禮水
翁美秋、郭清寶。
列席:夏振寰、鄭煒煌、林文生、邱烱昌、吳昌洲、趙福芬、黃致傑、李天裕
吳志峰、許又銘、陳柏全、沈明蔚、林佳儀、呂宗文。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 35 位 實到35位 達法定人數。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中文)我們深信:
篤信真理,可使人類的生命具有意義和目的;
人類的親愛精神,沒有疆域的限制;
經濟上的公平,應由自由的人,通過自由企業的途徑獲得之;
健全的組織,應建立在法制的精神上;
人格是世界上最大的寶藏;
服務人群,是人生最崇高的工作。
(英文) JCI Creed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增列案由(十二),其餘修正後通過。
五、介紹來賓
六、主席致詞
七、來賓致詞
八、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記錄 決議:修正後通過。
*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其他報告:
A祕書處 B財務處 C組務事務 D國際事務 E會務事務 F其它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第五十二屆各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等幹部聘任,請通過案。
(第五十二屆組務副會長 陳福祥提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副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四十八條:會長得自基本會員中提名若干名委員會主任委員,經理事會通過後任命之。
主任委員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常務理事及參加本會舉辦之次年度會務執行人員講習會並獲頒結業證書者,且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
副主委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過分會理、監事及參加本會舉辦之當年度會務執行人員講習會並獲頒結業證書者,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
關於曾任職務之認定:至選舉(或被提名)當日止已任滿該職或現任該職滿二分之一以上任期而仍在任者。
決議:如表列附件2-1修正後通過,其餘不足額部份授權由組務副會長 陳福祥
於2003年11月20日(星期四)組務第一次預備會議決議通過公佈之。
案由(二):第五十二屆會務、組務、國際機會副執行長聘任,請通過案。
(第五十二屆理事 林偉仁提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副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五十六條規定—
會務、組務理事得自基本會員中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任命為會務、組務副執行長。
會務、組務副執行長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分會常務理、監事或總會副主委之基本會員及參加本會舉辦之次年度會務人員講習會並獲頒結業證書者,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會務副執行長之名額以輔導每三個分會提名一個副執行長為原則(不足一席以一席計算)。組務副執行長以二-五名為原則。
決議:如表列附件2-2修正後通過,其餘不足額部份授權會務、組務理事於下次理事會預備會議中提報。
案由(三):第五十二屆總會長提名顧問人選,請通過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提案 第五十二屆財務長 劉育華副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四十六條規定—
會長得推薦若干名曾任分會會長或本會理、監事或非本會會員而對本會會務有特殊貢獻者經理事會同意後敦聘為本會顧問。
決議:如表列附件2-3增列、修正後通過。
案由(四):第五十二屆副祕書長、副財務長人選,請通過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提案 第五十二屆財務長 劉育華副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五十七條、五十八條規定—
財務長得自基本會員中提名五名副財務長,經理事會通過後任命之。
副財務長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分會常務理、監事或總會主委之基本會員及參加本會舉辦次年度會務人員講習會並獲頒結業證書者,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
祕書長得自基本會員中提名五名副祕書長,經理事會通過後任命之。
副祕書長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分會常務理、監事或總會主委之基本會員及參加本會舉辦之次年度會務人員講習會並獲頒結業證業者,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
決議:如表列附件2-4增列後通過。
案由(五):第五十二屆總會長提名行政特別助理、會長特別助理,請通過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提案 第五十二屆財務長 劉育華副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四十七條規定—
會長得自基本會員中提名行政特別助理及會長特別助理各四名,經理事會同意
後任命之。
行政特別助理及會長特別助理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分會會長或總會理、監事之基本會員。
決議:如表列附件2-4通過。
案由(六):第五十二屆總會各項活動項目、時間,請討論案。
(第五十二屆常務副會長 林坤旺提案 第五十二屆組務副會長 陳福祥副署)
決議:如表列附件2-5增列、修正後通過。
案由(七):參加國際性會議之獎勵辦法,請討論案。
(第五十二屆國際事務副會長 莊建樹提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副署)
決議:通過國際性會議獎勵辦法—
1、 註冊2004年馬來西亞檳城亞太大會全國50(含)名內,贈送1個名額免費註冊大會。
2、 註冊2004年馬來西亞檳城亞太大會全國超過100(含)名,贈送3個名額免費註冊大會。
3、 以上獎勵辦法自即日起至2004年1月1日止。
4、 以上馬來西亞檳城亞太大會註冊費為美金200元。
5、 以上獎勵辦法之免費註冊名單於第五十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中抽出。
6、 凡於2004年1月1日前註冊馬來西亞檳城亞太大會者,另贈送領帶或絲巾。
以及由主辦單位所提供之紀念品(如T恤、紀念胸章)。
7、第五十二屆總會理監事及國際機會組會務執行人員不在此範圍之內。
案由(八):會務常務副會長之行政特別助理,請通過案。
(第五十二屆常務副會長 蔣東庭提案 第五十二屆常務副會長 林坤旺副署)
決議:通過會務常務副會長之行政特別助理—
1、 會務常務副會長—蔣東庭(輔導東區)/徐振雄(光復)。
2、 會務常務副會長—顏義信(輔導北區)/莊宏仁(汐止)、陳文峰(力行)。
3、 會務常務副會長—楊純杰(輔導桃竹苗區)/徐木連(公館)、邱德貴(新屋)。
4、 會務常務副會長—廖錫銘(輔導中區)/黃振原(彰化)、楊國興(梧棲)。
5、 會務常務副會長—林坤旺(輔導南區)/吳德昌(博愛)、劉小奇(太陽城)。
案由(九):第五十二屆總會長暨理監事宣誓就職典禮時間、地點,請通過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提案 第五十二屆法制顧問 蔡宇鎮副署)
說明:依據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辦法:2004年元月一日(星期四)
*上午10:00 理事會第一次會議/西子灣海景餐廳B1(於中山大學內)
*下午14:00 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中山大學國際廳圖資大樓11樓
2004年元月二日(星期五)
*上午09:00 就職典禮/中山大學逸仙館
決議:1、通過如辦法所列之第五十二屆總會長暨理監事宣誓就職典禮地點。
2、活動天數則授權由承辦分會 博愛國際青年商會與組務副會長 陳福祥視狀況進行調整,並於2003年12月12日(星期三)理事會第三次預備會議中提出報告。
案由(十):增聘第五十二屆候補理事,請通過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提案 第五十二屆財務長 劉育華副署)
說明:1、依據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2、依據總會章程第五章第二十六條規定:會員代表大會選舉下列職務人選由會員代表於會員代表大會直接選舉之:
一、會長一人。
二、會務、常務副會長五人以下(含五人)。
三、會務理事二十人以下(含二十人)。
前項第三款次多票者三人,為各該職位候補人,於該職位出缺時依次遞補之。
辦法:增聘第五十二屆候補理事 余慶樺(南投女)。
決議:如辦法所列通過。
案由(十一):第五十二屆總會各次定期理事會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提案 第五十二屆法制顧問 蔡宇鎮副署)
決議:通過—
會 議 名 稱 日 期/時 間 地 點
理事會第一次會議 2004年1月1 日(星期四)/ 10:00 西子灣海景餐廳B1
理事會第二次會議 2004年3月26日(星期五)/ 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三次會議 2004年5月28日(星期五)/ 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四次會議 2004年7月16日(星期五)/ 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五次會議 2004年9月17日(星期五)/ 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六次會議 2004年11月19日(星期五)/ 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七次會議 2004年12月17日(星期五)/ 14:30 總會會議室
案由(十二):第五十二屆各分會繳交總會會費及獎勵辦法,請通過案。
(第五十二屆財務長 劉育華提案 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副署)
決議:通過如附件2-6。
十、臨時動議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23:13 校對:總會祕書處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