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第二次預備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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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第二次預備理事會

會議日期
2003年11月14日 20: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所
主席:陳新財
司儀:
紀錄:秘書處
出席:陳新財、林錦秀、吳佳璋、劉耘初、鄭龍溪、張晉誠、鄭美嬌、王文科、蔡玉雲
列席:張萬喜、林明憲、陳偉咨、吳映萱
請假:田輝生
缺席:
內容:
(一) 提請討論93年度月例會主席輪流案。
提案人:吳佳璋   附署人: 蔡玉雲
說 明:附件一
決 議:通過

(二) 提請討論93年度工作計劃案。
提案人:蔡玉雲 附署人:王文科
說 明:附件二
決 議:照表通過。

(三) 提請討論93年度財務預算表案。
提案人:劉耘初     附署人:鄭美嬌
說 明:附件三
決 議:延期討論。

(四)提請討論93年度財務不足分配案。
提案人:劉耘初 附署人:鄭美嬌
說 明:
決 議:會長1/4,輔導會長、二位副會長1/4,財務長、秘書長、常務監事、監事、理事1/2。

(五) 提請討論93年度秘書小姐聘請案。
提案人:吳佳璋 附署人:蔡玉雲
說 明:
決 議:聘請秘書小姐。

(六) 提請討論93年度會長當選匾額案。
提案人: 鄭美嬌 附署人:田輝生
說 明:
決 議:會務執行人員以5000元購買匾額或同等值禮品。

(七) 提請討論93年度第三次預備理事會日期時間案。
提案人:王文科 附署人:劉耘初
說 明:
決 議:十二月五日晚上八點。

(八)提請討論設置會館維修主委案。
提案人:蔡玉雲 附署人:劉耘初
說 明:
決 議:聘請楊前會長貴賢擔任。

九、臨時動議
(一) 提請討論聘請秘書小姐薪資處理案
提案人:吳佳璋
決議:以二千元聘請秘書助理,工作內容授權秘書長全權處理。
發佈單位
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