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第一次預備理事會
會議日期
2003年10月4日 20:00
內容
地點:本會會所
主席:陳新財
司儀:
紀錄:秘書處
出席:陳新財、林錦秀、吳佳璋、劉耘初、鄭龍溪、張晉誠、鄭美嬌、王文科、蔡玉雲
列席:黃慧杰、劉秀英、楊貴賢、李紫綾、吳映萱、吳力宏
請假:田輝生
缺席:
內容:
(一) 提請討論93年度會務工作委員會設置案。
提案人:王文科 附署人: 蔡玉雲
說 明:附件一
決 議:修正後通過
(二) 提請討論各委員會工作職掌案。
提案人:蔡玉雲 附署人:王文科
說 明:附件一
決 議:修正後通過
(三) 提請討論93年度理事會及月例會日期時間案。
提案人:田輝生 附署人:鄭美嬌
說 明:
決 議:每月12日為理事會、23日為月例會,理事會遇假日順延
(四 )提請討論93年度理事會自律公約案。
提案人:吳佳璋 附署人:張晉誠
說 明:
決 議:八點開會,十五分為緩衝,超過十五分為遲到,需繳交二百元罰款。未到者繳罰款一千元,事先請假經會長同意者不計入未到。會務人員先繳交本票5000元至財務長,年底按出席狀況扣抵後發還,若全年全勤者,會長另加發五千元獎金以資鼓勵。理事會若超過天晚上十點以後結束,會長需請所有人員消夜。
(五) 提請討論93年度會費、月例會餐費。
提案人:劉耘初 附署人:吳佳璋
說 明:
決 議:會員一四五00元、新會友一五五00元,月例會提撥餐費
一二000元
(六) 提請討論93年度交接典禮及27週年慶典合併案。
提案人: 劉耘初 附署人:田輝生
說 明:
決 議:通過合併舉辦。
(七) 提請討論93年度健言社租金減收案
提案人:蔡玉雲 附署人:張晉誠
說 明:附件二
決 議:93年度每月租金降為五千元。
主席:陳新財
司儀:
紀錄:秘書處
出席:陳新財、林錦秀、吳佳璋、劉耘初、鄭龍溪、張晉誠、鄭美嬌、王文科、蔡玉雲
列席:黃慧杰、劉秀英、楊貴賢、李紫綾、吳映萱、吳力宏
請假:田輝生
缺席:
內容:
(一) 提請討論93年度會務工作委員會設置案。
提案人:王文科 附署人: 蔡玉雲
說 明:附件一
決 議:修正後通過
(二) 提請討論各委員會工作職掌案。
提案人:蔡玉雲 附署人:王文科
說 明:附件一
決 議:修正後通過
(三) 提請討論93年度理事會及月例會日期時間案。
提案人:田輝生 附署人:鄭美嬌
說 明:
決 議:每月12日為理事會、23日為月例會,理事會遇假日順延
(四 )提請討論93年度理事會自律公約案。
提案人:吳佳璋 附署人:張晉誠
說 明:
決 議:八點開會,十五分為緩衝,超過十五分為遲到,需繳交二百元罰款。未到者繳罰款一千元,事先請假經會長同意者不計入未到。會務人員先繳交本票5000元至財務長,年底按出席狀況扣抵後發還,若全年全勤者,會長另加發五千元獎金以資鼓勵。理事會若超過天晚上十點以後結束,會長需請所有人員消夜。
(五) 提請討論93年度會費、月例會餐費。
提案人:劉耘初 附署人:吳佳璋
說 明:
決 議:會員一四五00元、新會友一五五00元,月例會提撥餐費
一二000元
(六) 提請討論93年度交接典禮及27週年慶典合併案。
提案人: 劉耘初 附署人:田輝生
說 明:
決 議:通過合併舉辦。
(七) 提請討論93年度健言社租金減收案
提案人:蔡玉雲 附署人:張晉誠
說 明:附件二
決 議:93年度每月租金降為五千元。
發佈單位
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