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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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3年7月26日 21:01
內容
地點:中信飯店B1東海廳
主席:常務監事 吳昌洲
司儀:張曉明
紀錄:總會祕書處國際事務祕書 李文禎
出席:出席:吳昌洲、耿芬、鄭弘杰、顏義信、羅志明、紀榮利、粘勝傑、趙政鈿、
羅豐榮、沈柏翰。

列席:列席:蔡世寅、張曉明、杜國良、沈寶仁、郭志峰、彭建興、陳福祥、許煌能、
廖學寶、陳聰明、林偉仁、江昶志、洪勝德、劉志鵬、鄭明郎、劉錦村、陳彥彰、 林政豐、曾順雍、宋樹人、林明珠、趙福芬、陳建閣、王蘇俊、陳文信

請假:請假:賴隆毅。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人數11位 實到人數 10 位 達法定人數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通過。
五、介紹來賓
六、主席致詞
七、來賓致詞
八、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記錄
*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報告
*其他報告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總會五至六月份財務報表,請審查案。
(監事 顏義信提案 監事 鄭弘杰副署)
說明:依據章程第六章第三十四條辦理。
辦法:如附件(理事會第四次會議記錄—五至六月份財務報表)。
決議:通過。
案由(二):監事會對理事會建議事項,請討論案。
(監事 紀榮利提案 監事 粘勝傑副署)
說明:依據總會章程第六章第三十四條辦理。(如附件—理事會第四次會議記錄)
決議:1、請督促「訓練委員會」全力支持、協助承辦分會舉辦訓練活動。
請理事成員在開理事會時,針對議案討論,不要大聲叫囂,尊重青商倫理民主素養,以維護青商形象。
2、建議總會祕書處將總會理、監事職責放大影印貼在卷宗上。
3、分會繳交會費不佳,尤其桃一區桃園分會未繳會費,為何仍通過該會會友參議員之申請?請理事會確實依據章程規定實施參議員申請規定。
案由(三):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監事 趙政鈿提案 監事 賴隆毅副署)
說明:依據第五十一屆監事會第一次預備會議決議辦理。
決議:通過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時間—92年10月16日(四)下午三時三十分。
地點—南區。
十、臨時動議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下午11時28分。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