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屆十傑選拔委員會第六次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3年6月29日 18:00
內容
地點:總會會議室
主席:陳小康
司儀:陳江榮
紀錄:林千羚
出席:陳小康、鄭逢章、鄭祥麟、陳江榮、林曼玲、楊長雋、楊瑞文、莊聖德、 林忠南、
張佩蓉
列席:覃重榮、余紫齡、林佳儀、賴坤傑、張芳瑜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20位 實到10 位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宣讀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報告
五、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六、介紹來賓
七、主席致詞
八、來賓致詞
九、報告事項
十、討論事項
案由(一):第四十一屆十傑選拔初選採訪及分組,請討論案。
(陳江榮副總幹事提案 鄭祥麟副總幹事副署)
說明:1.本年度十傑推薦收件截止日為92/6/30。
2.初選採訪分組,以參加過本年度「青商記者研習營」的學員,得
予以安排採訪任務。
3.採訪期間為92/7/1~92/7/15。
4.學員名單詳見(附件一) 。
決議:由秘書統計分組後執行。
案由(二):歷屆十傑當選人成功事蹟出版工作計劃及進度報告,請討論案。
(鄭祥麟副總幹事提案 鄭逢章副總幹事副署)
說明:請余紫齡幹事報告。
決議:待7/4拜訪十傑聯誼會賴國洲會長後,確認出書名單,由余紫齡幹
事統籌執行。
案由(三):歷屆十傑藝術文化類當選人作品聯展,請討論案。
(鄭逢章副總幹事提案 林曼玲副總幹事副署)
說明:2002年藝術文化類十傑當選人許文融先生,建請於今年十傑表揚活動期間彙集歷屆藝術文化類當選人作品舉行聯展,擴大慶祝十傑四十週年。
決議:委由楊長雋特別助理組成一特別小組(成員:楊長雋、鄭逢章、
林曼玲、張芳瑜、余紫齡),全權處理本議案:
1. 請許文融教授提擬活動企劃案。
2. 請評估討論籌辦與否,下次會議報告。
案由(四):建請舉行「表揚地點公佈記者會」相關事宜案,請討論案。
(林曼玲副總幹事提案 鄭祥麟副總幹事副署)
說明:1.藉由媒體報導,讓全國及宜蘭地區民衆知道此一訊息,以口耳相傳方式達成宣傳效果。
2.透過媒體宣傳讓蘭陽地區企業知曉本活動,邀請其共襄盛舉,進而有利於財開及後續活動推展。
3.執行方式:(兩種方案)
(1) 蘭陽地區公佈記者會
A、 邀請宜蘭地區曾當選之十傑,擔任此次表揚地點公佈之代言者,以此製造誘因,激發媒體採訪報導之興趣。
B、 公怖記者會與表揚典禮籌備會一併進行,邀請縣長蒞臨主持,媒體採訪報導之意願將提高。
(2) 全國公佈記者會
以發佈新聞稿方式或召開記者會方式執行。
4.可召開記者會時間:([僅供參考])
7/10(四)、7/11(五)、7/15(二)、7/17(四)、7/18(五)
7/22(二)、7/24(四)、7/25(五) 上午10:00或 下午13:30
決議:如說明通過,委由林曼玲副總幹事辦理,訂於92/7/18(五)下午
13:30於宜蘭縣政府召開。
案由(五):下次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陳江榮副總幹事提案 鄭逢章副總幹事副署)
決議:1.時間:92/7/18(五)下午15:00整。
2.地點:宜蘭縣政府。
十、臨時動議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 校對:總會秘書處
主席:陳小康
司儀:陳江榮
紀錄:林千羚
出席:陳小康、鄭逢章、鄭祥麟、陳江榮、林曼玲、楊長雋、楊瑞文、莊聖德、 林忠南、
張佩蓉
列席:覃重榮、余紫齡、林佳儀、賴坤傑、張芳瑜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20位 實到10 位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宣讀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報告
五、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六、介紹來賓
七、主席致詞
八、來賓致詞
九、報告事項
十、討論事項
案由(一):第四十一屆十傑選拔初選採訪及分組,請討論案。
(陳江榮副總幹事提案 鄭祥麟副總幹事副署)
說明:1.本年度十傑推薦收件截止日為92/6/30。
2.初選採訪分組,以參加過本年度「青商記者研習營」的學員,得
予以安排採訪任務。
3.採訪期間為92/7/1~92/7/15。
4.學員名單詳見(附件一) 。
決議:由秘書統計分組後執行。
案由(二):歷屆十傑當選人成功事蹟出版工作計劃及進度報告,請討論案。
(鄭祥麟副總幹事提案 鄭逢章副總幹事副署)
說明:請余紫齡幹事報告。
決議:待7/4拜訪十傑聯誼會賴國洲會長後,確認出書名單,由余紫齡幹
事統籌執行。
案由(三):歷屆十傑藝術文化類當選人作品聯展,請討論案。
(鄭逢章副總幹事提案 林曼玲副總幹事副署)
說明:2002年藝術文化類十傑當選人許文融先生,建請於今年十傑表揚活動期間彙集歷屆藝術文化類當選人作品舉行聯展,擴大慶祝十傑四十週年。
決議:委由楊長雋特別助理組成一特別小組(成員:楊長雋、鄭逢章、
林曼玲、張芳瑜、余紫齡),全權處理本議案:
1. 請許文融教授提擬活動企劃案。
2. 請評估討論籌辦與否,下次會議報告。
案由(四):建請舉行「表揚地點公佈記者會」相關事宜案,請討論案。
(林曼玲副總幹事提案 鄭祥麟副總幹事副署)
說明:1.藉由媒體報導,讓全國及宜蘭地區民衆知道此一訊息,以口耳相傳方式達成宣傳效果。
2.透過媒體宣傳讓蘭陽地區企業知曉本活動,邀請其共襄盛舉,進而有利於財開及後續活動推展。
3.執行方式:(兩種方案)
(1) 蘭陽地區公佈記者會
A、 邀請宜蘭地區曾當選之十傑,擔任此次表揚地點公佈之代言者,以此製造誘因,激發媒體採訪報導之興趣。
B、 公怖記者會與表揚典禮籌備會一併進行,邀請縣長蒞臨主持,媒體採訪報導之意願將提高。
(2) 全國公佈記者會
以發佈新聞稿方式或召開記者會方式執行。
4.可召開記者會時間:([僅供參考])
7/10(四)、7/11(五)、7/15(二)、7/17(四)、7/18(五)
7/22(二)、7/24(四)、7/25(五) 上午10:00或 下午13:30
決議:如說明通過,委由林曼玲副總幹事辦理,訂於92/7/18(五)下午
13:30於宜蘭縣政府召開。
案由(五):下次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陳江榮副總幹事提案 鄭逢章副總幹事副署)
決議:1.時間:92/7/18(五)下午15:00整。
2.地點:宜蘭縣政府。
十、臨時動議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 校對:總會秘書處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