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一年度第一次預備理事會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20:0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林俊利
司儀:楊慶晟
紀錄:
出席:林俊利、邱俊銘、李奕琤、楊慶晟、劉立誠、陳偉嘉、黃佩文、王易揚、章翔凱
列席:張素媌、張嘉晉、張吉毅
請假:陳永修、林佳緯
缺席:
內容:
案由(一)一一一年度組織系統表編列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詳如附件(一)。
決議:經修正後通過。
案由(二)一一一年度委員會主委聘任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詳如附件(二)。
決議:經修正後通過。
案由(三)一一一年度會務人員基金釐訂,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依一一O年度會務人員基金收取辦法。
辦法:理、監事、雙長、法制顧問5000元,副會長、常務監事6000元,會長、
輔導會長8000元。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四)擬定一一一年度理事會及月例會開會日期、地點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1.理事會日期,每月份第一個禮拜二下午八時,地點本會會館,遇國訂假
日順延,並於一個禮拜前發文通知。
2.月例會日期、地點,由當月份主席訂之,須在前二個月理事會提出報告。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五)請通過一一一年度活動計劃表案。(主席交議)
說明:詳如附件(三)。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六)一一一年度1至12月份月例會主席、司儀輪值人選,請通過案。
(主席交議)
說明:詳如附件(四)。
決議:經修正後通過。
案由(七)一一一年度會務人員自律公約擬定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1.未著正式服裝(襯衫、西裝褲、領帶及皮鞋)及開會時間內抽煙者樂捐
100元。
2.開會時間遲到30分鐘內樂捐100元。
3.遲到30分以後樂捐200元。
4.開會請假者樂捐300元,須於開會前三小時告知秘書長或財務長且一年以二次為
限,第三次(含)以上樂捐500元。
5.無故缺席者樂捐600元。
6.會議超過兩小時會長樂捐1000元。
7.會議早退者樂捐200元(早退定義為自由發言前)。
8.自律公約適用於理監事會務人員。
9.由財務長每月製表公佈。
10.以上樂捐皆入當次理、監事會會後餐敘。
11.理事會每月份第一個禮拜二以簡訊通知(不再以電話告知),如有變更,應於一個禮
拜以前發文通知,且秘書長應於前一天告知所有理監事人員,如有違反,秘書長需
分擔缺席者樂捐100元。
12.每次理事會,監事會需派一位監事列席參加,如有缺席,監事會需樂捐600元。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八)訂定一一一年度第二次預備理事會開會日期、地點請討論案。
(主席交議)
說明:日期: 110/10/28 時間:晚上8:00 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經修正後通過。
十二、臨時動議
十三、自由發言
十四、散會
主席:林俊利
司儀:楊慶晟
紀錄:
出席:林俊利、邱俊銘、李奕琤、楊慶晟、劉立誠、陳偉嘉、黃佩文、王易揚、章翔凱
列席:張素媌、張嘉晉、張吉毅
請假:陳永修、林佳緯
缺席:
內容:
案由(一)一一一年度組織系統表編列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詳如附件(一)。
決議:經修正後通過。
案由(二)一一一年度委員會主委聘任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詳如附件(二)。
決議:經修正後通過。
案由(三)一一一年度會務人員基金釐訂,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依一一O年度會務人員基金收取辦法。
辦法:理、監事、雙長、法制顧問5000元,副會長、常務監事6000元,會長、
輔導會長8000元。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四)擬定一一一年度理事會及月例會開會日期、地點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1.理事會日期,每月份第一個禮拜二下午八時,地點本會會館,遇國訂假
日順延,並於一個禮拜前發文通知。
2.月例會日期、地點,由當月份主席訂之,須在前二個月理事會提出報告。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五)請通過一一一年度活動計劃表案。(主席交議)
說明:詳如附件(三)。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六)一一一年度1至12月份月例會主席、司儀輪值人選,請通過案。
(主席交議)
說明:詳如附件(四)。
決議:經修正後通過。
案由(七)一一一年度會務人員自律公約擬定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1.未著正式服裝(襯衫、西裝褲、領帶及皮鞋)及開會時間內抽煙者樂捐
100元。
2.開會時間遲到30分鐘內樂捐100元。
3.遲到30分以後樂捐200元。
4.開會請假者樂捐300元,須於開會前三小時告知秘書長或財務長且一年以二次為
限,第三次(含)以上樂捐500元。
5.無故缺席者樂捐600元。
6.會議超過兩小時會長樂捐1000元。
7.會議早退者樂捐200元(早退定義為自由發言前)。
8.自律公約適用於理監事會務人員。
9.由財務長每月製表公佈。
10.以上樂捐皆入當次理、監事會會後餐敘。
11.理事會每月份第一個禮拜二以簡訊通知(不再以電話告知),如有變更,應於一個禮
拜以前發文通知,且秘書長應於前一天告知所有理監事人員,如有違反,秘書長需
分擔缺席者樂捐100元。
12.每次理事會,監事會需派一位監事列席參加,如有缺席,監事會需樂捐600元。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八)訂定一一一年度第二次預備理事會開會日期、地點請討論案。
(主席交議)
說明:日期: 110/10/28 時間:晚上8:00 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經修正後通過。
十二、臨時動議
十三、自由發言
十四、散會
發佈單位
莿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