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屆〔2017年度〕第一次會員大會
會議日期
2017年2月18日 16:00
內容
地點:龍和大飯店
主席:石浚谷 會長
司儀:曾界智 秘書長
紀錄:曾界智 秘書長
出席:石浚谷、李函錡、曾界智、陳家維、戴子傑、林瑋康、蔡雨樵、李瑛琇、張淙涵、蔡妙音、徐民權、陳雄、程隆堯、楊梧桐、邱萬槐、羅濟彥、張孝悊、曾盛鴻、李秉樺、謝源寶、石大忠、邱元楷、林祺民、許金樹、黃秋月、俞承泰、趙偉廷、張力云、汪俊雄、童永康、湯國裕、曾清祥、蘇文吉、張武雄、黃教文、高國鈞、陳奇毅、謝水發、楊連財、林慶麟、李梅貞、李錫讚、蕭寶泉、黃政憲、邱鳳英、羅昌裕、趙添奎、黃智隆、葉國昇、劉榮國、邱威誠、徐健富、林新權。
列席:黃塏鈞、李孟璋、葉晏禎、謝文松。
請假:羅志鵬、趙昱瑋、林志偉。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出席53位,列席4位,請假3位。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使命、願景:
四、聘請大會法制顧問:
五、通過本次會議議程:2016年羅志鵬會長委任2017年石浚谷會長代理出席本次會員大會。
六、主席致詞:
七、特友會主席致詞:
八、主管機關代表致詞:
九、介紹來賓、來賓致詞:
十、新會員宣誓:黃塏鈞等1位。
十、會務報告:○1 永太平兄弟聯合月例會報名表暨活動流程表。(請參閱第6~7頁)
十一、報告上次會員大會決議案執行情形:參考第40屆第2次會員大會記錄(請參閱第8~14頁)
十二、討論事項:
【1】案由:審查105年度第10次至106年度第一次理事會執行情形。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四章第二十條規定辦理。(提案:理事會)
辦法:如105年度第10次至106年度第一次理事會記錄。(請參閱第15~27頁)
決議:如說明,辦法通過。
【2】案由:審查105年度9月至105年12月財務收支,請通過案。(提案:理事會)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四章第二十條規定辦理。
辦法:如105年度9月至105年12月財務收支明細表。(請參閱第28~37頁)
決議:1、2016年度見習會員費用與新進會員之會館基金費用有誤,請查明後追回
不足的費用。(林祺民會長)
2、特友會會費收入表少列到羅文欽會長上繳2000元會費及劉奕棟上繳500元
會費,請查明後詳列之。(曾清祥會長)
3、其他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3】案由:審查105年度自10月至105年12月份會館基金,請通過案。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四章第二十條規定辦理。(提案:基金管理委員會)
辦法:1-帳戶947609+35000(註1) =982609元
2-帳戶982609-20000(註2)=962870元(105/09月~106/2月(含利息)
3-帳戶總額962870元 - 轉定存900000元 = 結餘62870元
4-如存摺內頁。(請參閱第38頁)
(註1)金額35000元內含 1-網頁回撥10000元 2-會館基金四位20000元 3-2017年會務購買當年度章程5000元
(註2)金額20000元內含 1-會館拔釘、補土、油漆工程20000元
決議:1、會館基金結餘款900000元轉入定期存款。(童永康主委)
2、其他修改後,如說明,辦法通過。
【4】案由:第一次長期發展委員會會議記錄,請通過案。(提案:長發會)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四章第二十條規定辦理。(請參閱第39~40頁)
辦法:如第一次長期發展委員會會議記錄。
決議:1、請法制顧問擇期召開會章顧問委員會,修改章程並增設奧瑞岡特別委員會。
2、其他如說明,辦法通過。
【5】案由:長期擔任本會韓文翻譯老師-盧厚洲先生,申請成為榮譽會員,請通過案。(提案:長發會)
決議:通過。
十三、臨時動議:
【1】案由:追認案由1~案由5,出席人數已達法定人數,請通過案。(提案:理事會)
決議:通過。
【2】案由:請會章顧問委員會增列一條文,「輔導會長未出席第一次會員大會者,
本會有權除去會長身份」,請通過案。(提案:理事會)
決議:通過。
十四、自由發言:
蕭寶泉會長:對2016年羅志鵬會長未出席本次會員大會,明顯藐視大會,建議
對其發表遣責。
十五、唱青商會歌:
十六、請主席宣佈散會(新春團拜):
主席:石浚谷 會長
司儀:曾界智 秘書長
紀錄:曾界智 秘書長
出席:石浚谷、李函錡、曾界智、陳家維、戴子傑、林瑋康、蔡雨樵、李瑛琇、張淙涵、蔡妙音、徐民權、陳雄、程隆堯、楊梧桐、邱萬槐、羅濟彥、張孝悊、曾盛鴻、李秉樺、謝源寶、石大忠、邱元楷、林祺民、許金樹、黃秋月、俞承泰、趙偉廷、張力云、汪俊雄、童永康、湯國裕、曾清祥、蘇文吉、張武雄、黃教文、高國鈞、陳奇毅、謝水發、楊連財、林慶麟、李梅貞、李錫讚、蕭寶泉、黃政憲、邱鳳英、羅昌裕、趙添奎、黃智隆、葉國昇、劉榮國、邱威誠、徐健富、林新權。
列席:黃塏鈞、李孟璋、葉晏禎、謝文松。
請假:羅志鵬、趙昱瑋、林志偉。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出席53位,列席4位,請假3位。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使命、願景:
四、聘請大會法制顧問:
五、通過本次會議議程:2016年羅志鵬會長委任2017年石浚谷會長代理出席本次會員大會。
六、主席致詞:
七、特友會主席致詞:
八、主管機關代表致詞:
九、介紹來賓、來賓致詞:
十、新會員宣誓:黃塏鈞等1位。
十、會務報告:○1 永太平兄弟聯合月例會報名表暨活動流程表。(請參閱第6~7頁)
十一、報告上次會員大會決議案執行情形:參考第40屆第2次會員大會記錄(請參閱第8~14頁)
十二、討論事項:
【1】案由:審查105年度第10次至106年度第一次理事會執行情形。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四章第二十條規定辦理。(提案:理事會)
辦法:如105年度第10次至106年度第一次理事會記錄。(請參閱第15~27頁)
決議:如說明,辦法通過。
【2】案由:審查105年度9月至105年12月財務收支,請通過案。(提案:理事會)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四章第二十條規定辦理。
辦法:如105年度9月至105年12月財務收支明細表。(請參閱第28~37頁)
決議:1、2016年度見習會員費用與新進會員之會館基金費用有誤,請查明後追回
不足的費用。(林祺民會長)
2、特友會會費收入表少列到羅文欽會長上繳2000元會費及劉奕棟上繳500元
會費,請查明後詳列之。(曾清祥會長)
3、其他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3】案由:審查105年度自10月至105年12月份會館基金,請通過案。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四章第二十條規定辦理。(提案:基金管理委員會)
辦法:1-帳戶947609+35000(註1) =982609元
2-帳戶982609-20000(註2)=962870元(105/09月~106/2月(含利息)
3-帳戶總額962870元 - 轉定存900000元 = 結餘62870元
4-如存摺內頁。(請參閱第38頁)
(註1)金額35000元內含 1-網頁回撥10000元 2-會館基金四位20000元 3-2017年會務購買當年度章程5000元
(註2)金額20000元內含 1-會館拔釘、補土、油漆工程20000元
決議:1、會館基金結餘款900000元轉入定期存款。(童永康主委)
2、其他修改後,如說明,辦法通過。
【4】案由:第一次長期發展委員會會議記錄,請通過案。(提案:長發會)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四章第二十條規定辦理。(請參閱第39~40頁)
辦法:如第一次長期發展委員會會議記錄。
決議:1、請法制顧問擇期召開會章顧問委員會,修改章程並增設奧瑞岡特別委員會。
2、其他如說明,辦法通過。
【5】案由:長期擔任本會韓文翻譯老師-盧厚洲先生,申請成為榮譽會員,請通過案。(提案:長發會)
決議:通過。
十三、臨時動議:
【1】案由:追認案由1~案由5,出席人數已達法定人數,請通過案。(提案:理事會)
決議:通過。
【2】案由:請會章顧問委員會增列一條文,「輔導會長未出席第一次會員大會者,
本會有權除去會長身份」,請通過案。(提案:理事會)
決議:通過。
十四、自由發言:
蕭寶泉會長:對2016年羅志鵬會長未出席本次會員大會,明顯藐視大會,建議
對其發表遣責。
十五、唱青商會歌:
十六、請主席宣佈散會(新春團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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