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會議日期
2016年12月18日 18:30
內容
地點:柚子元 壽喜燒
主席:會 長 石浚谷
司儀:秘書長 曾界智
紀錄:秘書處 謝慧娟
出席:石浚谷、李函錡、曾界智、陳家維、林瑋康、趙昱瑋、蔡妙音、徐民權、林志偉、陳 雄。
列席:羅濟彥、汪俊雄。
請假: 羅志鵬、戴子傑、蔡雨樵、李瑛琇、張淙涵。
缺席:
內容:
報告出席人數:理事應到6人,實到3人 ,監事應到3人,實到1人,
列席2人,請假5人。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朗誦青商使命:提供發展機會促進青年人創造積極正向的改變。
五、朗誦青商願景:成為領導青年積極公民的全球網絡。
六、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七、介紹來賓:
八、主席致詞:
九、來賓致詞:
十、報告事項:
(一)秘書長報告
1.如 桃竹苗區各分會交接時間表(附件1)
(二)財務長報告
1.如 會費收入表(附件2)
十一、討論事項:
案由(1):2017年度工作計劃表及組織系統表修正,請通過案。
(理事:蔡妙音提案,副會長:林瑋康附屬)
說明:如2017年度工作計劃表(附件三)
決議: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案由(2):2017年度1月份關懷弱勢活動,時間、地點、總幹事人選,請討論案。
(理事:徐民權提案,副會長:蔡雨樵附屬)
說明:依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辦法:
1. 時 間:2017年1月11日(三)上午09:00整。
2. 集合地點:氶夆有限公司集合一同前往。
2.地 點:康福智能發展中心、平鎮教養院。
3.經 費:由會員自行贊助物資。
4.總 幹 事:委由俞承泰會員擔任並擇期召開籌備會。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3):本會YB與OB聯誼活動,請討論案。(理事:林志偉提案,副會長:蔡雨樵附署)
說明:依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辦法:
1.時 間:2017年2月25日
2.地 點:
3.經 費:由家庭聯誼委員會項下提撥15000元
4.總幹事:委由李秉樺會員擔任並擇期召開籌備會。
決議:地點委由總幹事召開籌備會後決議公佈。
案由(4):2017年度公關拜訪經費、時間、地點,召集人,請通過案。
(理事:蔡妙音提案,副會長:林瑋康附屬)
說明:依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辦法:
1. 拜訪對象: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2. 時 間:2016年12月20日下午15:00整。
3.由交際費項下提撥800元實支實付,製作紀念牌。
4.總幹事:委由 余承泰 會兄 擔任。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5):2017年度第1次會員大會暨新春團拜活動,時間、地點、經費提撥及總幹事人選,請討論案。 (理事:趙昱瑋提案,副會長:戴子傑附屬)
說明:依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辦法:
1.時 間:訂於2017年2月18日(星期六)下午13:00整。
2.總幹事:委由財務長 陳家維 擔任,並擇期召開籌備會。
3.經 費:月例會項下提撥20000元。
4.地 點:中壢龍和大飯店。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6):2017年第1次理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理事:徐民權提案,副會長:蔡雨樵附屬)
說明:1.2017年01月4日(三)下午19:00整。
2.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如說明通過。
十二、臨時動議:
十三、法制顧問講評:
十四、自由發言:
十五、經驗傳承:
十六、請主席宣佈散會:
主席:會 長 石浚谷
司儀:秘書長 曾界智
紀錄:秘書處 謝慧娟
出席:石浚谷、李函錡、曾界智、陳家維、林瑋康、趙昱瑋、蔡妙音、徐民權、林志偉、陳 雄。
列席:羅濟彥、汪俊雄。
請假: 羅志鵬、戴子傑、蔡雨樵、李瑛琇、張淙涵。
缺席:
內容:
報告出席人數:理事應到6人,實到3人 ,監事應到3人,實到1人,
列席2人,請假5人。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朗誦青商使命:提供發展機會促進青年人創造積極正向的改變。
五、朗誦青商願景:成為領導青年積極公民的全球網絡。
六、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七、介紹來賓:
八、主席致詞:
九、來賓致詞:
十、報告事項:
(一)秘書長報告
1.如 桃竹苗區各分會交接時間表(附件1)
(二)財務長報告
1.如 會費收入表(附件2)
十一、討論事項:
案由(1):2017年度工作計劃表及組織系統表修正,請通過案。
(理事:蔡妙音提案,副會長:林瑋康附屬)
說明:如2017年度工作計劃表(附件三)
決議: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案由(2):2017年度1月份關懷弱勢活動,時間、地點、總幹事人選,請討論案。
(理事:徐民權提案,副會長:蔡雨樵附屬)
說明:依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辦法:
1. 時 間:2017年1月11日(三)上午09:00整。
2. 集合地點:氶夆有限公司集合一同前往。
2.地 點:康福智能發展中心、平鎮教養院。
3.經 費:由會員自行贊助物資。
4.總 幹 事:委由俞承泰會員擔任並擇期召開籌備會。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3):本會YB與OB聯誼活動,請討論案。(理事:林志偉提案,副會長:蔡雨樵附署)
說明:依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辦法:
1.時 間:2017年2月25日
2.地 點:
3.經 費:由家庭聯誼委員會項下提撥15000元
4.總幹事:委由李秉樺會員擔任並擇期召開籌備會。
決議:地點委由總幹事召開籌備會後決議公佈。
案由(4):2017年度公關拜訪經費、時間、地點,召集人,請通過案。
(理事:蔡妙音提案,副會長:林瑋康附屬)
說明:依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辦法:
1. 拜訪對象: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2. 時 間:2016年12月20日下午15:00整。
3.由交際費項下提撥800元實支實付,製作紀念牌。
4.總幹事:委由 余承泰 會兄 擔任。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5):2017年度第1次會員大會暨新春團拜活動,時間、地點、經費提撥及總幹事人選,請討論案。 (理事:趙昱瑋提案,副會長:戴子傑附屬)
說明:依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辦法:
1.時 間:訂於2017年2月18日(星期六)下午13:00整。
2.總幹事:委由財務長 陳家維 擔任,並擇期召開籌備會。
3.經 費:月例會項下提撥20000元。
4.地 點:中壢龍和大飯店。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6):2017年第1次理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理事:徐民權提案,副會長:蔡雨樵附屬)
說明:1.2017年01月4日(三)下午19:00整。
2.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如說明通過。
十二、臨時動議:
十三、法制顧問講評:
十四、自由發言:
十五、經驗傳承:
十六、請主席宣佈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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