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屆第二次預備理監事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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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屆第二次預備理監事聯席會議

會議日期
2017年11月1日 20:0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會 長 陳 雄
司儀:財務長 李函錡
紀錄:秘書長 林瑋康
出席:陳 雄、石浚谷、林瑋康、李函錡、俞承泰、秦輝梅、張淙涵、趙偉廷、李孟璋、
尤志鴻、張力云、謝文松。

列席:黃秋月、陳家維、葉晏禎、蔡雨樵、陳威霖、湯國裕、曾清祥。
請假:羅濟彥。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朗誦青商使命:提供發展機會促進青年人創造積極正向的改變。
五、朗誦青商願景:成為領導青年積極公民的全球網絡。
六、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七、介紹來賓:
八、主席致詞:
九、來賓致詞:
十、報告事項:(一)秘書長報告 (二)財務長報告
十一、討論事項:

案由一:2018年度理監事自律公約辦法,請討論案。(秘書長:林瑋康提案,財務長:李函錡附屬)
辦法:如附件(一)2018年度理監事自律公約辦法草案。
決議:如辦法通過。

案由二:2018年度會員婚喪喜慶,公關費提撥,請通過案。(財務長:李函錡提案,秘書長:林瑋康附屬)
辦法:
1.會員結婚,會內提撥禮金1600元。
2.會員公司(獨資),工廠開幕,會內提撥盆景一式1500元。
3.會員入新居,會內提撥禮金1600元。
4.會員或直系親屬治喪,會內提撥罐頭祭品一對1500元。
5.會員舉辦有關之慶典,有發帖或辦桌者,會內提撥禮金1200元。
6.會員子女彌月,會內提撥禮金1200元。
7.會員當選社團理事長,會內提撥1000元製作牌匾祝賀。
(製作牌匾費用不足,由當年度理監事應平均分擔製作牌匾之費用。)
8.會員住院慰問金2000元。
決議:如辦法通過。

案由三:本會秘書處秘書小姐-謝慧娟2018年度續聘,請討論案。(秘書長:林瑋康提案,財務長:李函錡附屬)
說明:
1.上班時間每周一至五,下午1點至5點,依照國定假日休假。       
2.月薪現為16000元,(由106年7月份起薪資調增至16000元),於每月理事會發放。
另加發年終1個月,於每年12月底發放。
3.秘書謝小姐要求薪資再調增為16800元,由107年1月份起,含年終一併調增。
辦法:
1.建請研議最適切之工時與薪資。
2.是否另行聘任新秘書小姐。
決議:延至第三次預備理事會討論。

案由四:2018年理事會日期、地點,請討論案。(秘書長:林瑋康提案,財務長:李函錡附屬)
說明:
1.日期:每月第一個星期二,下午19時。
2.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五:太平兄弟會交接典禮前往方式、經費、招集人,請討論案。(理事:張力云提案,副會長:俞承泰附屬)                 
說明:
1.日期:2017年12月24日(日)PM16:00整。
2.地點:菊園,址:大里市永隆路388號。
辦法:
1.經費:由兄弟聯誼委員會項下提撥。
2.召集人:委由兄弟主委 吳達峰擔任。
3.前往方式:研議搭乘遊覽車或自行開車前往(共乘需達四位,未達者,無補助。)
決議:
1.依報名人數20位坐遊覽車。
2.未滿20位則開車前往一台四人,如自行開車一台補助1500元。
3.經費由兄弟聯誼委員會實支實付項下提撥。

案由六:永康兄弟會交接典禮前往方式、經費、招集人,請討論案。(理事:張力云提案,副會長:俞承泰附屬)
說明:
1.日期:2017年11月19日(日)PM16:00整。
2.地點:麗新大酒店(址:永康區中正北路218號)。
辦法:
1.經費:由兄弟聯誼委員會(或家庭聯誼委員會)項下提撥。
2.召集人:委由兄弟主委 吳達峰擔任。
3.前往方式:當日上午7:30平鎮區公所前搭乘遊覽車,詳附件(二)行程表。
4.如行程附件2。
決議:如辦法通過。

案由七:2018年度才能訓練課程費用補助申請辦法,請通過案。(理事:張力云提案,副會長:張淙涵附屬)
說明:為鼓勵會員踴躍參與各項訓練課程,並考量申請補助常未及時,致會員權利受損,特訂立辦法之。
辦法:
1.凡參加桃竹苗區、兄弟會舉辦之兩天一夜課程,補助一半費用;一日課程全額補助。
參加跨區舉辦之課程,需先知會會長,並提案到理事會通過後,方受理補助。
2.課程結束後至下月理事會前,備妥繳費收據及結業證書,向財務長請領補助款。
決議:如辦法通過。

案由八:一月份公益活動經費,總幹事人選,請討論案。(理事:張力云提案,副會長:張淙涵附屬)
辦法:
1.總幹事委由趙偉廷理事擔任並擇期召開籌備會。
2.社區發展委員會項下提撥5000元。
決議:如辦法通過。

案由九:2018年度公關拜訪經費,召集人,請通過案。(理事:尤志鴻提案,副會長:俞承泰附屬)
辦法:
1.召集人委由林瑋康秘書長擔任並擇期討論拜訪時間及對象。
2.經費由交際費項下提撥3000元實支實付,製作紀念牌。
決議:如辦法通過。

案由十:第42屆第3次預備理、監事聯席會,日期、地點,請討論案。(秘書長:林瑋康提案,財務長:李函錡附屬)
辦法:
1.2017年12月05日(二)下午19:00。
2.地點:未定。  
決議:地點委由秘書長另行通知。

十二、臨時動議:
十三、法制顧問講評:
十四、自由發言:
十五、經驗傳承:
十六、請主席宣佈散會:(會後合照)
發佈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