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屆年終結算臨時理事會
會議日期
2017年1月4日 18:0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會 長 羅志鵬
司儀:秘書長 石浚谷
紀錄:秘書處 謝慧娟
出席:羅志鵬、石浚谷、李函錡、陳雄、曾界智、陳家維、林瑋康、戴子傑、張淙涵、
列席:徐民權、羅濟彥、蔡妙音、林志偉、李秉樺、張孝悊、俞承泰、黃塏鈞、趙偉延、李孟璋。
請假:許金樹、程隆堯、郭武傑、楊梧桐、蔡雨樵、曾盛鴻、鄭韋芃。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理事應到6人,實到4人 ,監事應到3人,實到1人,
列席10人 ,請假7人。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朗誦青商任務:提供青年人創造積極正面的發展機會•
五、通過本會會議議程:
六、介紹來賓:
七、主席致詞:
八、輔導會長致詞:
九、來賓致詞:
十、報告事項:
【秘書長報告】
【財務長報告】
十一、討論事項:
案由(1): 2016年度12月份財務及秘書處收支,全年財務總結算,請討論案。
(提案:謝源寶財務長;附署:石浚谷秘書長)
說明:如附件1。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2): 自律公約款項,退款、扣款專用辦法,請討論案。
(提案:謝源寶財務長;附署:石浚谷秘書長)
說明:如附件2。
辦法:1.退款部份:如附件退回會務人員。
2.扣款部份:基金由會長運用犒賞會務人員。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3): 2016年簡訊點數撥入2017年會務使用,請通過案。
(提案:謝源寶財務長;附署:石浚谷秘書長)
說明:1.目前2016年的點數尚餘 3458點,簡訊點數一點換算現金為等值一元,
2017年需付 3458元給2016年會務並銷帳。
2.於2016年11月18日(五)發會長交接簡訊共198點,2017年需再支付198元給2016年會務
並銷帳。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4):交接會館基金印章,請通過案。 (提案:謝源寶財務長;附署:石浚谷秘書長)
說明:由2016年會長羅志鵬交接給2017年會長石浚谷保管。
決議:如說明通過。
十一、臨時動議:
十二、法制顧問講評:
十三、自由發言:
十四、經驗傳承:
十五、請主席宣佈散會:
主席:會 長 羅志鵬
司儀:秘書長 石浚谷
紀錄:秘書處 謝慧娟
出席:羅志鵬、石浚谷、李函錡、陳雄、曾界智、陳家維、林瑋康、戴子傑、張淙涵、
列席:徐民權、羅濟彥、蔡妙音、林志偉、李秉樺、張孝悊、俞承泰、黃塏鈞、趙偉延、李孟璋。
請假:許金樹、程隆堯、郭武傑、楊梧桐、蔡雨樵、曾盛鴻、鄭韋芃。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理事應到6人,實到4人 ,監事應到3人,實到1人,
列席10人 ,請假7人。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朗誦青商任務:提供青年人創造積極正面的發展機會•
五、通過本會會議議程:
六、介紹來賓:
七、主席致詞:
八、輔導會長致詞:
九、來賓致詞:
十、報告事項:
【秘書長報告】
【財務長報告】
十一、討論事項:
案由(1): 2016年度12月份財務及秘書處收支,全年財務總結算,請討論案。
(提案:謝源寶財務長;附署:石浚谷秘書長)
說明:如附件1。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2): 自律公約款項,退款、扣款專用辦法,請討論案。
(提案:謝源寶財務長;附署:石浚谷秘書長)
說明:如附件2。
辦法:1.退款部份:如附件退回會務人員。
2.扣款部份:基金由會長運用犒賞會務人員。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3): 2016年簡訊點數撥入2017年會務使用,請通過案。
(提案:謝源寶財務長;附署:石浚谷秘書長)
說明:1.目前2016年的點數尚餘 3458點,簡訊點數一點換算現金為等值一元,
2017年需付 3458元給2016年會務並銷帳。
2.於2016年11月18日(五)發會長交接簡訊共198點,2017年需再支付198元給2016年會務
並銷帳。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4):交接會館基金印章,請通過案。 (提案:謝源寶財務長;附署:石浚谷秘書長)
說明:由2016年會長羅志鵬交接給2017年會長石浚谷保管。
決議:如說明通過。
十一、臨時動議:
十二、法制顧問講評:
十三、自由發言:
十四、經驗傳承:
十五、請主席宣佈散會:
發佈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