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屆〔2015年度〕第二次會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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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屆〔2015年度〕第二次會員大會

會議日期
2015年9月13日 16:00
內容
地點:龍和大飯店
主席:許金樹 會長
司儀:李函錡 秘書長
紀錄:李函錡 秘書長
出席:許金樹、林祺民、石浚谷、李函錡、謝桂容、程隆堯、黃秋月、陳 雄、
傅弘光、曾盛鴻、鍾慶鈺、秦輝梅、許剛偉、林定寬、石大忠、郭武傑、
戴子傑、楊志鋒、林瑋康、張淙涵、陳家維、楊梧桐、蔡雨樵、劉宗曉、
鍾招信、田宏、沈志龍、黃敬平、邱元楷、陳奇毅、蕭智謙、邱萬槐、
邱威誠、謝源寶、蘇宇雲、葉俊宏、黃家倫、江榮華、李明宗、羅志鵬、
鍾招銘、徐民權、趙昱瑋、何瑋婷、莊飛麟、謝仁丙、李俊德、湯國裕、
邱鳳英、童永康、梁瑞其、羅新福、葉富相、高國鈞、蘇文吉、葉步萬、
呂學應、曾清祥、曾喜鈞、宋洪隆、謝水發、楊連財、涂盛煙、李梅貞、
張金鑑、李錫讚、蕭寶泉、張清乾、羅昌裕、趙添奎、邱堅萬、劉家木、
汪俊雄、張武雄、黃智隆。

列席:徐健富、游振富、林偉銘、曾界智、陳韋曄、宋林盛。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共出席75位。列席共出席6位。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通過大會法制顧問:
五、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六、主席致詞:
七、特友會主席致詞:
八、主管機關代表致詞:
九、介紹來賓、來賓致詞:
十、新會員宣誓:
十、會務報告:
十一、報告上次會員大會決議案執行情形:參考第三十九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記錄
十二、討論事項:

【1】案由:審查一零四年度第一次至一零四年度第九次理事會執行情形。(提案:理事會)
說明:如一零四年度第一次至一零四年度第九次理事會記錄。(請參閱第1~36頁)
決議:如說明通過。

【2】案由:審查一零四年度一月至一零四年八月財務收支,請通過案(提案:理事會)
說明:如一零四年度一月至一零四年八月財務收支明細表。(請參閱第37~46頁)
決議:如說明通過。

【3】案由:審查一零四年度自一月至八月份會館基金,請通過案。(提案:理事會)
說明:
一、帳戶917,223+上半年40000 =總計957878元(上半年的會館基金自一月~八月(含利息655元)
二、帳戶957878元 + 網頁回撥10000元 = 967878元
三、如存摺內頁。(請參閱第47頁)
決議: 如說明通過。

【4】案由:第一次長期發展委員會會議記錄,請通過案。(提案:理事會)
說明:如第一次長期發展委員會會議記錄。(請參閱第48頁)
決議:如說明通過。

【5】案由:會館增購飲水機設備,請通過案。(提案:理事會)
說明:詢問多家供水商因採購數量太少並要抬水上樓皆不願配送,故提議會館裝設飲水設備。
辦法:
一、費用由會館基金項下支付。
二、飲水機濾心換置費用由當年度秘書處雜支項下支付。
三、如附件報價單。(請參閱第49~51頁)
決議:由茗毅企業社得標,經費共18375元整,近期前往會館裝置直立式飲水機,其他如說明通過。

【6】案由:本會章程暨施行細則修訂及發包製作,請通過案。(提案:理事會)
說明:
一、如章程暨施行細則修訂本(現場備40份/在報到處可拿)
二、製作300本,印製費用由會館基金項下實支實付。(於100年2月19日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
決議:章程內容有關【基本會員】文字修改為【會員】,其他如說明通過。
 
【7】案由:審查本會一零四年度第一次監事會執行情形。(提案:監事會)
說明:如一零四年度第一次監事會記錄。(請參閱第52頁)
決議:如說明通過。

十五、第四十屆會長候選人競選演說:
十六、選舉:
(一)推舉領票唱名、發票、監票人員:
領票唱名:石大忠、發票人:謝慧娟、監票人:林定寬 常監
會長:
開票人:傅弘光、唱票人:田宏、計票人:程隆堯
監事、副會長:
開票人:許剛偉、唱票人:鍾招信、計票人:鍾招銘
理事:
開票人:石浚谷、唱票人:趙昱瑋、計票人:何瑋婷
(二)投票
(三)開票

十七、宣佈第四十屆會長、副會長、理、監事當選名單:
會 長:羅志鵬
副會長:李函錡、陳雄、郭武傑
監 事:曾盛鴻、鄭添枝、張淙涵
理 事:林瑋康、陳家維、蔡雨樵、楊梧桐、戴子傑

十八、監事當選人互選常務監事:
常務監事:曾盛鴻

十九、會長提名幕僚三長:
法制顧問:程隆堯 秘書長:石浚谷 財務長:謝桂容

二十、會長當選人致詞:
二十一、授權第四十屆理事會擬訂明年度工作計劃及財務預算表:
二十二、臨時動議:

【1】案由:會旗修改,請討論案。(提案:童永康 前會長)
說明:目前使用會旗為20多年前製作,內容及文字有誤,建議重新製作。
辦法:找廠商重新設計並製作本會會旗,費用由會館基金項下支付。
決議:如說明通過。

【2】案由:推舉童永康前會長為特友會主席,請通過案。(提案:羅志鵬 會員 )
說明:
決議:通過。

【3】案由:龍潭青商會前會長徐健富會兄,申請復會加入本會特友會,請通過案。
(提案:曾清祥 前會長)
說明:
決議:通過。

二十三、唱青商會歌:
二十四、請主席宣佈散會:

發佈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