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會議日期
2014年12月3日 19:00
內容
地點:皇池溫泉
主席:會 長 林祺民
司儀:秘書長 葉俊宏
紀錄:秘書處 謝慧娟
出席:林祺民、葉俊宏、石世明、許金樹、鄭添枝、程隆堯、李函錡、石大忠、
郭武傑 、田宏、廖宜辰。
列席:陳雄、劉宗曉、戴子傑、賴政昌、鍾慶鈺、邱元楷、葉步萬。
請假:蕭智謙、曾喜鈞、李詩韻、洪瑋屏、林正太、謝源寶。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理事應到6人,實到5人 ,監事應到3人,實到2人,
列席7人 ,請假6人。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會會議議程:
五、介紹來賓:
六、主席致詞:
七、輔導會長致詞:
八、來賓致詞:
九、報告事項:
十、討論事項:
案由(1):103年度本會組織系統表,第三次請討論案。
(法治顧問:曾喜鈞提案,秘書長:葉俊宏附屬)
說明:如103年度組織系統表。
決議: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案由(2):103年度本會財務收支預算編列,第三次請討論案。
(法治顧問:曾喜鈞提案,秘書長:葉俊宏附屬)
說明:如103年度本會財務收支預算表。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3):103年度工作計劃表,第三次請討論案。
(副會長:許金樹提案,財務長:李詩韻附屬)
說明:如103年度工作計劃表。
決議: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案由(4):太平兄弟會交接典禮前往方式,經費,招集人請討論案。
(理事:鄭添枝提案,副會長:許金樹附屬)
說明:時間:101年12月14日(六)
地點:江屋-日本料理太平店。
經費:車資補助1500元/台(含回數票)。
召集人:委由 兄弟主委 陳雄 擔任。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5):103年會務人員參加桃竹苗區分會、永康太平兄弟會及友好會會長交接
典禮召集人,第二次請討論案。
(財務長:李詩韻提案,秘書長:葉俊宏附屬)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 如說明通過。
案由(6):103年度第一次理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財務長:李詩韻提案,秘書長:葉俊宏附屬)
說明:(一)103年1月7日(二)下午19:00。
(二)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 如說明通過。
案由(7):103年度總會會長交接首席出席人員,請通過案。
(財務長:李詩韻提案,秘書長:葉俊宏附屬)
說明:(一)103年1月5日(日)上午9:30。
(二)地點:創新技術學院。
決議: 1.出席人員:林祺民、葉俊宏、邱元楷三位。
2.如說明通過。
十一、臨時動議:
十二、法制顧問講評:
十三、自由發言:
十四、經驗傳承:
十五、散會:
主席:會 長 林祺民
司儀:秘書長 葉俊宏
紀錄:秘書處 謝慧娟
出席:林祺民、葉俊宏、石世明、許金樹、鄭添枝、程隆堯、李函錡、石大忠、
郭武傑 、田宏、廖宜辰。
列席:陳雄、劉宗曉、戴子傑、賴政昌、鍾慶鈺、邱元楷、葉步萬。
請假:蕭智謙、曾喜鈞、李詩韻、洪瑋屏、林正太、謝源寶。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理事應到6人,實到5人 ,監事應到3人,實到2人,
列席7人 ,請假6人。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會會議議程:
五、介紹來賓:
六、主席致詞:
七、輔導會長致詞:
八、來賓致詞:
九、報告事項:
十、討論事項:
案由(1):103年度本會組織系統表,第三次請討論案。
(法治顧問:曾喜鈞提案,秘書長:葉俊宏附屬)
說明:如103年度組織系統表。
決議: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案由(2):103年度本會財務收支預算編列,第三次請討論案。
(法治顧問:曾喜鈞提案,秘書長:葉俊宏附屬)
說明:如103年度本會財務收支預算表。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3):103年度工作計劃表,第三次請討論案。
(副會長:許金樹提案,財務長:李詩韻附屬)
說明:如103年度工作計劃表。
決議: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案由(4):太平兄弟會交接典禮前往方式,經費,招集人請討論案。
(理事:鄭添枝提案,副會長:許金樹附屬)
說明:時間:101年12月14日(六)
地點:江屋-日本料理太平店。
經費:車資補助1500元/台(含回數票)。
召集人:委由 兄弟主委 陳雄 擔任。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5):103年會務人員參加桃竹苗區分會、永康太平兄弟會及友好會會長交接
典禮召集人,第二次請討論案。
(財務長:李詩韻提案,秘書長:葉俊宏附屬)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 如說明通過。
案由(6):103年度第一次理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財務長:李詩韻提案,秘書長:葉俊宏附屬)
說明:(一)103年1月7日(二)下午19:00。
(二)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 如說明通過。
案由(7):103年度總會會長交接首席出席人員,請通過案。
(財務長:李詩韻提案,秘書長:葉俊宏附屬)
說明:(一)103年1月5日(日)上午9:30。
(二)地點:創新技術學院。
決議: 1.出席人員:林祺民、葉俊宏、邱元楷三位。
2.如說明通過。
十一、臨時動議:
十二、法制顧問講評:
十三、自由發言:
十四、經驗傳承:
十五、散會:
發佈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