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屆(102年度)第十次理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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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屆(102年度)第十次理事會議

會議日期
2013年10月2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會 長 蕭智謙
司儀:秘書長 林祺民 
紀錄:秘書處 謝慧娟
出席:蕭智謙、林祺民、洪瑋屏、羅志鵬、石世明、廖宜辰、田宏、謝桂容、
許金樹 。

列席:沈志龍、曾喜鈞、葉俊宏、林正太、林詩韻、李函錡、鄭添枝、沈品君。
請假:陳奇毅、謝源寶、邱威誠、林聖文、黃敬平。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理事應到6人,實到4人 ,監事應到3人,實到1人,
 列席8人 ,請假5人。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朗誦青商任務:提供青年人創造積極正面的發展機會•
五、通過本會會議議程:
六、宣讀上次會議決議案暨執行情形:
七、介紹來賓:
八、主席致詞:
九、輔導會長致詞:
十、來賓致詞:
十一、報告事項:
十二、討論事項:
案由(1):一百零二年度九月份財務收支,請通過案。(財務長:洪瑋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屬)
說明:財務收支表。附件第3.4.5頁。
決議: 如修改後通過。


案由(2)第二次會員大會活動,財務收支,請通過案。(總幹事:羅志鵬)
說明:如本次活動財務表 (理事:田宏提案,副會長:羅志鵬附署)
決議:不足款17,543元由預備金項下支付。


案由(3):國際事務人才培訓營,活動財務收支,請通過案。(總幹事:林祺民)
(理事:石世明提案,副會長:羅志鵬附署)
說明:如活動收支財務表。
決議:不足款24,998由預備金項下支付。


第1頁

案由(4):102年度獎勵委員會,經費提撥請討論案。
(理事:田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署)
說明:由獎勵委員會項下提撥一萬元整製作獎牌。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5):本會第37~38屆會長.特友會主席交接典禮,時間,地點,總幹事,經費請討論案。
(理事:田宏提案,副會長:羅志鵬附署)
說明:1.時間:102年11月16日(六) 。
2.地點:香江美食館。
3.總幹事:委由黃家倫副會長擔任,並擇期招開籌備會。
4.經費:由月例會餐費提撥四萬元。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6):本會舉辦品酒會活動時間經費總幹事請討論案。
(財務長:洪瑋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屬)

說明:1.依照年度計畫辦理。
2.由家庭聯誼委員會項下提撥一萬元為限。
決議: 如說明通過。

案由(7): 來賓秦輝梅小姐等3人申請入會見習,請通過案。
(財務長:洪瑋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屬)
說明:
姓名 生 日 任  職 手 機 推薦人
秦輝梅 65.10.16 瑞醫科技 0937-120184 石世明
林憶君 74.01.07 新光銀行 0925-009575 葉俊宏
古遙檀 68.06.22 萬沐建材 0983-222922 李詩韻
辦法:繳交見習會費3000元即可入會見習•
決議:如說明.辦法通過•

案由(8):本會十一月份理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理事:田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署)
說明:1.時間: 102年11月6日(星期三)19:30。
2.地點:本會會館(平鎮市振興西路101號3樓)
決議:如說明通過。


十二、法制顧問講評:
十三、自由發言:
十四、經驗傳承:
十五、散會:
發佈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