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屆(102年度)第八次理事會議
會議日期
2013年8月7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會 長 蕭智謙
司儀:秘書長 林祺民
紀錄:秘書處 謝慧娟
出席:蕭智謙、陳奇毅、林祺民、洪瑋屏、羅志鵬、石世明、田宏。
列席:許金樹、石大忠、邱元楷、陳家生、王根英、傅弘光、葉婉韻、
陳雄、劉宗曉、李函錡、鄭添枝、劉冠佑、賴政昌。
請假:謝源寶、黃家倫、邱威誠、林聖文、廖宜辰、謝桂容、黃敬平。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理事應到6 人,實到2人 ,監事應到3人,實到1人,
列席13人 ,請假7人。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朗誦青商任務:提供青年人創造積極正面的發展機會•
五、通過本會會議議程:
六、宣讀上次會議決議案暨執行情形:
七、介紹來賓:
八、主席致詞:
九、輔導會長致詞:
十、來賓致詞:
十一、報告事項:
時 間 活動名稱 地 點 承辦分會
8月10~11日(六日)13:00 國際人才培訓營 中壢南方莊園飯店 本會
8月17日(六)09:00~16:20 商業計劃書寫講習班
工商法律實務講習班 開南大學 虎頭山分會
8月24日(六) 奧瑞岡總會長盃初賽 確認中… 新莊分會
8月31日(六)09:00~17:10 司儀高手&活動型主持人 桃園縣婦女館302教室 桃園女分會
9月6~9日(五六日) 全國年會 花蓮市 花蓮分會
9月14日(六) 第二次會員大會 中壢龍和餐廳 本會
10月19日(六) 平青盃高球賽 楊梅第一球場 本會
其他報告事項:
十二、討論事項:
案由(1):一百零二年度七月份財務收支,請通過案。(財務長:洪瑋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屬)
說明:財務收支表。附件第3.4.5頁
決議: 如說明通過。
第1頁
案由(2):一零二年度榮譽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請討論案。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理事:石世明提案,副會長:羅志鵬附屬)
辦法:當然委員:蕭智謙會長、黃政憲特友會主席。
委 員:童永康前會長、蕭寶泉前主席、羅昌裕前主席。
決議: 如說明通過。
案由(3):本會見習會員:劉宗曉.傅弘光.王根英.陳家生見習期滿,
申請入會請通過案。 (財務長:洪瑋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屬)
說明:依照本會章程之規定辦理。
決議: 如說明通過。
案由(4)父親節月例會活動,財務收支,請通過案。
說明:如本次活動財務表,第6頁 (理事:田宏提案,副會長:羅志鵬附署)
決議: 擱置。
案由(5):本會會員會籍清查,請討論案。 (理事:石世明提案,副會長:羅志鵬附署)
說明:1.為確認與釐清選舉人享有投票權的資格與否,並於選舉日(第二次會員大會)二十
前將選舉人名冊造冊完成,以利選務活動的進行。
辦法:1.見習會員見習期滿三個月(意即第五次理事會通過其見習會員資格之日起算),經
第八次理事會提案通過並完成入會宣誓者,於8月15日下午17:00截止前繳清會
館基金$5,000元與常年會費$5,000元(依月份比例繳納),方享有投票權。
2.會員依本會章程第十四條第三款:『經通知限期繳納之各項應付費用,仍不繳納者。』而喪失其會籍者,經理事會提案復會審查通過後,須先補繳2013年度常年
會費$12,000元,方可恢復其會籍與享有投票權。
3.YB會員於8月15日前尚未繳交常年會費$12,000元者,視其放棄投票權。
決議: 如說明通過。
案由(6):本會申請總會2013年度獎勵評審,請通過案。
說明:依照總會獎勵評審辦法辦理。 (理事:田宏提案,副會長:羅志鵬附署)
決議: 如說明通過。
案由(7):本會九月份理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理事:田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署)
說明:1.時間: 102年9月4日(星期三)19:30。
2.地點:本會會館(平鎮市振興西路101號3樓)
決議:如說明通過。
十一、臨時動議:
十二、法制顧問講評:
十三、自由發言:
十四、經驗傳承:
十五、散會:
主席:會 長 蕭智謙
司儀:秘書長 林祺民
紀錄:秘書處 謝慧娟
出席:蕭智謙、陳奇毅、林祺民、洪瑋屏、羅志鵬、石世明、田宏。
列席:許金樹、石大忠、邱元楷、陳家生、王根英、傅弘光、葉婉韻、
陳雄、劉宗曉、李函錡、鄭添枝、劉冠佑、賴政昌。
請假:謝源寶、黃家倫、邱威誠、林聖文、廖宜辰、謝桂容、黃敬平。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理事應到6 人,實到2人 ,監事應到3人,實到1人,
列席13人 ,請假7人。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朗誦青商任務:提供青年人創造積極正面的發展機會•
五、通過本會會議議程:
六、宣讀上次會議決議案暨執行情形:
七、介紹來賓:
八、主席致詞:
九、輔導會長致詞:
十、來賓致詞:
十一、報告事項:
時 間 活動名稱 地 點 承辦分會
8月10~11日(六日)13:00 國際人才培訓營 中壢南方莊園飯店 本會
8月17日(六)09:00~16:20 商業計劃書寫講習班
工商法律實務講習班 開南大學 虎頭山分會
8月24日(六) 奧瑞岡總會長盃初賽 確認中… 新莊分會
8月31日(六)09:00~17:10 司儀高手&活動型主持人 桃園縣婦女館302教室 桃園女分會
9月6~9日(五六日) 全國年會 花蓮市 花蓮分會
9月14日(六) 第二次會員大會 中壢龍和餐廳 本會
10月19日(六) 平青盃高球賽 楊梅第一球場 本會
其他報告事項:
十二、討論事項:
案由(1):一百零二年度七月份財務收支,請通過案。(財務長:洪瑋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屬)
說明:財務收支表。附件第3.4.5頁
決議: 如說明通過。
第1頁
案由(2):一零二年度榮譽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請討論案。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理事:石世明提案,副會長:羅志鵬附屬)
辦法:當然委員:蕭智謙會長、黃政憲特友會主席。
委 員:童永康前會長、蕭寶泉前主席、羅昌裕前主席。
決議: 如說明通過。
案由(3):本會見習會員:劉宗曉.傅弘光.王根英.陳家生見習期滿,
申請入會請通過案。 (財務長:洪瑋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屬)
說明:依照本會章程之規定辦理。
決議: 如說明通過。
案由(4)父親節月例會活動,財務收支,請通過案。
說明:如本次活動財務表,第6頁 (理事:田宏提案,副會長:羅志鵬附署)
決議: 擱置。
案由(5):本會會員會籍清查,請討論案。 (理事:石世明提案,副會長:羅志鵬附署)
說明:1.為確認與釐清選舉人享有投票權的資格與否,並於選舉日(第二次會員大會)二十
前將選舉人名冊造冊完成,以利選務活動的進行。
辦法:1.見習會員見習期滿三個月(意即第五次理事會通過其見習會員資格之日起算),經
第八次理事會提案通過並完成入會宣誓者,於8月15日下午17:00截止前繳清會
館基金$5,000元與常年會費$5,000元(依月份比例繳納),方享有投票權。
2.會員依本會章程第十四條第三款:『經通知限期繳納之各項應付費用,仍不繳納者。』而喪失其會籍者,經理事會提案復會審查通過後,須先補繳2013年度常年
會費$12,000元,方可恢復其會籍與享有投票權。
3.YB會員於8月15日前尚未繳交常年會費$12,000元者,視其放棄投票權。
決議: 如說明通過。
案由(6):本會申請總會2013年度獎勵評審,請通過案。
說明:依照總會獎勵評審辦法辦理。 (理事:田宏提案,副會長:羅志鵬附署)
決議: 如說明通過。
案由(7):本會九月份理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理事:田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署)
說明:1.時間: 102年9月4日(星期三)19:30。
2.地點:本會會館(平鎮市振興西路101號3樓)
決議:如說明通過。
十一、臨時動議:
十二、法制顧問講評:
十三、自由發言:
十四、經驗傳承:
十五、散會:
發佈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