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屆第六次理事會議
會議日期
2013年6月10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會 長 蕭智謙
司儀:秘書長 林祺民
紀錄:秘書處 謝慧娟
出席:蕭智謙、林祺民、洪瑋屏、黃家倫、羅志鵬、邱威誠、石世明、田宏、
列席:許金樹、石大忠、鍾慶鈺、沈志龍、李函錡、劉興苗、劉宗曉、許剛偉、王根英、傅弘光、胡名喨、邱秉榮。
請假:陳奇毅、謝源寶、 林聖文、廖宜辰、謝桂容、黃敬平。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理事應到6人,實到2人,監事應到3人,實到1人,列席12人 ,請假6人。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朗誦青商任務:提供青年人創造積極正面的發展機會•
五、通過本會會議議程:
六、宣讀上次會議決議案暨執行情形:
七、介紹來賓:
八、主席致詞:
九、輔導會長致詞:
十、來賓致詞:
十一、報告事項:
秘書長報告 :國際人才培訓營籌備狀況
財務長報告:
其他報告事項:
十二、討論事項:
案由(1):一百零二年度五月份財務收支,請通過案。
(財務長:洪瑋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屬)
說明:財務收支表。附件第4.5.6頁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2):本會舉辦愛心捐血活動活動經費收支,請通過案•
(理事:田宏提案,副會長:邱威誠附署)
說明:詳如活動收支明細表(第7頁)。活動總幹事邱威誠。
決議:活動結餘4185元撥入本會其他收入項下。
案由(3):來賓陳家生先生等申請入會見習,請通過案。
說明: (理事:石世明提案,秘書長:羅志鵬附署)
姓名 生 日 任 職 手 機 推薦人
陳家生 63/10/5 城音貿易有限公司 0939-167-531 石大忠
邱秉榮 68/12/22 中信房屋 0982-893-323 鍾慶鈺
辦法:繳交見習會費3000元即可入會見習•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4):桃竹苗區域大會時間,地點,招集人,請討論案。(理事:田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署)
說明:
1.依年度計畫辦理。
2.時間:102年7月14日(日)。地點:苗栗香格里拉樂園。
3.註冊費:分會15,000元(2桌)。由年區會費項下支付。
4.招集人:委由石世明理事擔任。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5):花蓮全國年會時間,地點,招集人選請討論案•(理事:田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署)
說明:
1.依年度計畫辦理。
2.時間:102年9月6~8日。地點:花蓮市
3.住宿及交通如附件
4.招集人委由田宏理事擔任。
決議: 如說明通過。
案由(6):本會第二次會員大會時間,地點,經費,總幹事人員,請討論案•
(理事:石世明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署)
說明:
1.依年度計畫辦理。(配合2014年度本會會職人員選舉辦理)
2.經費由月例會餐費提撥二萬元整。
3.時間:102年9月14日(六) 。
4.地點:委由總幹事安排並召開籌備會。
5.總幹事:委由羅志鵬副會長擔任。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7): 本會舉辦新會友講習暨聯誼活動,時間.地點.經費,總幹事人選,請討論案。
(理事:石世明提案,副會長:邱威誠附屬)
說明:
1.依本會年度計畫辦理。
2.時間:102年6月22日(六)。
14:00集合報到 (本會會館)
14:30~15:30 認識青商(許祿禎前會長)
15:30~15:45 休息
15:45~16:45 青商未來及展望(邱元楷前會長)
16:45~17:00 休息
17:00~18:00 分享及經驗傳承
18:00~20:00 新會友聯誼餐會
3.經費:由會員擴展委員會項下提撥一萬元
4.總幹事:委由:石世明理事擔。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8):組團參加太平兄弟會第32週年慶,招集人選請討論案。
(理事:田宏提案,副會長:羅志鵬附署)
說明:
1.時間:102年6月29日(六)。
2.地點:江屋美食餐廳。
3.前往方式:共乘車輛或自行前往
4.招集人:委由鍾慶鈺兄弟主委擔任。
決議: 如說明通過。
案由(9):本會七月份理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理事:田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署)
說明:
1.時間:102年7月3日(星期三)19:30。
2.地點:本會會館(平鎮市振興西路101號3樓)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10):本會見習會員賴政昌.李涵錡.石大忠入會宣示請通過案。
(理事:石世明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署)
說明:以上三人以符合入會資格,並通過理事會同意入會,建請在理事會辦理入會宣誓儀式。
決議:如說明通過。
十一、臨時動議:
案由(1):補助本會奧瑞岡辯論隊伍訓練經費,請討論案。(提案人:邱威誠副會長)
說明:本會奧瑞岡辯論隊伍在6/2桃竹苗區聯合月例會取得區會冠軍,為延續傳承,並鼓勵本會會員參與奧瑞岡辯論比賽,向全國辯論賽邁進,為加強自我訓練,故擬聘請奧瑞岡講師至本會會館授課指導,聘請講師之車馬費用,建請本會協助訓練經費之補助。
決議:由本會預備金項下提撥六千元整,作為奧瑞岡辯論隊伍聘請講師授課訓練經費。
十二、法制顧問講評:
十三、自由發言:
十四、經驗傳承:
十五、散會:
主席:會 長 蕭智謙
司儀:秘書長 林祺民
紀錄:秘書處 謝慧娟
出席:蕭智謙、林祺民、洪瑋屏、黃家倫、羅志鵬、邱威誠、石世明、田宏、
列席:許金樹、石大忠、鍾慶鈺、沈志龍、李函錡、劉興苗、劉宗曉、許剛偉、王根英、傅弘光、胡名喨、邱秉榮。
請假:陳奇毅、謝源寶、 林聖文、廖宜辰、謝桂容、黃敬平。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理事應到6人,實到2人,監事應到3人,實到1人,列席12人 ,請假6人。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朗誦青商任務:提供青年人創造積極正面的發展機會•
五、通過本會會議議程:
六、宣讀上次會議決議案暨執行情形:
七、介紹來賓:
八、主席致詞:
九、輔導會長致詞:
十、來賓致詞:
十一、報告事項:
秘書長報告 :國際人才培訓營籌備狀況
財務長報告:
其他報告事項:
十二、討論事項:
案由(1):一百零二年度五月份財務收支,請通過案。
(財務長:洪瑋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屬)
說明:財務收支表。附件第4.5.6頁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2):本會舉辦愛心捐血活動活動經費收支,請通過案•
(理事:田宏提案,副會長:邱威誠附署)
說明:詳如活動收支明細表(第7頁)。活動總幹事邱威誠。
決議:活動結餘4185元撥入本會其他收入項下。
案由(3):來賓陳家生先生等申請入會見習,請通過案。
說明: (理事:石世明提案,秘書長:羅志鵬附署)
姓名 生 日 任 職 手 機 推薦人
陳家生 63/10/5 城音貿易有限公司 0939-167-531 石大忠
邱秉榮 68/12/22 中信房屋 0982-893-323 鍾慶鈺
辦法:繳交見習會費3000元即可入會見習•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4):桃竹苗區域大會時間,地點,招集人,請討論案。(理事:田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署)
說明:
1.依年度計畫辦理。
2.時間:102年7月14日(日)。地點:苗栗香格里拉樂園。
3.註冊費:分會15,000元(2桌)。由年區會費項下支付。
4.招集人:委由石世明理事擔任。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5):花蓮全國年會時間,地點,招集人選請討論案•(理事:田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署)
說明:
1.依年度計畫辦理。
2.時間:102年9月6~8日。地點:花蓮市
3.住宿及交通如附件
4.招集人委由田宏理事擔任。
決議: 如說明通過。
案由(6):本會第二次會員大會時間,地點,經費,總幹事人員,請討論案•
(理事:石世明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署)
說明:
1.依年度計畫辦理。(配合2014年度本會會職人員選舉辦理)
2.經費由月例會餐費提撥二萬元整。
3.時間:102年9月14日(六) 。
4.地點:委由總幹事安排並召開籌備會。
5.總幹事:委由羅志鵬副會長擔任。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7): 本會舉辦新會友講習暨聯誼活動,時間.地點.經費,總幹事人選,請討論案。
(理事:石世明提案,副會長:邱威誠附屬)
說明:
1.依本會年度計畫辦理。
2.時間:102年6月22日(六)。
14:00集合報到 (本會會館)
14:30~15:30 認識青商(許祿禎前會長)
15:30~15:45 休息
15:45~16:45 青商未來及展望(邱元楷前會長)
16:45~17:00 休息
17:00~18:00 分享及經驗傳承
18:00~20:00 新會友聯誼餐會
3.經費:由會員擴展委員會項下提撥一萬元
4.總幹事:委由:石世明理事擔。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8):組團參加太平兄弟會第32週年慶,招集人選請討論案。
(理事:田宏提案,副會長:羅志鵬附署)
說明:
1.時間:102年6月29日(六)。
2.地點:江屋美食餐廳。
3.前往方式:共乘車輛或自行前往
4.招集人:委由鍾慶鈺兄弟主委擔任。
決議: 如說明通過。
案由(9):本會七月份理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理事:田宏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署)
說明:
1.時間:102年7月3日(星期三)19:30。
2.地點:本會會館(平鎮市振興西路101號3樓)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10):本會見習會員賴政昌.李涵錡.石大忠入會宣示請通過案。
(理事:石世明提案,秘書長:林祺民附署)
說明:以上三人以符合入會資格,並通過理事會同意入會,建請在理事會辦理入會宣誓儀式。
決議:如說明通過。
十一、臨時動議:
案由(1):補助本會奧瑞岡辯論隊伍訓練經費,請討論案。(提案人:邱威誠副會長)
說明:本會奧瑞岡辯論隊伍在6/2桃竹苗區聯合月例會取得區會冠軍,為延續傳承,並鼓勵本會會員參與奧瑞岡辯論比賽,向全國辯論賽邁進,為加強自我訓練,故擬聘請奧瑞岡講師至本會會館授課指導,聘請講師之車馬費用,建請本會協助訓練經費之補助。
決議:由本會預備金項下提撥六千元整,作為奧瑞岡辯論隊伍聘請講師授課訓練經費。
十二、法制顧問講評:
十三、自由發言:
十四、經驗傳承:
十五、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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