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屆第七次理事會
會議日期
2012年7月4日 19:0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陳奇毅 會長
司儀:邱威誠 秘書長
紀錄:邱威誠 秘書長
出席:陳奇毅、呂學應、曾清祥、邱威誠、陳志鴻、洪瑋屏、林祺民、羅志鵬、朱昱峰。
列席:李錫讚、蕭智謙、黃敬平、汪俊雄、謝桂容、廖宜辰、石世明、鍾慶鈺、沈志龍。
請假:曾惠美、江榮華、傅從耀、黃家倫、許金樹。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出席9位。列席9位。請假5位。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宣讀上次會議決議案暨執行情形:
六、主席致詞:
七、介紹來賓:
八、來賓致詞:
九、輔導會長致詞:
十、見習會友入會宣誓:
十一、報告事項:
◎ 秘書處報告:
◎ 財務長報告:如會費收入表。
十一、討論事項:*請將行動電話關機或調整成震動模式*
案由【1】:一百零一年度六月份財務收支,請通過案。(提案:邱威誠,附署:曾惠美)
說明:如財務收支表。
決議: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案由【2】:本會監事會建請理事會改善意見,請討論案。(提案:邱威誠,附署:林祺民)
說明:參閱101年度第一次監事會議紀錄。
決議:對於監事會建請理事會的改善意見,理事會將詳加研討並逐一加以改善。
案由【3】:香港亞太大會活動財務收支,請討論案。(提案:林祺民,附署:邱威誠)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結餘款$2,129元撥入其他收入項下,其他如說明通過。
案由【4】:本會八月份月例會暨慶祝父親節家庭聯誼活動,時間、地點、經費請討論案。
說明:
1.時間:8月4日(六)09:00~16:00 (提案:傅從耀,附署:羅志鵬)
2.地點:新屋活力健康農場
3.經費:由月例會餐費項下提撥$40,000元,家庭聯誼委員會項下提撥$15,000元。
4.總幹事:委由 廖宜辰 主委擔任。
決議: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案由【5】:本會舉辦平青盃高爾夫球聯誼賽,時間、地點、經費與總幹事人選,請討論案。
(提案:羅志鵬, 附署:江榮華)
說明:
1.時 間: 101年9月22日(星期六) 時整。
2.地 點:
3.經 費:由體育休閒委員會項下提撥$20,000元。
4.總 幹 事:委由理事 羅志鵬 擔任。
決議:詳細時間、地點由總幹事全權處理公佈之,其他如修改後說明通過。
案由【6】:本會協辦2012年桃園國際管樂節-愛是永恆夏日晚風慈善關懷音樂季活動,請討論案。 (提案:邱威誠, 附署:曾惠美)
說明:
1.時 間:101年8月5日(星期日) 18:00~22:00整
2.地 點:中壢市光明公園
3.經 費:由社區發展委員會項下提撥$6,000元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7】:本會八月份理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提案:朱昱峰 附署:洪瑋屏)
說明:
1.時間: 101年8月1日(星期三)19時整。
2.地點:本會會館(平鎮市振興西路101號3樓)。
決議:如說明通過。
十二、臨時動議:
十三、法制顧問講評:
十四、自由發言:(每人限發言三分鐘)。
十五、經驗傳承:
十六、散 會:
主席:陳奇毅 會長
司儀:邱威誠 秘書長
紀錄:邱威誠 秘書長
出席:陳奇毅、呂學應、曾清祥、邱威誠、陳志鴻、洪瑋屏、林祺民、羅志鵬、朱昱峰。
列席:李錫讚、蕭智謙、黃敬平、汪俊雄、謝桂容、廖宜辰、石世明、鍾慶鈺、沈志龍。
請假:曾惠美、江榮華、傅從耀、黃家倫、許金樹。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出席9位。列席9位。請假5位。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宣讀上次會議決議案暨執行情形:
六、主席致詞:
七、介紹來賓:
八、來賓致詞:
九、輔導會長致詞:
十、見習會友入會宣誓:
十一、報告事項:
◎ 秘書處報告:
◎ 財務長報告:如會費收入表。
十一、討論事項:*請將行動電話關機或調整成震動模式*
案由【1】:一百零一年度六月份財務收支,請通過案。(提案:邱威誠,附署:曾惠美)
說明:如財務收支表。
決議: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案由【2】:本會監事會建請理事會改善意見,請討論案。(提案:邱威誠,附署:林祺民)
說明:參閱101年度第一次監事會議紀錄。
決議:對於監事會建請理事會的改善意見,理事會將詳加研討並逐一加以改善。
案由【3】:香港亞太大會活動財務收支,請討論案。(提案:林祺民,附署:邱威誠)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結餘款$2,129元撥入其他收入項下,其他如說明通過。
案由【4】:本會八月份月例會暨慶祝父親節家庭聯誼活動,時間、地點、經費請討論案。
說明:
1.時間:8月4日(六)09:00~16:00 (提案:傅從耀,附署:羅志鵬)
2.地點:新屋活力健康農場
3.經費:由月例會餐費項下提撥$40,000元,家庭聯誼委員會項下提撥$15,000元。
4.總幹事:委由 廖宜辰 主委擔任。
決議: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案由【5】:本會舉辦平青盃高爾夫球聯誼賽,時間、地點、經費與總幹事人選,請討論案。
(提案:羅志鵬, 附署:江榮華)
說明:
1.時 間: 101年9月22日(星期六) 時整。
2.地 點:
3.經 費:由體育休閒委員會項下提撥$20,000元。
4.總 幹 事:委由理事 羅志鵬 擔任。
決議:詳細時間、地點由總幹事全權處理公佈之,其他如修改後說明通過。
案由【6】:本會協辦2012年桃園國際管樂節-愛是永恆夏日晚風慈善關懷音樂季活動,請討論案。 (提案:邱威誠, 附署:曾惠美)
說明:
1.時 間:101年8月5日(星期日) 18:00~22:00整
2.地 點:中壢市光明公園
3.經 費:由社區發展委員會項下提撥$6,000元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7】:本會八月份理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提案:朱昱峰 附署:洪瑋屏)
說明:
1.時間: 101年8月1日(星期三)19時整。
2.地點:本會會館(平鎮市振興西路101號3樓)。
決議:如說明通過。
十二、臨時動議:
十三、法制顧問講評:
十四、自由發言:(每人限發言三分鐘)。
十五、經驗傳承:
十六、散 會:
發佈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