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屆第六次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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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屆第六次理事會

會議日期
2012年6月13日 19:0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陳奇毅 會長
司儀:邱威誠 秘書長
紀錄:邱威誠 秘書長
出席:陳奇毅、呂學應、曾清祥、邱威誠、曾惠美、江榮華、洪瑋屏、許金樹、林祺民、羅志鵬。
列席:李錫讚、蕭智謙、謝源寶、張武雄、汪俊雄、謝桂容、曾喜鈞、黃秋月、邱元楷、沈志龍、
黃孝耆、石世明。

請假:傅從耀、陳志鴻、黃家倫、朱昱峰。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出席 10 位。列席 12 位。請假 4 位。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宣讀上次會議決議案暨執行情形:
六、主席致詞:
七、介紹來賓:
八、來賓致詞:
九、輔導會長致詞:
十、見習會友入會宣誓:
十一、報告事項:
◎ 秘書處報告:
1.6月16日(六)由一德分會舉辦最佳主持高手研習營,歡迎有興趣的會友報名參加。
2.7月7-8日(六、日)兩天由八德分會舉辦基礎講師訓練營,歡迎有興趣的會友報名參加。
◎ 財務長報告:如會費收入表。
◎ 理事林祺民報告:本會舉辦的品酒會活動時間訂於7月21日(六)18:00於古華花園飯店舉行,參加的會員本身或攜伴參加者每位註冊費$500元(品酒會另備有晚餐桌席)。

十一、討論事項:*請將行動電話關機或調整成震動模式*

案由【1】:一百零一年度五月份財務收支,請通過案。 (提案:曾惠美,附署:邱威誠)
說明:如財務收支表,附件一。
決議:鑑請主席在本次理事會會議紀錄寄出之前擇期召開臨時理事會,再詳加討論。

案由【2】:高爾夫球研習營活動財務收支表,請討論案。 (提案:羅志鵬, 附署:朱昱峰)
說明:如附件二。
決議:不足款$1,500元由 會長 陳奇毅 贊助。

案由【3】:通過本會見習會員沈志龍先生與鍾慶鈺先生等兩人宣誓入會,請討論案。
(提案:邱威誠, 附署:陳志鴻)
說明:
1.見習會員沈志龍與鍾慶鈺先生業已符合本會章程第二章各條款之規定。
2.鑑請理事會通過並於本次理事會宣誓入會。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4】:如何組團參加太平兄弟會【31週年慶】,召集人與前往方式,請討論案。
說明:
1.時間:101年7月14日(六)PM: 17:30-PM:21:00 (提案:江榮華,附署:許金樹)
2.地點:江屋日本料理(台中市太平區中興東路70號)
3.前往方式:共乘或自行前往
4.召集人:委由 副會長 江榮華 擔任。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5】:來賓石世民、黃孝耆先生等兩位申請入會見習,請通過案。
說明: (提案:江榮華,附署:傅從耀)
決議:來賓石世民與黃孝耆先生於繳交入會見習費$3,000元後為見習會友,其他如說明通過。

案由【6】:本會參加桃園女國際青年商會承辦的【桃竹苗區大會】,召集人與前往方式,請討論案。 (提案:許金樹,附署:江榮華)
說明:
1.時間:101年7月14日(六) AM:10:00 –PM:21:00
2.地點:國立楊明高中(桃園市德壽街8號)
3.前往方式:共乘或自行前往
4.召集人:委由 理事 許金樹 擔任。
決議: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案由【7】:本會八月份父親節月例會,時間、地點、經費與總幹事人選請討論案。(提案:傅從耀,附署:陳志鴻)
說明:
1.時間:8月4日(六) AM:09:00-PM:16:00
2.地點:
3.經費:
4.總幹事:委由 家庭聯誼主委 廖宜辰 擔任。
決議:經費與地點延至七月份理事會再行討論。

案由【8】:本會七月份舉辦新會友聯誼,時間、地點、總幹事請討論案。(提案:洪瑋屏,附署:林祺民)
說明:
1.活動總幹事:委由 會員擴展委員會主委 謝桂容 擔任
2.時間:7月21日(六) 晚上
3.地點:委由總幹事安排並於下個月理事會公告之。
4.經費:由家庭聯誼委員會項下提撥 $10,000元製作活動布條或相關雜支。
決議: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案由【9】:組團前往拜訪菲律賓-宿霧分會時間、經費總幹事,請討論案。
(提案:林棋民,附署:許金樹)
說明:
1.時間:101年9月7.8.9 日
2.經費:
3.總幹事:委由 國際事務理事 林祺民 擔任。
決議: 委請總幹事擇期召開籌備會,討論前往人數、經費與準備相關物品事宜。

案由【10】:第三十六屆第一次顧問聯席會議,時間、地點、經費提撥與召集人,請討論案。 (提案:江榮華 附署:朱昱峰)
說明:
1.依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2.時間:6月27日(三)晚上6:00 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3.經費:由顧問聯席會議項下提撥$6,000元。
4.召集人:委由 會長 陳奇毅 擔任。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11】:特友會大溪古道聯誼,時間、地點、經費,請討論案。
(提案:洪瑋屏, 附署:朱昱峰)
說明:
1.時間:101年6月17日(星期日) AM:08:30
2.地點:百吉隧道出口7-11集合/大溪古道(總督府步道)。
3.經費:由特友會聯誼基金項下提撥 $10,000 元。
決議: 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案由【12】:本會七月份理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說明:
1.時間:101年7月4日(星期三)19時整 (提案:朱昱峰, 附署:洪瑋屏)
2.地點:本會會館(平鎮市振興西路101號3樓)
決議:如說明通過。

十二、臨時動議:無。
十三、法制顧問講評:
十四、自由發言:(每人限發言三分鐘)。
十五、經驗傳承:
十六、散 會:
發佈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