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屆第四次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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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屆第四次理事會

會議日期
2012年4月11日 19:0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陳奇毅 會長
司儀:邱威誠 秘書長
紀錄:邱威誠 秘書長
出席:陳奇毅、呂學應、曾清祥、邱威誠、江榮華、洪瑋屏、黃家倫、林祺民、羅志鵬、朱昱峰
列席:曾喜鈞、汪俊雄、沈志龍、新竹母會-周致遠、張嘉恩、李文森、陳文隆、沈彥男、
總會十傑-蔡玉如、桃園女青商前會長林明錡、吳婉如。

請假:傅從耀、陳志鴻、許金樹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出席10 位。列席 11 位。請假 3 位。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宣讀上次會議決議案暨執行情形:
六、主席致詞:
七、介紹來賓:
八、來賓致詞:
九、輔導會長致詞:
十、報告事項:
◎ 秘書處報告:
1.本會新會友聯誼已於3/31(六)如期完成,共計21位會兄參與。感謝活動總幹事洪瑋屏理事精心安排與聯繫。
2.總會「捐一頂蚊帳、救一條生命」聯合勸募活動,讓非洲受瘧疾所苦的孩子能有延續生命的機會。每頂310元,目前本會會兄共計5 位( 17 頂),捐款已達$5,270元,也請大家繼續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精神,關懷弱勢。
3.高爾夫球研習營已於4/3(二) 開打,共計10 堂課程,該晚共計有9位會兄、嫂參加,反應熱烈,有興趣的會友仍可報名,第二堂課預訂於4/12(二)上課,感謝活動總幹事體育休閒主委 陳浩彬 會兄的精心聯繫與安排。
4.本會協辦 -【阿爾卑斯山大師饗宴音樂會】將於4/14(六) 7:30pm 假【平鎮市社教館演藝廳】
舉行凡本會會員皆優待免費入場( 限額100名),索票請洽 邱威誠 秘書長或本會秘書處。
5.本會秘書上班時數 :本月應上班時數 88 小時,實際上班時數78.5小時,請假9.5小時;1到2月累計請假34小時,所以連本月請假時數累計共 43.5小時。
◎ 財務長報告:如會費收入表。

十一、討論事項:*請將行動電話關機或調震動*

案由【1】:一百零一年度三月份財務收支表,請通過案。(提案:邱威誠 附署:曾惠美)
說明:如財務收支表。
決議: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案由【2】: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新春團拜財務收支,請討論案。(提案:江榮華 附署:傅從耀)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結餘款 $19,884元提撥至其他收入項下,其它如說明通過。

案由【3】:金手指聯誼比賽活動財務收支,請討論案。(提案:江榮華 附署:許金樹)
說明:如附件二。
決議:結餘款 $1,700元以【平鎮國際青年商會】名義捐助總會「捐一頂蚊帳、救一條生命」聯合勸募活動,其它如說明通過。

案由【4】:本會章程暨章程施行細則修改,建請法制顧問召開會章顧問委員會,請通過案。(提案:邱威誠 附署:江榮華)
說明:
1.本會章程暨章程實行細則修改,已於101年度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
2.建請法制顧問召開會章顧問委員會,進行文字修正與編訂校稿等印前作業。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5】:本會舉辦【溫馨五月情,母親我愛您】 健康檢查暨模範母親表揚活動,請討論案。
(提案:邱威誠 附署:曾惠美)
說明:如附件三【活動企畫書】。
決議:由社區發展委員會項下提撥 $10,000元,並委由 邱威誠 秘書長擔任活動總幹事,其餘如
說明通過。

案由【6】:組團參加香港亞太大會活動,請討論案。(提案:林祺民 附署:江榮華)
說明:
一、時間:6月7日(開幕式)~6月11日(星期四 ~ 星期一)※6/10晚上閉幕式
二、總幹事委由 林祺民 國際事務理事擔任,相關事務全權處理並擇期召開籌備會。
決議:由國際事務委員會項下提撥$10,000元,作為與菲律賓宿霧分會於香港召開雙邊會談中製作牌匾及餐會等所衍生的相關費用,並委請會長與宿霧分會儘速敲定會談的時間與地點。

案由【7】:第三十六屆第一次顧問聯席會議,時間、地點、經費提撥、召集人,請討論案。
(提案:邱威誠 附署:曾惠美) 說說明:
1、依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2、時 間: 月 日( )上午或下午 地點:
3、經 費:由顧問聯席會議項下提撥6000元
4、召集人:委由 陳奇毅 會長擔任
決議:擱置。

案由【8】:永太平聯合月例會活動內容及財務收支預算表,請討論案。(提案:朱昱峰 附署:邱威誠)
說明:如附件四。
決議:租一台大型遊覽車,其餘請總幹事協調會兄自行前往,每人補助 500 元

案由【9】:本會承辦總會會議規範講習課程,時間、地點、經費、總幹事人選請討論案。(提案:朱昱峰 附署:邱威誠)
說明:
1、依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2、時 間: 6 月 16 日( 六 ) 地點: 平鎮社教館
3、經 費:由才能訓練委員會項下提撥 $10,000 元
4、總幹事:委由才能訓練 汪俊雄主委擔任
決議: 如說明通過。

案由【10】:本會五月份理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提案:林祺民 附署:洪瑋屏)
說明:
1.時間:101年5月2日(星期三)19時整。
2.地點:本會會館(平鎮市振興西路101號3樓)
決議:5月2日苗栗友好會來訪,請理監事會務團隊準時出席會議,其它如說明通過。

十二、臨時動議:
案由【1】:新會友聯誼餐費活動財務收支表,請討論案。(提案:洪瑋屏 附署:江榮華)
說明:如附件五。
決議:結餘款 $8,920元提撥至其他收入項下,其它如說明通過。

十三、法制顧問講評:
十四、自由發言:(每人限發言三分鐘)。
十五、經驗傳承:
十六、散 會:
發佈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