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屆〔一百年度〕第一次會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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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屆〔一百年度〕第一次會員大會

會議日期
2011年2月19日 16:00
內容
地點:祥園餐廳
主席:呂學應 會長
司儀:黃秋月 秘書長
紀錄:黃秋月 秘書長
出席:呂學應、蕭寶泉、邱元楷、黃秋月、汪俊雄、傅從耀、謝桂容、江榮華、曾惠美、
陳奇毅、何永輝、邱威誠、李錫讚、張武雄、林聖文、葉步萬、黃智隆、林正太、
李明宗、許金樹、黃家倫、蕭峻昇、陳志鴻、謝源寶、沈明吉、林祺民、陳世欽、
吳震豐、劉康富、張挺貴、童永康、游振隆、葉富相、曾清祥、高國鈞、蘇文吉、
曾喜鈞、許祿禎、范國凱、羅昌裕、謝水發、涂盛煙、張金龍、李梅貞、周清祥、
趙添奎、劉守欽、邱鳳英、謝仁丙、周炫安、蔡勝烘、邱堅萬、劉家木、羅生騰、
劉榮國、葉國昇、李俊德、陳玉霞、羅志鵬、朱昱峰、劉邦鉉、連瑞雯、羅富棉、
羅月玫、沈淑娟、婁慧中、姚登元、呂美蓁、李美宏、黃秀鳳、傅秀容、黃湘梅。

列席: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通過大會法制顧問:童永康 前會長
五、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六、主席致詞:
七、特友會主席致詞:
八、主管機關代表致詞:
九、介紹來賓、來賓致詞:
十、見習會友入會宣誓:
十一、會務報告:
十二、報告上次會員大會決議案執行情形:參考第34屆第二次會員大會記錄
(一)、九十九年度第二次會員大會臨時動議,提案將榮譽會員繳費年資由三十年改成二十五年。記錄有誤,予以更正。無異議通過。
十三、討論事項:
[1]案由:本會100年度組織系統表,請通過案。 (提案:理事會)
說明:如100年度組織系統表
決議:
1、回歸原始職銜,將首席顧問及永久顧問修正為榮譽顧問。
2、增列長期發展委員會,並以上兩任會長為當然委員。

[2]案由:本會100年度工作計劃,請通過案。 (提案:理事會)
說明:如100年度工作計劃表
決議:如說明通過。

[3]案由:本會100年度財務預算表,請通過案。 (提案:理事會)
說明:如100年度財務預算表
決議:如說明通過。

[4]案由:審查99年度第10次至100年第2次理事會及100年度第1至3次理事預備會執行情形。(提案:理事會)
說明:如99年度第10次至100年第2次理事會及100年度第1至3次理事預備會議記錄。
決議:如說明通過。

[5]案由:審查99年度9月至100年1月財務收支,請通過案 (提案:理事會)
說明:如99年度9月至100年1月財務收支明細表
決議:如說明通過。

[6]案由:本會100年度特友會提報榮譽會員名單,請通過案。 (提案:理事會)
說明:
一、凡本會會員年滿六十歲且連續或累計繳交基本會費(超齡後續繳超齡會費)三十年,經由當年度超齡會主席提報名單於一月份理事會審查並送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後,即成為本會榮譽會員。
A.特友會員因工作及特殊因素無法連續繳交常年會費因此喪失資格,爾後加入
特友會員需追繳期滿三十年不足年資的會費,可逐年繳交或滿三十年一次繳交,如一次繳交其會費收入撥入會館基金項下。
二、本會榮譽會員免繳常年會費,但本會活動另有註冊或樂捐規定者,從本會規定。
辦法:依據99年第一次會員大會決議內容提報合於榮譽會員資格名單為楊連財前主席,
楊主席於民國39年7月16日生,68年1月9日入會,年滿60歲且連續繳交會費達30年,請會員大會准予通過其榮譽會員資格。
決議:因說明一內容與上次會員大會臨時動議修改內容不符,予以擱置。

[7]案由:本會四十至四十五歲OB年齡界分,請通過案。 (提案:理事會)
說明:舉凡屆滿四十歲之會友,可自由選擇維持在YB或進入OB,但一旦選擇進入OB,則不得再返回YB。
決議:如說明通過。

[8]案由:審查99年度會館基金,請通過案。 (提案:理事會)
說明:
1-帳戶 393635+下半年 25000=總計 418635
2-如附件。
決議:如說明通過。

[9]案由:建請會員大會於會館基金提撥十萬元製作會員手冊,請通過案。 (提案:理事會)
說明:會員手冊十二年未印製,已不敷使用,加上近年來有修改章程,未增列於會員手冊中,實需重新編修。
辦法:建請法制顧問 湯國裕 會兄召開會章顧問委員會,重新編修後,印製三百本,實支實付。
決議:
一、公開並找數家廠商比價,印製費用實支實付。
二、由會館基金提撥製作三百本,每年所需之數量,由當年度會務向會館基金購買。

十四、臨時動議:
[1]案由:提報榮譽會員審查小組名單,請討論案。 (提案:蕭寶泉 附署:黃秋月)
辦法:
1、審查委員共五名。由當屆會長、特友會主席、及會員大會提名三位資深會友組成。
2、會長、特友會主席為當然委員,任期隨職務屆滿日止,另三名委員任期三年,期滿後由當屆會長提名,經會員大會同意後任命之,連選得連任。
3、會長需於八月份理事會前,召開審查委員會,並將審查結果名單送交八月份理事會通過,再送第二次會員大會審核。
決議:聘任童永康 前會長、張清乾 前主席、羅昌裕 前主席、三位為三年期審查委員。任期自一百年一月一日至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十五、自由發言:
十六、唱青商會歌:
十七、散會(新春團拜):
發佈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