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臺中市東勢國際青年商會2016第38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會議日期
2015年8月16日 17:00
內容
地點:福湧樓餐廳
主席:劉祥光
司儀:張琪貿
紀錄:袁千惠
出席:劉祥光、孫銪隆、徐凱威、張琪貿、黃妍翔、徐士閔、歐嘉文、徐信良、
吳佳濱、林玟瑜、張德亞、鄧宇宸、詹馥豪、邱士恆、李悠樂、吳敏榮、
陳乙升、蔡宗麟、葉秀仁、許淼波、梁志生、郭忠奇、劉珂均、吳致興、
詹孟訓、陳秀珠、徐木枝、林保鎮、劉興復、劉哲夫、徐子軒
列席: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請主席宣佈開會:
二、朗誦青商信條:
三、聘請大會法制顧問:
四、通過大會議程:
五、主席致詞:
六、介紹來賓:
七、來賓致詞:
八、秘書處報告:
九、財務處報告:
十、監事會報告:
十一、報告上次會員大會決議案執行情形
案由一:追認2014年度長期發展委員會決議請討論案。
(長發會主委吳致興提案,國際主委劉哲夫附署)
說明:1. 臺中市東勢國際青年商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二十九條第六項應繳將次年度知會費
貳萬壹仟元整修改為壹萬陸千元整。
2. 臺中市東勢國際青年商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三十條第五項應繳將次年度知會費
貳萬壹仟元整修改為壹萬陸千元整。
3. 臺中市東勢國際青年商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三十一條第四項應繳將次年度知會費
貳萬壹仟元整修改為壹萬陸千元整。
4. 臺中市東勢國際青年商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三十二條秘書長、財務長及法制顧問應具
有之資格同第二十八條修改為實行細則第三十條
5. 臺中市東勢國際青年商會章程施行細則第五章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基本會員常年會費新台幣
壹萬陸千元整。(含接待國際締盟姊妹會預備金肆千元整,專款專用)修正為基本會員常
年會費新台幣壹萬陸千元整。(含接待國際締盟姊妹會預備金肆千元整,專款專用。
當年度理、監事需繳交伍仟元會務預備金。 )
決議:理事徐士閔動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二:審查2014年度七月至十二月份會務執行請討論案。
(秘書長張琪貿提案,副會長徐凱威附署)
說 明:如附件(一)
決 議: 理事楊富安,照案通過。
案由三:審查2014年度財務收支請討論案。(財務長劉育松提案,常務監事林柏年附署)
說 明: 1.2014年度YB七月至十二月,如附件(二)
2.2014年度OB特友會財務總收支,如附件(三)
3.2014年度會務預備金結餘1140元撥入會務基金
決 議:前會長郭忠奇動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四:追認通過第三十七屆(2015年度)理、監事名單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 明:請參閱理、監事名單,如附件(四)
會長:劉祥光 候補監事:汪為智
副會長:尹敬倫、徐凱威 監事當選人互選常務監事:林柏年
理事:黃妍翔、徐士閔、楊富安 新當選會長提名之秘書長:張琪貿
監事:林玟瑜、張德亞 財務長:劉育松
候補理事:歐嘉文 法制顧問:吳佳濱
決 議:前會長劉哲夫動議,照案通過。
案由五:特友會召集人選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 明:1.為維持本會會務延續特提此案
2.本會特友會召集人選由長發會主委兼任
3.OB、YB聯誼會由每二個月一次改成每月一次,合併前會長聯誼會辦理。
(配合月例會辦理)
決 議:前會長劉哲夫動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六:追認第三十七屆(2015年度)第ㄧ、二、三、四次預備理監事會決議請討論案。
(秘書長張琪貿提案,財務長劉育松附署)
說 明:請參閱預備理事會議記錄
決 議: 理事徐士閔動議,照案通過。
十二、討論提案:
【案由一】 審查2015年一月至六月份會務執行案。(祕書長張琪貿提案、理事楊富安附署)
說 明: 如附件一
決 議: 理事徐士閔動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 審查2015年一月至六月份財務收支案。(副會長徐凱威提案,理事徐士閔附署)
說 明: 如附件二-1~-二-6
決 議: 理事黃妍翔動議,修正後通過。
十三、選務委員會孫銪隆主委報告
十四、選舉:選舉方式(舉手表決通過)
十五、第三十八屆會長、副會長、理、監事候選人登記名單
會長:張琪貿
副會長:尹敬倫、林柏年
理事:張德亞、邱士恆、歐嘉文
監事:黃妍翔、徐士閔、李悠樂
十六、監事當選人互選常務監事:黃妍翔
十七、新當選會長提名之秘書長:徐凱威
財務長:林玟瑜
法制顧問:郭忠奇
十八、當選會長致詞:
十九、授權當選會長召開預備理事會擬定2016年度年度工作計畫、財務預算
二十、臨時動議:
二十ㄧ、自由發言:
二十二、唱青商會歌
二十三、散會
主席:劉祥光
司儀:張琪貿
紀錄:袁千惠
出席:劉祥光、孫銪隆、徐凱威、張琪貿、黃妍翔、徐士閔、歐嘉文、徐信良、
吳佳濱、林玟瑜、張德亞、鄧宇宸、詹馥豪、邱士恆、李悠樂、吳敏榮、
陳乙升、蔡宗麟、葉秀仁、許淼波、梁志生、郭忠奇、劉珂均、吳致興、
詹孟訓、陳秀珠、徐木枝、林保鎮、劉興復、劉哲夫、徐子軒
列席: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請主席宣佈開會:
二、朗誦青商信條:
三、聘請大會法制顧問:
四、通過大會議程:
五、主席致詞:
六、介紹來賓:
七、來賓致詞:
八、秘書處報告:
九、財務處報告:
十、監事會報告:
十一、報告上次會員大會決議案執行情形
案由一:追認2014年度長期發展委員會決議請討論案。
(長發會主委吳致興提案,國際主委劉哲夫附署)
說明:1. 臺中市東勢國際青年商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二十九條第六項應繳將次年度知會費
貳萬壹仟元整修改為壹萬陸千元整。
2. 臺中市東勢國際青年商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三十條第五項應繳將次年度知會費
貳萬壹仟元整修改為壹萬陸千元整。
3. 臺中市東勢國際青年商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三十一條第四項應繳將次年度知會費
貳萬壹仟元整修改為壹萬陸千元整。
4. 臺中市東勢國際青年商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三十二條秘書長、財務長及法制顧問應具
有之資格同第二十八條修改為實行細則第三十條
5. 臺中市東勢國際青年商會章程施行細則第五章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基本會員常年會費新台幣
壹萬陸千元整。(含接待國際締盟姊妹會預備金肆千元整,專款專用)修正為基本會員常
年會費新台幣壹萬陸千元整。(含接待國際締盟姊妹會預備金肆千元整,專款專用。
當年度理、監事需繳交伍仟元會務預備金。 )
決議:理事徐士閔動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二:審查2014年度七月至十二月份會務執行請討論案。
(秘書長張琪貿提案,副會長徐凱威附署)
說 明:如附件(一)
決 議: 理事楊富安,照案通過。
案由三:審查2014年度財務收支請討論案。(財務長劉育松提案,常務監事林柏年附署)
說 明: 1.2014年度YB七月至十二月,如附件(二)
2.2014年度OB特友會財務總收支,如附件(三)
3.2014年度會務預備金結餘1140元撥入會務基金
決 議:前會長郭忠奇動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四:追認通過第三十七屆(2015年度)理、監事名單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 明:請參閱理、監事名單,如附件(四)
會長:劉祥光 候補監事:汪為智
副會長:尹敬倫、徐凱威 監事當選人互選常務監事:林柏年
理事:黃妍翔、徐士閔、楊富安 新當選會長提名之秘書長:張琪貿
監事:林玟瑜、張德亞 財務長:劉育松
候補理事:歐嘉文 法制顧問:吳佳濱
決 議:前會長劉哲夫動議,照案通過。
案由五:特友會召集人選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 明:1.為維持本會會務延續特提此案
2.本會特友會召集人選由長發會主委兼任
3.OB、YB聯誼會由每二個月一次改成每月一次,合併前會長聯誼會辦理。
(配合月例會辦理)
決 議:前會長劉哲夫動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六:追認第三十七屆(2015年度)第ㄧ、二、三、四次預備理監事會決議請討論案。
(秘書長張琪貿提案,財務長劉育松附署)
說 明:請參閱預備理事會議記錄
決 議: 理事徐士閔動議,照案通過。
十二、討論提案:
【案由一】 審查2015年一月至六月份會務執行案。(祕書長張琪貿提案、理事楊富安附署)
說 明: 如附件一
決 議: 理事徐士閔動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 審查2015年一月至六月份財務收支案。(副會長徐凱威提案,理事徐士閔附署)
說 明: 如附件二-1~-二-6
決 議: 理事黃妍翔動議,修正後通過。
十三、選務委員會孫銪隆主委報告
十四、選舉:選舉方式(舉手表決通過)
十五、第三十八屆會長、副會長、理、監事候選人登記名單
會長:張琪貿
副會長:尹敬倫、林柏年
理事:張德亞、邱士恆、歐嘉文
監事:黃妍翔、徐士閔、李悠樂
十六、監事當選人互選常務監事:黃妍翔
十七、新當選會長提名之秘書長:徐凱威
財務長:林玟瑜
法制顧問:郭忠奇
十八、當選會長致詞:
十九、授權當選會長召開預備理事會擬定2016年度年度工作計畫、財務預算
二十、臨時動議:
二十ㄧ、自由發言:
二十二、唱青商會歌
二十三、散會
發佈單位
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