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虎尾國際青年商會104年第44屆第一次長期發展委員會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15年1月6日 20:00
內容
地點:雲林家扶中心四樓青商紀念室
主席:丁雲卿
司儀:謝章暉
紀錄:蔣雅文
出席:丁雲卿、李水元、梁耿福、朱健嘉、翁祖錦、黃茗偉、張江龍、蔡馨輝、侯明志
列席:廖欽智、謝章暉
請假:高瑞聲委員、邱允條委員、張啟輝委員、張 論委員、林清欽委員、王明輝委員
缺席:
內容:
案由一、遴選本委員會執行幹事,請討論案。
提案人:朱健嘉 附署人:梁耿福
說明:依長期發展委員會組織簡則第八條:本委員會設執行幹事一人,由本委員會中遴選適當人士兼任 之,但現任會長不得兼任之規定辦理。
決議:遴選蔡馨輝為本委員會之執行幹事
案由二、如何鼓勵基本會友及特友會友介紹新會友入會,請討論案。
提案人:黃茗偉 附署人:李水元
說明:藉由獎勵鼓勵會友介紹新會友。
辦法:1、會友每介紹一位入會者,於宣誓之月贈送介紹者金質徽章一個。
2、理監事須介紹二位入會見習,其中一位入會者,於宣誓之月贈送介紹者金質徽章一個。
3、103年度見習會友適用本決議辦法。
決議:通過
案由三:如何鼓勵會友參加總會及區會舉辦之訓練課程,請討論案。
提案人:張江龍 附署人:翁祖錦
辦法:1、由長期發展委員會提撥註冊費50%,每年不超過3萬元,每人每次課程上限3000元並以每年2 次為限。
2、秘書處提供總會及區會之訓練課程,發文通知會友。
3、每位參加訓練會友需於課程結束後3個月內於月例會或新會友講習會中心得分享,憑收據及結業證書影本向長發會申請經費補助。
決議:通過
案由四:本委員會103年度(第43屆)獎勵基金、收支明細,請審核案。
提案人:蔡馨輝 附署人:朱健嘉
說明:如附件(略)
決議:通過
主席:丁雲卿
司儀:謝章暉
紀錄:蔣雅文
出席:丁雲卿、李水元、梁耿福、朱健嘉、翁祖錦、黃茗偉、張江龍、蔡馨輝、侯明志
列席:廖欽智、謝章暉
請假:高瑞聲委員、邱允條委員、張啟輝委員、張 論委員、林清欽委員、王明輝委員
缺席:
內容:
案由一、遴選本委員會執行幹事,請討論案。
提案人:朱健嘉 附署人:梁耿福
說明:依長期發展委員會組織簡則第八條:本委員會設執行幹事一人,由本委員會中遴選適當人士兼任 之,但現任會長不得兼任之規定辦理。
決議:遴選蔡馨輝為本委員會之執行幹事
案由二、如何鼓勵基本會友及特友會友介紹新會友入會,請討論案。
提案人:黃茗偉 附署人:李水元
說明:藉由獎勵鼓勵會友介紹新會友。
辦法:1、會友每介紹一位入會者,於宣誓之月贈送介紹者金質徽章一個。
2、理監事須介紹二位入會見習,其中一位入會者,於宣誓之月贈送介紹者金質徽章一個。
3、103年度見習會友適用本決議辦法。
決議:通過
案由三:如何鼓勵會友參加總會及區會舉辦之訓練課程,請討論案。
提案人:張江龍 附署人:翁祖錦
辦法:1、由長期發展委員會提撥註冊費50%,每年不超過3萬元,每人每次課程上限3000元並以每年2 次為限。
2、秘書處提供總會及區會之訓練課程,發文通知會友。
3、每位參加訓練會友需於課程結束後3個月內於月例會或新會友講習會中心得分享,憑收據及結業證書影本向長發會申請經費補助。
決議:通過
案由四:本委員會103年度(第43屆)獎勵基金、收支明細,請審核案。
提案人:蔡馨輝 附署人:朱健嘉
說明:如附件(略)
決議:通過
發佈單位
虎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