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41屆元月份理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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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41屆元月份理事會議

會議日期
2015年1月7日 20:0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林延書
司儀:張乃心
紀錄:楊淑姬
出席:會長林延書,輔導會長王俊明,副會長戴振方,副會長紀文愉,秘書長趙郁翔,財務長張乃心,
理事蔡宓妘,理事蔡瑞晉

列席:
請假:法制顧問蔡岳儒,理事江瑋潔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 10 人,實到 8 人,達法定人數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請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五、介紹來賓(略)
六、主席致詞(略)
七、來賓致詞(略)
八、報告事項:會務報告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請追認104年度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次理監事預備會決議案。(提案:趙郁翔秘書長 附署:蔡宓妘理事)

說 明:詳如預備會會議記錄
決 議:修正財務預算表節慶委員會增加一萬元.預備金減少一萬元;修正後通過

案由[二]104年度第一次會員大會、新春團拜討論案。(依年度工作計畫表執行)

說 明:(1)第一次會員大會與新春團拜合併辦理。
(2)時間:2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6點開會後團拜。地點:吉輝餐廳
(3)團拜方式:請會友準備500以上禮品摸彩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三]舉辦拜訪機關首長討論案。(依年度工作計劃表執行)

說 明:活動總幹事:蔡孟真公共關係主委
地點:北港警察分局、北港鎮公所、北港鎮代表會、北港朝天宮
時間:2 月 2 日(星期一)早上9 點集合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四]舉辦友誼之手討論案。(依年度工作計劃表執行)

說 明:活動總幹事:江瑋潔理事
時間:另行文通知 地點:蔡瑞晉理事府上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五] 舉辦本會40週年慶活動請討論案。(依年度工作計劃表執行)

說 明:本會今年邁入40週年,擬擴大舉辦週年慶典
決 議:通過舉辦;活動事項延至二月份理事會討論

案由[六] 推行特約廠商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 明:促進與社區廠商的互動,擬推行特約廠商之辦法
辦 法: 1.以1年1簽為使用期限.
2.特約商店須將特約貼紙貼於明顯處
3.特約廠商優惠方式由店家自行決議
4.青商會友請提供青商名片方能使用特約商店之優惠
5.特約貼紙如附件,
決 議:照案通過

十、臨時動議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
發佈單位
北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