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會長盃奧瑞岡辯論比賽中區初賽領隊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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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會長盃奧瑞岡辯論比賽中區初賽領隊會議

會議日期
2012年6月7日 19:0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林副主委信良
司儀:葛育平
紀錄:葛育平
出席:劉盈均 徐鴻欽 魏俊豪 黃國書
列席:
請假:
缺席:
內容:

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副總會長盃奧瑞岡辯論比賽中區初賽領隊會議記錄
時間:一o一年六月七日﹝星期四﹞晚上七時整
地點:文心會館(台中市北區漢口路四段35號2樓之2) 主辦單位:文心分會
主席:總會奧瑞岡委員會 林副主委信良 司儀: 葛育平 記錄:葛育平
一、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 人 實到 人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介紹來賓
六、主席致詞:
七、來賓致詞:
八、討論事項
案由﹝一﹞提請101年度「副總會長盃奧瑞岡辯論中區比賽」參賽隊伍及各隊辯士名單討論案。
說明:1.依據總會比賽規定,各隊辯士須具備分會之基本會員資格。
2.參賽隊伍:
a註冊費:每隊伍仟元整。
b保證金:伍仟元整。(於出賽後退還, 棄權者不退回保證金)
3.各隊領隊及辯士名單,如附件二。
決議:一個星期內補齊辯士名單(6/14)

案由﹝二﹞提請101年度「副總會長盃奧瑞岡辯論比賽中區初賽」通則規定討論案。
說明:
1.比賽辦法及規範依照總會「一o一年度總會長盃奧瑞岡辯論推廣比賽實施辦法」之規定。
2.時間:依據中原標準時間為主,若遲到十分鐘視為棄權,沒收保證金。
3比賽之錄音、錄影為主辦單位無償取得版權所有,錄影帶取得由承辦單位統一收費拷貝送發。
決議:錄影之光碟無須收費

案由﹝三﹞提請101年度「副總會長盃奧瑞岡辯論比賽中區初賽」比賽賽程、時間、地點討論案。
說明:1.本次會議為報名截止日期,未出席之分會必須服從領隊會議之決議。
2.領隊會議與比賽須間隔兩週以上。
3.初賽:
複賽:
決議:於 7/8(日) 13:00 與 15:00 進行兩場初賽,地點在員林分會會館(6F)

案由﹝四﹞提請101年度「副總會長盃奧瑞岡辯論比賽中區初賽」比賽題目及定義討論案。
說明:1.比賽題目均依據總會「一o一年度總會長盃奧瑞岡辯論推廣比賽實施辦法」之規定辦理。
2. 依據總會頒訂之奧瑞岡辯論比賽規則(92年度新修訂版)辯題定義由領隊會議決議。
決議:說明第2點應為100年度新版

案由﹝五﹞提請101年度「副總會長盃奧瑞岡辯論比賽中區初賽」比賽賽程抽籤討論案。
說明:請依﹝案由三﹞決議之賽程抽籤
決議:


九、臨時動議:
十、自由發言:
. 6/18 於員林分會會館舉辦奧瑞岡講習會


十一、散會
發佈單位
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