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大會第四次籌備會暨工作會報記錄
會議日期
2003年3月11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吳恩誕
司儀:游軍鳴
紀錄:秘書處
出席:吳恩誕 劉志鵬 曾全德 陳書瑤 林仕勝 林文傑 高明信 張錦昇 林英志
林泊岸 游軍鳴
列席:葉芳伶副總會長 林益煌北一區執行長 陳銀添
請假:
缺席:
內容:
案由一:請通過2003年北區大會住宿辦法案。
提案人:陳書瑤副總幹事 副署人:陳錦昇副總幹事
說 明:如附件(一)
決 議:以濱海渡假村及友愛飯痁為主,委請陳書瑤副總幹事續洽後,將明確辦法提報委
員會。
案由二:請通過2003年北區大會廣告財開辦法案。
提案人:張錦昇副總幹事 副署人:莊錦松編輯組召集人
說 明:如附件(二)
決 議:以導覽手冊、北區會友年鑑、黃頁通盤考量,委請張錦昇副總幹事擬定明確辦法
提報委員會。
案由三:請研討拜會、縣長、議長時間、經費案。
提案人:張錦昇副總幹事 副署人:黃天麟典禮組召集人
說 明:
決 議:(一)委請劉志鵬會長於四月中旬前洽定拜會時間。
(二)由預備金撥1000元製做名譽主席及名譽主任委員的聘書、紀念品於拜會時
頌發。
案由四:請研討2003北區大會交通運輸方案。
提案人:林仕勝副總幹事 副署人:林英志交通組召集人
說 明:因逢童玩節期間,公路車流量大易塞車,恐降低北部會友來參加的意願,故需擬
定方案因應。
決 議:(一)洽商鐵路局以包車廂的方式因應,另安排童玩節接駮公車或遊覽車接送北
區會友。
(二)委請林仕勝副總幹事、林英志交通組召集人擬定明確方案提報委員會。
案由五:請研討2003北區大會籌備會、補貼祕書薪資案。
提案人:陳書瑤副總幹事 副署人:林仕勝副總幹事
說 明:(一)因籌備事務繁重,祕書工作增加很多。
(二)提議三月至七月止計五個月,每月補助祕書2,000元,共一萬元整。
決 議:照說明通過,由預備金撥付。
案由六:請研討第五次籌備會、時間、地點案。
提案人:曾全德副主委 副署人:林文傑籌備委員
說 明:
決 議:時間:三月二十日(星期四)晚上七時三十分
地點:配合月例會地點
九、臨時動議
十、建議事項
十一、散會
主席:吳恩誕
司儀:游軍鳴
紀錄:秘書處
出席:吳恩誕 劉志鵬 曾全德 陳書瑤 林仕勝 林文傑 高明信 張錦昇 林英志
林泊岸 游軍鳴
列席:葉芳伶副總會長 林益煌北一區執行長 陳銀添
請假:
缺席:
內容:
案由一:請通過2003年北區大會住宿辦法案。
提案人:陳書瑤副總幹事 副署人:陳錦昇副總幹事
說 明:如附件(一)
決 議:以濱海渡假村及友愛飯痁為主,委請陳書瑤副總幹事續洽後,將明確辦法提報委
員會。
案由二:請通過2003年北區大會廣告財開辦法案。
提案人:張錦昇副總幹事 副署人:莊錦松編輯組召集人
說 明:如附件(二)
決 議:以導覽手冊、北區會友年鑑、黃頁通盤考量,委請張錦昇副總幹事擬定明確辦法
提報委員會。
案由三:請研討拜會、縣長、議長時間、經費案。
提案人:張錦昇副總幹事 副署人:黃天麟典禮組召集人
說 明:
決 議:(一)委請劉志鵬會長於四月中旬前洽定拜會時間。
(二)由預備金撥1000元製做名譽主席及名譽主任委員的聘書、紀念品於拜會時
頌發。
案由四:請研討2003北區大會交通運輸方案。
提案人:林仕勝副總幹事 副署人:林英志交通組召集人
說 明:因逢童玩節期間,公路車流量大易塞車,恐降低北部會友來參加的意願,故需擬
定方案因應。
決 議:(一)洽商鐵路局以包車廂的方式因應,另安排童玩節接駮公車或遊覽車接送北
區會友。
(二)委請林仕勝副總幹事、林英志交通組召集人擬定明確方案提報委員會。
案由五:請研討2003北區大會籌備會、補貼祕書薪資案。
提案人:陳書瑤副總幹事 副署人:林仕勝副總幹事
說 明:(一)因籌備事務繁重,祕書工作增加很多。
(二)提議三月至七月止計五個月,每月補助祕書2,000元,共一萬元整。
決 議:照說明通過,由預備金撥付。
案由六:請研討第五次籌備會、時間、地點案。
提案人:曾全德副主委 副署人:林文傑籌備委員
說 明:
決 議:時間:三月二十日(星期四)晚上七時三十分
地點:配合月例會地點
九、臨時動議
十、建議事項
十一、散會
發佈單位
宜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