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份理事會
會議日期
2003年3月10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劉志鵬
司儀:林泊岸
紀錄:祕書處
出席:劉志鵬 林文傑 黃天麟 陳書瑤 林英志 游軍鳴 林泊岸
列席:游瑞隆
請假:曾全德
缺席:
內容:
案由一:請審查陳宗佑、游瑞隆見習期滿入會案。
提案人:黃天麟秘書長 副署人:陳書瑤財務長
說 明:
決 議:經繳交會費及購置會館基金,共21,800元後,方可准予宣誓入會。
案由二:請通過許燕姝復會案。
提案人:林文傑副會長 副署人:黃天麟秘書長
說 明:
決 議:經繳交會費及購置會館基金,共21,800元後,方可准予復會。
案由三:請研討各兄弟會週年慶召集人人人選案。
提案人:曾全德輔導會長 副署人:藍 溪理事
說 明:
決 議:博愛兄弟會召集人-陳書瑤財務長。
三重兄弟會召集人-林英志法制顧問。
長春兄弟會召集人-黃天麟祕書長。
案由四:請審查第一次會員大會財務決算案案。
提案人:廖銘志理事 副署人:黃天麟秘書長
說 明:收入-會撥34*200=6,800元 支出-手冊印製 1,600元
節慶註冊撥 12,500元 餐費 9,000元
決 議:結餘 8,700元回撥其他收入。
案由五:請審查機關拜訪財務決算案。
提案人:陸昀萱主委 副署人:林泊岸理事
說 明:
決 議:通過因沒有財務支出。感謝曾全德輔導會長贊助點心、陸昀萱主委贊助飲料。
案由六:請審查祕書處電腦更新及網際網路案。
提案人:黃天麟祕書長 副署人:陳書瑤財務長
說 明:
決 議:由預備金撥4,800元。
案由七:請審查二月份財務收支案。
提案人:陳書瑤財務長 副署人:黃天麟祕書長
說 明:
決 議:照表通過。
主席:劉志鵬
司儀:林泊岸
紀錄:祕書處
出席:劉志鵬 林文傑 黃天麟 陳書瑤 林英志 游軍鳴 林泊岸
列席:游瑞隆
請假:曾全德
缺席:
內容:
案由一:請審查陳宗佑、游瑞隆見習期滿入會案。
提案人:黃天麟秘書長 副署人:陳書瑤財務長
說 明:
決 議:經繳交會費及購置會館基金,共21,800元後,方可准予宣誓入會。
案由二:請通過許燕姝復會案。
提案人:林文傑副會長 副署人:黃天麟秘書長
說 明:
決 議:經繳交會費及購置會館基金,共21,800元後,方可准予復會。
案由三:請研討各兄弟會週年慶召集人人人選案。
提案人:曾全德輔導會長 副署人:藍 溪理事
說 明:
決 議:博愛兄弟會召集人-陳書瑤財務長。
三重兄弟會召集人-林英志法制顧問。
長春兄弟會召集人-黃天麟祕書長。
案由四:請審查第一次會員大會財務決算案案。
提案人:廖銘志理事 副署人:黃天麟秘書長
說 明:收入-會撥34*200=6,800元 支出-手冊印製 1,600元
節慶註冊撥 12,500元 餐費 9,000元
決 議:結餘 8,700元回撥其他收入。
案由五:請審查機關拜訪財務決算案。
提案人:陸昀萱主委 副署人:林泊岸理事
說 明:
決 議:通過因沒有財務支出。感謝曾全德輔導會長贊助點心、陸昀萱主委贊助飲料。
案由六:請審查祕書處電腦更新及網際網路案。
提案人:黃天麟祕書長 副署人:陳書瑤財務長
說 明:
決 議:由預備金撥4,800元。
案由七:請審查二月份財務收支案。
提案人:陳書瑤財務長 副署人:黃天麟祕書長
說 明:
決 議:照表通過。
發佈單位
宜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