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屆99年度第二次監事會
會議日期
2010年8月18日 19:0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汪俊雄 常務監事
司儀:沈明吉-代
紀錄:沈明吉-代
出席:汪俊雄、湯國裕、邱元楷、蕭智謙、黃秋月、呂學應、謝源寶。
列席:許祿禎、沈明吉、傅從耀、謝桂容、何永輝、陳奇毅、曾惠美、陳迪福。
請假:邱萬槐、陳志鴻、劉貞君。
缺席:
內容:
[1]案由:審查99年度第五次理事會至第七次理事會執行情形,請討論案。
說明:如第五次至第七次理事會會議記錄。
決議:
@、桃竹苗區聯合月例會之報名費用,決議有誤,建請理事會於9月份理事會提出更正。
@、會內招牌年久失修,請理事會比價後交由會員大會決議。
@、秘書處碎紙機實屬會內資產,請理事會於9月份提出案由討論並交由會員大會決議。
[2]案由:審查99年度四月至六月份財務收支,請討論案。
說明:如四月至六月份財務收支表。
決議:
@、會內經費預收金額跟實際上的收入不足的部份,是否可請財務長儘速收齊。
@、會內經費不足,建請理事會辦活動時詳加審查預算充分開源與節流。
[3]案由:監事會建請理事會改善意見,請討論案。
決議:
@、未繳會費之名單,請理事會於9月份提出案由及說明。
@、會議執行的決議案應確實登錄在記錄上。
@、會內活動的費用,不論是結餘或是不足額都應登錄在正確的科目下。
主席:汪俊雄 常務監事
司儀:沈明吉-代
紀錄:沈明吉-代
出席:汪俊雄、湯國裕、邱元楷、蕭智謙、黃秋月、呂學應、謝源寶。
列席:許祿禎、沈明吉、傅從耀、謝桂容、何永輝、陳奇毅、曾惠美、陳迪福。
請假:邱萬槐、陳志鴻、劉貞君。
缺席:
內容:
[1]案由:審查99年度第五次理事會至第七次理事會執行情形,請討論案。
說明:如第五次至第七次理事會會議記錄。
決議:
@、桃竹苗區聯合月例會之報名費用,決議有誤,建請理事會於9月份理事會提出更正。
@、會內招牌年久失修,請理事會比價後交由會員大會決議。
@、秘書處碎紙機實屬會內資產,請理事會於9月份提出案由討論並交由會員大會決議。
[2]案由:審查99年度四月至六月份財務收支,請討論案。
說明:如四月至六月份財務收支表。
決議:
@、會內經費預收金額跟實際上的收入不足的部份,是否可請財務長儘速收齊。
@、會內經費不足,建請理事會辦活動時詳加審查預算充分開源與節流。
[3]案由:監事會建請理事會改善意見,請討論案。
決議:
@、未繳會費之名單,請理事會於9月份提出案由及說明。
@、會議執行的決議案應確實登錄在記錄上。
@、會內活動的費用,不論是結餘或是不足額都應登錄在正確的科目下。
發佈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