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屆第九次理事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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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屆第九次理事會會議

會議日期
2010年9月1日 19:0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會長 邱元楷
司儀:秘書長 陳志鴻
紀錄:秘書長 陳志鴻
出席:邱元楷、許祿禎、汪俊雄、呂學應、陳志鴻、謝源寶、蕭智謙、黃秋月、傅從耀、林聖文、葉俊宏、沈明吉。
列席:邱鳳英、陳奇毅、何永輝、邱威誠、陳迪福、李明宗、許金樹、許斯湍、蕭峻昇、黃俊泰、林正太、藍子懿、龍潭分會長-鄭仙賢、彭少伯。
請假:劉貞君、謝桂容、程隆堯。
缺席:
內容:
案由[1]:99年度八月份財務收支,請通過案。 (提案:謝源寶 附署:陳志鴻)
說明:如八月份財務收支表。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2]:99年度會費收取情形及會籍清查,請討論案。
說明:如八月份財務收支表。 (提案:謝源寶 附署:陳志鴻)
決議:繳交會費期限至9月26日會員大會止,逾時即喪失會員資格。

案由 [3]:八月份新會友聯誼財務支出請通過案。 (提案:葉俊宏 附署:劉貞君)
說明:如附件。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4」:九月份中秋節擴大月例會,請討論案。 (提案:林聖文 附署:蕭智謙)
說明:如附件。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5」:十月份主席盃高爾夫球賽,請討論案。 (提案:謝桂容 附署:黃秋月)
說明:如附件。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6」秘書處欲增購A4碎紙機經費提撥,請討論案。 (提案:陳志鴻 附署:謝源寶)
說明:
一、為防止會友個資外流。
二、林聖文 理事贊助個人用碎紙機一台。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7]:來賓 林正太 先生等申請入會見習,請通過案。 (提案:沈明吉 附署:劉貞君)
說明:                            
姓名 生 日 地   址 任   職 推薦人 手機
林正太 70.05.02 龍潭鄉中豐路上林段496號 立塏工程有限公司 謝源寶 0981-002110
黃俊泰 68.11.12 中壢市龍岡路二段226巷43弄205號 謝源寶 0981-506780
藍子懿 72.11.18 中壢市華祥三街68號 南山人壽-主任 謝源寶 0910-290848
辦法:繳交1,000元見習會費後,即准予入會見習。
決議:來賓 林正太 先生等三人,繳交見習會費1,000元,即准予入會見習。

案由「8」:舉辦本會第二次會員大會時間.地點.經費.總幹事人選請討論案
說明:
1.依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提案:程隆堯 附署:黃秋月)
2.時間:預定99年9月26日(日)下午16:00整,地點:中壢祥園餐廳。
3.總幹事委由 黃秋月 副會長擔任,經費由月例會餐費項下撥款40,000元。
辦法:
1.若經費不足由100年度會務人員處理。
2.請選務主委配合會員大會時間,舉辦會務人員競選演說及選舉相關事宜。
決議:如說明、辦法通過。

案由「9」:桃竹苗區聯合月例會經費提撥更正,請討論案。(提案:沈明吉 附署:劉貞君)
說明:經費提撥改由年區會費項下支付。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10」:99年度第十次理事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提案:傳從耀 附署:蕭智謙)
說明:
1.時間99年10月6日星期三下午19時整。
2.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如說明通過。
發佈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