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度監事會第二次會議
會議日期
2001年4月25日 15:00
內容
地點:新竹分會會館
主席:監事 宋樹人
司儀:總會公關主委 陳福祥
紀錄:總會秘書處 陳宏信
出席:黃村城、林明珠、闕嘉鴻、江智誠、宋樹人、李宗彥、蔡振茂、蘇建和、陳彥彰、
黃明志
列席:王齡嬌、陳江泗、謝木村、陳志明、陳慶忠、蔡水濱、古美珠、高國鈞、林啟賢、
蔡世寅、劉明忠、陳素鶯、張慶郎、陳福祥、逄志剛、翁川惠、賴富祥、鄭炎昆
請假:林伯源
缺席:
內容:
案由(一):請針對各區域大會選舉監票、監事人員分會,請討論案。
(監事江智誠提案,監事黃明志副署)
說明:配合總會選務委員會全力督導辦好選務工作。
辦法:每一分區至少分配監事人員二名以上,進駐監票。
決議:以各區之監事人員為主要監票人,其中若有監事人員為理監事候選人者,另請協調他區
之監事人員協助處理。(林明珠監事動議)
案由(二):審查總會一至三月份會務工作執行情形,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1.適時了解會務推動之情形,以利協助會務順利進行。
2.各項開會紀錄及有關資料如附件(一)
辦法:懇請各相關人員列席報告 * 理事會部份 * 國際事務部份
* 組務部份 * 特設委員會部份
*陳慶忠秘書長報告:
1. 分會理監事通訊錄第一梯次已印製完成,並於元月七日全國分會長會議時發放完畢。
其中因大部份分會資料不齊全,至今尚有22個分會未校正理監事資料。
2. 會員名錄部份:僅個位數分會將其『會員普查調查表』寄回總會,增加會員普查及名錄製作之完成困難度。
3. 至今僅55個分會完成申請分會網站管理程序。
4. 秘書處各類信件之寄發,因秘書人員職掌各有不同,其寄發公文資料有時有時效之
限制,故無法每次皆統一發文,敬請見諒。
5. 國際事務秘書確定四月底離職。總會因經費問題,無法補聘秘書人員。空缺之職務及工作由目前秘書處人員中調配之。
*陳志明國際事務副總會長報告:
1. 亞太大會舉辦在即,因國際事務秘書離職,秘書之工作需儘快接辦。
2. 去年底至今已經歷預備會議、中日交流、世界大會、總會長交接、世界主席顧問來台
訪問接待等活動。組團參加日本、韓國總會長交接典禮。韓國亞太大會召開籌備。
3. 目前亞太大會註冊人數139位,目標人數200人。
4. 亞太大會經費預算50萬元,總會撥付20萬元(亞太10萬,台灣之夜10萬),目前對外財開到5萬元,總會長3萬元,本人5萬元。
5. 各區負責台灣之夜3~5攤位之特產,以求活動之圓滿。
*謝木村組務副總會長報告:
1. 本年度總會重點工作-329十傑下鄉演講活動,共計舉辦32場次;目前已舉辦完成31場。
演講活動大部份在校園舉行,吸引將近數萬計青年學子參與本次跨全省之活動,其成效非凡,讓社會青年對青商會佳評如潮。
2. 各區金口獎及奧瑞岡之講習會與比賽,已於三月份陸續於各區舉辦中。
3. 總會已發文各分會:明訂四月份為『會擴月』、五月份為『讀書月』、六月份為『志工月』,希望分會配合總會各月份所實施之工作重點。
4. 由去年總會公關委員會允諾總統府,今年將承辦六月三日總統府一年一度開放民眾參觀之志工活動。本次活動並非在本年度組務工作計劃中,將於第三次理事會議中提案說明,希望各位會友踴躍參加。
5. 總會網站中之總會理監事人員資料為總會負責輸入,已陸續增加中。但各分會理監事及會友部份,請各分會在申請網管後,自行輸入會友資料,以豐富各分會之網站內容。
6. 行業聯誼委員會原計劃與銀行配合發行『青商會員卡』,經與銀行交涉後,銀行並無配合意願。擬再與聯合折扣卡之公司配合發行『青商會員卡』,目前正洽談中。
7. 體育休閒委員會之各項比賽、關懷兒童委員會各區之活動、公關宣傳委員會與政府機關之拜會活動等,均順利且持續進行中。
*特設委員會-青商大學委員會報告:
1. 由於本委員會開會出席狀況不佳,社區領袖大學施行草案無法順利於各分會宣導,以致青商社區領袖大學推動績效有限。
決議:如說明辦法內容照案通過
案由(三):總會一至二月份財務收支表,請審查案。(主席交議)
說明:1.定期審核總會財務收支狀況,以利總會各項活動進行。
2.財務報表如附件(二)
辦法:懇請財務長、秘書長列席報告。
決議:經理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通過,由90年度預備金中撥付之主任秘書去年度11月.12月份
跨年度薪資,要求理事會追回。其餘項目如附件修正后通過。(黃村城常務監事動議)
案由(四):監事會對理事會建議改進事項,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決議:1.針對『青商人月刊』問題,若持續印製品質不良及收稿不易,建請停刊。
2.針對各委員會主委,若持續不召開委員會議,建請撤換之。
3.建議網站上會員之機密資料部份,切勿對外洩漏。
4.建請總會聲明『青商記者研習營』講習會活動,今年不舉辦。若會友需投稿三篇文章至
總會後,始取得『青商實習記者證』。
5.青商大學委員會之委員,若常期不出席會議者,建請主委將之撤換。
6.分會繳交總會之會費,建請理事會加強宣導尚未繳交之分會按規定於五月底前儘速繳交
完畢。
主席:監事 宋樹人
司儀:總會公關主委 陳福祥
紀錄:總會秘書處 陳宏信
出席:黃村城、林明珠、闕嘉鴻、江智誠、宋樹人、李宗彥、蔡振茂、蘇建和、陳彥彰、
黃明志
列席:王齡嬌、陳江泗、謝木村、陳志明、陳慶忠、蔡水濱、古美珠、高國鈞、林啟賢、
蔡世寅、劉明忠、陳素鶯、張慶郎、陳福祥、逄志剛、翁川惠、賴富祥、鄭炎昆
請假:林伯源
缺席:
內容:
案由(一):請針對各區域大會選舉監票、監事人員分會,請討論案。
(監事江智誠提案,監事黃明志副署)
說明:配合總會選務委員會全力督導辦好選務工作。
辦法:每一分區至少分配監事人員二名以上,進駐監票。
決議:以各區之監事人員為主要監票人,其中若有監事人員為理監事候選人者,另請協調他區
之監事人員協助處理。(林明珠監事動議)
案由(二):審查總會一至三月份會務工作執行情形,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1.適時了解會務推動之情形,以利協助會務順利進行。
2.各項開會紀錄及有關資料如附件(一)
辦法:懇請各相關人員列席報告 * 理事會部份 * 國際事務部份
* 組務部份 * 特設委員會部份
*陳慶忠秘書長報告:
1. 分會理監事通訊錄第一梯次已印製完成,並於元月七日全國分會長會議時發放完畢。
其中因大部份分會資料不齊全,至今尚有22個分會未校正理監事資料。
2. 會員名錄部份:僅個位數分會將其『會員普查調查表』寄回總會,增加會員普查及名錄製作之完成困難度。
3. 至今僅55個分會完成申請分會網站管理程序。
4. 秘書處各類信件之寄發,因秘書人員職掌各有不同,其寄發公文資料有時有時效之
限制,故無法每次皆統一發文,敬請見諒。
5. 國際事務秘書確定四月底離職。總會因經費問題,無法補聘秘書人員。空缺之職務及工作由目前秘書處人員中調配之。
*陳志明國際事務副總會長報告:
1. 亞太大會舉辦在即,因國際事務秘書離職,秘書之工作需儘快接辦。
2. 去年底至今已經歷預備會議、中日交流、世界大會、總會長交接、世界主席顧問來台
訪問接待等活動。組團參加日本、韓國總會長交接典禮。韓國亞太大會召開籌備。
3. 目前亞太大會註冊人數139位,目標人數200人。
4. 亞太大會經費預算50萬元,總會撥付20萬元(亞太10萬,台灣之夜10萬),目前對外財開到5萬元,總會長3萬元,本人5萬元。
5. 各區負責台灣之夜3~5攤位之特產,以求活動之圓滿。
*謝木村組務副總會長報告:
1. 本年度總會重點工作-329十傑下鄉演講活動,共計舉辦32場次;目前已舉辦完成31場。
演講活動大部份在校園舉行,吸引將近數萬計青年學子參與本次跨全省之活動,其成效非凡,讓社會青年對青商會佳評如潮。
2. 各區金口獎及奧瑞岡之講習會與比賽,已於三月份陸續於各區舉辦中。
3. 總會已發文各分會:明訂四月份為『會擴月』、五月份為『讀書月』、六月份為『志工月』,希望分會配合總會各月份所實施之工作重點。
4. 由去年總會公關委員會允諾總統府,今年將承辦六月三日總統府一年一度開放民眾參觀之志工活動。本次活動並非在本年度組務工作計劃中,將於第三次理事會議中提案說明,希望各位會友踴躍參加。
5. 總會網站中之總會理監事人員資料為總會負責輸入,已陸續增加中。但各分會理監事及會友部份,請各分會在申請網管後,自行輸入會友資料,以豐富各分會之網站內容。
6. 行業聯誼委員會原計劃與銀行配合發行『青商會員卡』,經與銀行交涉後,銀行並無配合意願。擬再與聯合折扣卡之公司配合發行『青商會員卡』,目前正洽談中。
7. 體育休閒委員會之各項比賽、關懷兒童委員會各區之活動、公關宣傳委員會與政府機關之拜會活動等,均順利且持續進行中。
*特設委員會-青商大學委員會報告:
1. 由於本委員會開會出席狀況不佳,社區領袖大學施行草案無法順利於各分會宣導,以致青商社區領袖大學推動績效有限。
決議:如說明辦法內容照案通過
案由(三):總會一至二月份財務收支表,請審查案。(主席交議)
說明:1.定期審核總會財務收支狀況,以利總會各項活動進行。
2.財務報表如附件(二)
辦法:懇請財務長、秘書長列席報告。
決議:經理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通過,由90年度預備金中撥付之主任秘書去年度11月.12月份
跨年度薪資,要求理事會追回。其餘項目如附件修正后通過。(黃村城常務監事動議)
案由(四):監事會對理事會建議改進事項,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決議:1.針對『青商人月刊』問題,若持續印製品質不良及收稿不易,建請停刊。
2.針對各委員會主委,若持續不召開委員會議,建請撤換之。
3.建議網站上會員之機密資料部份,切勿對外洩漏。
4.建請總會聲明『青商記者研習營』講習會活動,今年不舉辦。若會友需投稿三篇文章至
總會後,始取得『青商實習記者證』。
5.青商大學委員會之委員,若常期不出席會議者,建請主委將之撤換。
6.分會繳交總會之會費,建請理事會加強宣導尚未繳交之分會按規定於五月底前儘速繳交
完畢。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