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九年度第一次選務委員會
跳到主要內容區
字級

九十九年度第一次選務委員會

會議日期
2010年6月22日 19:30
內容
地點:
主席:鐘為盛主委
司儀:林中天
紀錄:林載敋
出席:出席:鐘為盛、蕭順基、林中天、田震凱、林載啟、吳文豪。

列席: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 9 人,實到 6 人。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主席致詞:
六、主席介紹來賓及列席會友
七、來賓致詞:
八、討論事項
案由﹝一﹞提請本會第十六屆理監事人員應選名額討論案。﹝林委員中天提案,蕭副主任委員順基副署﹞。
說明:依本會章程第21條規定:本會設理事會,由理事十一人組成之,並由會員大會就出席基本會員由選任者七人,並就下列各項職務一併選任之。
一、 會長一位。  二、副會長二位。  三、理事四位。
前項第三款得票數次於當選人中,由最高票數者一人為該職位候補理事,於
該職位理事出缺時遞補之。
依章程34條規定:本會設監事會,由監事三人組成之。
依章程37條規定:監事會設常務監事一人,由全體監事互選之,於監事會
休會期間執行其職權。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提請本會第十六屆理監事候選人資格討論案。﹝蕭副主任委員順基提案,林委員中天副署﹞
說明:依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30條規定-會長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一、本會基本會員,至競選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會齡連續三年以上者。
二、現任或曾任本會常務理監事職務者。
三、曾參加總會PRIME或 LEAD或 ACHIEVE等訓練課程並取得結業證書者。
四、上年度及競選當年度之出席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十。

依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副會長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一、本會基本會員,至競選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會齡連續二年以上者。
二、現任或曾任本會理監事職務及法制顧問或財務長或祕書長職務者。
三、曾參加總會所舉辦之單次一天半以上訓練課程並取得結業證書者。
四、上年度及競選當年度之出席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七十。
但曾獲總會優秀會員獎或本會最優秀會員獎者,不受前項第二款之限制。
   
依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32條規定-理事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一、本會基本會員,至競選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會齡連續一年以上者。
二、現任或曾任本會主委、副秘書長、副財務長、會長特別助理以上職務者。
三、上年度及競選當年度之出席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七十。
但曾獲總會或本會優秀新會員獎者,不受前項第二款之限制。
  
依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33條規定-監事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一、本會基本會員,至競選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會齡連續二年以上者。
二、現任或曾任本會理事、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職務者。
三、上年度及競選當年度之出席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七十 。
但曾獲總會或本會最優秀會員獎者,不受前項第二款之限制。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提請本會第十六屆理監事候選人登記日期訂定討論案。﹝林委員中天提
案,呂委員英澤副署﹞
說明:登記日期為 起~至 下午五時整止,以表格資料送達秘書處為憑,表格逕向秘書處索取。

決議:登記日期為99.06.09 起~至99.06.17下午五時整止,以表格資料送達秘書處為憑,表格逕向秘書處索取。

提案﹝四﹞提請下次會議時間、地點討論案。﹝葛委員育平提案,林委員中天副署﹞
說明:時間: 地點:
決議:時間:99.06.22 中午12:00 地點:另行通知。

九、臨時動議
十、自由發言
十一、散會
發佈單位
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