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中山國際青年商會99年度一月份理事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10年1月11日 19:30
內容
地點:婷婷翠玉(台北市安和路二段174號)
主席:余會長亮台
司儀:林芳儀
紀錄:秘書處
出席:余亮台 趙啟村 劉淑華 陳祈宏 徐國昌 余媛嘉 林均翰 高荷琇
列席:2010年台北市執行長趙世聰
請假:廖鉦團 邱孝恩 徐仙舟
缺席:
內容:
案由一:請追認第一次預備理事會會議紀錄及第二次預備理事會會議紀錄
(陳副會長祈宏提案,林理事均翰副署)
說 明:
決 議:通過
案由二:九十九年度工作委員會主委聘任請討論案(徐祕書長國昌提案,廖理事鉦團副署)。
說 明:依據九十九年度理事會預備會議第一次會議決議設置1.國際事務委員會2.會員擴展委員會 3.公共關係委員會 4.才能編輯委員會。
決 議:1、國際事務委員會聘任林芳儀會姐擔任主委
2、才能編輯委員會聘任徐松輝會兄擔任主委
3、公共關係委員會及會員擴展委員會待日後有適合人選再予聘任
案由三:九十九年度組織系統表確定案(高理事荷琇提案,林理事均翰副署)。
說 明:如附件。
決 議:通過
案由四:請通過本會「九十八、九十九年度會長交接及理監事宣誓就職典禮暨成立二十九週年慶典」時間、地點、財務預算、組織系統表討論案。(劉副會長淑華提案,陳副會長祈宏副署)
說 明:1、依照表列總幹事人選為劉副會長淑華
2、時間訂為元月30日下午2點正
3、地點定為台北市議會B1大禮堂
4、其他如附件
決 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五:請通過本會二月份新春聯誼團拜及九十九年度第一次會員大會時間、地點、財務預算、組織系統表討論案。(陳副會長祈宏提案,林理事均翰副署)
說 明:1、依照表列總幹事人選為陳副會長祈宏
2、其他如附件
決 議:授權總幹事全權處理盡速召開籌備會議
案由六:請通過本會一月二十三日舉辦新(舊)會友聯誼茶會時間、地點、方式討論案。(徐祕書長國昌提案,高理事荷琇副署)
說 明:
決 議:授權祕書長國昌全權處理,並另行通知
案由七 :建請理事會於2010年暫時凍結章程第三十八條常務監事不得連任之規定一年。(徐秘書長國昌提案, 陳副會長祈宏副署)
說 明 :1.依章程第三十八條規定,監事會設常務監事一人,不得連任,由全體監事以無記名單記法互選產生之,於監事會休會期間執行其職權。
2.本會2007年陳文松會長熱心會務,於2010年連任常務監事,故建請理事
會凍結章程第三十八條一年。
決 議:通過
案由八:九十九年度理事輔導之工作委員會請討論案(劉副會長淑華提案,廖理事鉦團副署)
說 明:1、依據99年度第一次理事籌備會決議由高理事荷琇輔導國際事務委員會,徐理事仙舟輔導會員擴展委員會。
2、建請分配新補選出之二位新任理事林均翰會友與廖鉦團會友輔導之工
作委員會
決 議: 林理事均翰輔導公共關係委員會,廖理事鉦團輔導才能編輯委員會
案由九:九十九年度副會長輔導之理事請討論案(廖理事鉦團提案,徐理事仙舟副署)。
說 明:1、依據99年度第一次理事籌備會決議由劉副會長淑華輔導高理事荷琇,
另一席副會長尚未選出,待決定後輔導徐理事仙舟。
2、茲因新任副會長陳祈宏已選出故建請討論尚有三席理事分配之輔導
副會長人選
決 議:1、廖理事鉦團由劉副會長淑華輔導
2、林理事均翰及徐理事仙舟均由陳副會長祈宏輔導。
案由十:九十九年度二月份理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林理事均翰提案,廖理事
鉦團副署)
說 明:茲因二月份理事會日期遇上農曆過年期間,故建議更動日期或與第二次會員大會合併辦理
決 議: 與會員大會合併辦理
主席:余會長亮台
司儀:林芳儀
紀錄:秘書處
出席:余亮台 趙啟村 劉淑華 陳祈宏 徐國昌 余媛嘉 林均翰 高荷琇
列席:2010年台北市執行長趙世聰
請假:廖鉦團 邱孝恩 徐仙舟
缺席:
內容:
案由一:請追認第一次預備理事會會議紀錄及第二次預備理事會會議紀錄
(陳副會長祈宏提案,林理事均翰副署)
說 明:
決 議:通過
案由二:九十九年度工作委員會主委聘任請討論案(徐祕書長國昌提案,廖理事鉦團副署)。
說 明:依據九十九年度理事會預備會議第一次會議決議設置1.國際事務委員會2.會員擴展委員會 3.公共關係委員會 4.才能編輯委員會。
決 議:1、國際事務委員會聘任林芳儀會姐擔任主委
2、才能編輯委員會聘任徐松輝會兄擔任主委
3、公共關係委員會及會員擴展委員會待日後有適合人選再予聘任
案由三:九十九年度組織系統表確定案(高理事荷琇提案,林理事均翰副署)。
說 明:如附件。
決 議:通過
案由四:請通過本會「九十八、九十九年度會長交接及理監事宣誓就職典禮暨成立二十九週年慶典」時間、地點、財務預算、組織系統表討論案。(劉副會長淑華提案,陳副會長祈宏副署)
說 明:1、依照表列總幹事人選為劉副會長淑華
2、時間訂為元月30日下午2點正
3、地點定為台北市議會B1大禮堂
4、其他如附件
決 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五:請通過本會二月份新春聯誼團拜及九十九年度第一次會員大會時間、地點、財務預算、組織系統表討論案。(陳副會長祈宏提案,林理事均翰副署)
說 明:1、依照表列總幹事人選為陳副會長祈宏
2、其他如附件
決 議:授權總幹事全權處理盡速召開籌備會議
案由六:請通過本會一月二十三日舉辦新(舊)會友聯誼茶會時間、地點、方式討論案。(徐祕書長國昌提案,高理事荷琇副署)
說 明:
決 議:授權祕書長國昌全權處理,並另行通知
案由七 :建請理事會於2010年暫時凍結章程第三十八條常務監事不得連任之規定一年。(徐秘書長國昌提案, 陳副會長祈宏副署)
說 明 :1.依章程第三十八條規定,監事會設常務監事一人,不得連任,由全體監事以無記名單記法互選產生之,於監事會休會期間執行其職權。
2.本會2007年陳文松會長熱心會務,於2010年連任常務監事,故建請理事
會凍結章程第三十八條一年。
決 議:通過
案由八:九十九年度理事輔導之工作委員會請討論案(劉副會長淑華提案,廖理事鉦團副署)
說 明:1、依據99年度第一次理事籌備會決議由高理事荷琇輔導國際事務委員會,徐理事仙舟輔導會員擴展委員會。
2、建請分配新補選出之二位新任理事林均翰會友與廖鉦團會友輔導之工
作委員會
決 議: 林理事均翰輔導公共關係委員會,廖理事鉦團輔導才能編輯委員會
案由九:九十九年度副會長輔導之理事請討論案(廖理事鉦團提案,徐理事仙舟副署)。
說 明:1、依據99年度第一次理事籌備會決議由劉副會長淑華輔導高理事荷琇,
另一席副會長尚未選出,待決定後輔導徐理事仙舟。
2、茲因新任副會長陳祈宏已選出故建請討論尚有三席理事分配之輔導
副會長人選
決 議:1、廖理事鉦團由劉副會長淑華輔導
2、林理事均翰及徐理事仙舟均由陳副會長祈宏輔導。
案由十:九十九年度二月份理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林理事均翰提案,廖理事
鉦團副署)
說 明:茲因二月份理事會日期遇上農曆過年期間,故建議更動日期或與第二次會員大會合併辦理
決 議: 與會員大會合併辦理
發佈單位
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