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二年一月份理事會議
會議日期
2003年1月7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涂會長寶蓮
司儀:馬維憶
紀錄:秘書處
出席:涂會長寶蓮、胡國勇、李肇文、馬維憶、魏錦文、吳昌權、戴志峰、陳虹名
列席:劉前會長春保、彭前會長維彬、周前會長鴻志、葉錦雙、詹文恭
來賓:陳進發
請假:徐輔導會長振國
缺席:
內容:
六、主席致詞:◎今天是元月份理事會新的開始,很快達到開會人數;
◎/11頭城.公館、1/12城中、1/25鳳凰城交接,請各位會兄多多參與;
◎新的年度希望大家很好溝通,有任何問題提出來討論,希望今年的會務順利進行。
七、前會長致詞:略
八、來賓致詞:無
九、報告事項:1.秘書長報告:1/11頭城.公館交接、1/12城中交接、1/25鳳凰城交接。
2.財務長報告:現在會友會費大部份已收齊,剩下前會長部份將另外找時間前往拜訪並收取會費。
十、討論事項:
案由一:追認九十二年第一次、第二次預備理事會議決議案。
說 明:如附件。 (提案人:李副會長肇文、附署人:魏財務長錦文)
決 議:第二次預備理事會議,
◎案由一:各工作委員會主委人選聘任,請討論案。
決 議:才能訓練暨編輯委員會主委─戴理事志峰。
決議修正:才能訓練暨編輯委員會主委─由劉前會長春保擔任。
◎案由十:擬定九十二年財務收支預算表,請討論案。
決議修正:支出項目─電話費:每月1000元修正為每月1600元X12個月=19,200元,
支出總計765,080元修正為772,280元。
收入項目─其它收入245,580元修正為252,780元,
收入總計765,080元修正為772,280元。
案由二:元宵天燈時間、地點及舉辦方式請討論案。(提案人:胡副會長國勇、附署人:戴理事志峰 )
說 明:依年度工作計劃,元宵天燈總幹事為胡副會長國勇。
決 議:擱置。
案由三:拜訪機關首長時間、行程及經費請討論案。(提案人:吳理事昌權、附署人:陳理事虹名)
說 明:二月份將拜訪本縣機關首長並與苗栗縣六分會首席聯合拜訪。
決 議:1.經費:由公共關係社區運動暨財源開發委員會項目支出3000元。
2.時間、行程:委由吳理事昌權主動與縣府聯繫,確定日期另行通知。
案由四:會章顧問委員聘任,請討論案。 (提案人:馬秘書長維憶、附署人:李副會長肇文)
說 明:
決 議:擱置。
案由五:通過見習會兄詹文恭成為本會正式會員,請討論案。
說 明:參加會議如下: (提案人:陳理事虹名、附署人:胡副會長國勇)
8/4八月份理事座談會、9/1九月份理事談話會、9/11新會友聯誼、10/6十月份理事會、11/3十一月份理事會、12/7 91.92年會長交接 超齡會主席交接暨理監事宣誓典禮
決 議:通過詹文恭成為本會正式會員。
案由六:會務執行人員組織系統空缺職務遞補,請討論案。
說 明:如附件。 (提案人:戴理事志峰、附署人:吳理事昌權 )
決 議:1.會友事務行業聯誼暨會員擴展委員會主委:由詹會兄文恭擔任。
2.公共關係社區運動暨財源開發委員會主委:由張前會長智宏擔任。
3.才能訓練暨編輯委員會主委:由劉前會長春保擔任。
4.監事:由彭前會長維彬擔任。
案由七: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暮年晚會時間、地點及舉辦方式請討論案。
(提案人:陳理事虹名、附署人:馬秘書長維憶)
說 明:依年度工作計劃,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暮年晚會總幹事為陳理事虹名。
決 議:1.時間:1月24日(星期五)下午四時。 2.地點:福源莊餐廳。
3.舉辦方式:以餐會聯誼方式舉辦。 4.請每位會員準備500元禮品乙份作為摸彩品。
十一、臨時動議:
臨時動議一:抽出案由二:元宵天燈時間、地點及舉辦方式請討論案。(動議人:馬秘書長維憶)
說 明:依年度工作計劃,元宵天燈總幹事為胡副會長國勇。
決 議:1.時間:2月12日(星期三)。 2.地點:暫定「玉清宮廣場」。
3.舉辦方式:付委胡總幹事國勇另行召開籌備會議。
臨時動議二:抽出案由四:會章顧問委員聘任,請討論案。(提案人:戴理事志峰)
決 議:涂會長寶蓮、徐輔導會長振國、趙前會長福芬、張前會長智宏、周前會長鴻志、
彭前會長維彬、劉前會長春保、黃前會長文忠、李副會長肇文等9席委員。
十二、會議規範講評:周前會長鴻志:
1.通過本次會議議程時,追認案由應先作討論。
2.進入報告事項,希望開放3.其他報告。
3.進入討論事項:會長應請理事動議;若沒有理事動議時,會長可以說:若大家沒意見時,即照案通過。
4.會長新手上任,在正式討論案由時能莊重。
5.前會長蒞臨時主席應請前會長上座。
6.討論案由時,提案人未到,附署人應能立刻站起來作表述。
7.提案人儘量迴避為動議人,除非沒有人動議時自己才動議,但動議後自己不能當附議人。
8.會長請理事動議時,動議人應眼觀四方、耳聽八方,看其他人有沒有其它意見後,才動議。
9.臨時動議提出時,會長應問是否有人附議,徵求附議後,才逕付討論。
10.元宵天燈應儘速召開籌備會,既定年度工作計劃,應在理事會之前召開籌備會,不應在理事會討論。
十三、自由發言:魏財務長錦文:自律公約:吳理事昌權、胡副會長國勇、周法制顧問鴻志遲到各罰200元。
戴理事志峰:拜訪青商家庭:過年前先電話安排時間,到各位家庭拜訪。
十四、散會
主席:涂會長寶蓮
司儀:馬維憶
紀錄:秘書處
出席:涂會長寶蓮、胡國勇、李肇文、馬維憶、魏錦文、吳昌權、戴志峰、陳虹名
列席:劉前會長春保、彭前會長維彬、周前會長鴻志、葉錦雙、詹文恭
來賓:陳進發
請假:徐輔導會長振國
缺席:
內容:
六、主席致詞:◎今天是元月份理事會新的開始,很快達到開會人數;
◎/11頭城.公館、1/12城中、1/25鳳凰城交接,請各位會兄多多參與;
◎新的年度希望大家很好溝通,有任何問題提出來討論,希望今年的會務順利進行。
七、前會長致詞:略
八、來賓致詞:無
九、報告事項:1.秘書長報告:1/11頭城.公館交接、1/12城中交接、1/25鳳凰城交接。
2.財務長報告:現在會友會費大部份已收齊,剩下前會長部份將另外找時間前往拜訪並收取會費。
十、討論事項:
案由一:追認九十二年第一次、第二次預備理事會議決議案。
說 明:如附件。 (提案人:李副會長肇文、附署人:魏財務長錦文)
決 議:第二次預備理事會議,
◎案由一:各工作委員會主委人選聘任,請討論案。
決 議:才能訓練暨編輯委員會主委─戴理事志峰。
決議修正:才能訓練暨編輯委員會主委─由劉前會長春保擔任。
◎案由十:擬定九十二年財務收支預算表,請討論案。
決議修正:支出項目─電話費:每月1000元修正為每月1600元X12個月=19,200元,
支出總計765,080元修正為772,280元。
收入項目─其它收入245,580元修正為252,780元,
收入總計765,080元修正為772,280元。
案由二:元宵天燈時間、地點及舉辦方式請討論案。(提案人:胡副會長國勇、附署人:戴理事志峰 )
說 明:依年度工作計劃,元宵天燈總幹事為胡副會長國勇。
決 議:擱置。
案由三:拜訪機關首長時間、行程及經費請討論案。(提案人:吳理事昌權、附署人:陳理事虹名)
說 明:二月份將拜訪本縣機關首長並與苗栗縣六分會首席聯合拜訪。
決 議:1.經費:由公共關係社區運動暨財源開發委員會項目支出3000元。
2.時間、行程:委由吳理事昌權主動與縣府聯繫,確定日期另行通知。
案由四:會章顧問委員聘任,請討論案。 (提案人:馬秘書長維憶、附署人:李副會長肇文)
說 明:
決 議:擱置。
案由五:通過見習會兄詹文恭成為本會正式會員,請討論案。
說 明:參加會議如下: (提案人:陳理事虹名、附署人:胡副會長國勇)
8/4八月份理事座談會、9/1九月份理事談話會、9/11新會友聯誼、10/6十月份理事會、11/3十一月份理事會、12/7 91.92年會長交接 超齡會主席交接暨理監事宣誓典禮
決 議:通過詹文恭成為本會正式會員。
案由六:會務執行人員組織系統空缺職務遞補,請討論案。
說 明:如附件。 (提案人:戴理事志峰、附署人:吳理事昌權 )
決 議:1.會友事務行業聯誼暨會員擴展委員會主委:由詹會兄文恭擔任。
2.公共關係社區運動暨財源開發委員會主委:由張前會長智宏擔任。
3.才能訓練暨編輯委員會主委:由劉前會長春保擔任。
4.監事:由彭前會長維彬擔任。
案由七: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暮年晚會時間、地點及舉辦方式請討論案。
(提案人:陳理事虹名、附署人:馬秘書長維憶)
說 明:依年度工作計劃,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暮年晚會總幹事為陳理事虹名。
決 議:1.時間:1月24日(星期五)下午四時。 2.地點:福源莊餐廳。
3.舉辦方式:以餐會聯誼方式舉辦。 4.請每位會員準備500元禮品乙份作為摸彩品。
十一、臨時動議:
臨時動議一:抽出案由二:元宵天燈時間、地點及舉辦方式請討論案。(動議人:馬秘書長維憶)
說 明:依年度工作計劃,元宵天燈總幹事為胡副會長國勇。
決 議:1.時間:2月12日(星期三)。 2.地點:暫定「玉清宮廣場」。
3.舉辦方式:付委胡總幹事國勇另行召開籌備會議。
臨時動議二:抽出案由四:會章顧問委員聘任,請討論案。(提案人:戴理事志峰)
決 議:涂會長寶蓮、徐輔導會長振國、趙前會長福芬、張前會長智宏、周前會長鴻志、
彭前會長維彬、劉前會長春保、黃前會長文忠、李副會長肇文等9席委員。
十二、會議規範講評:周前會長鴻志:
1.通過本次會議議程時,追認案由應先作討論。
2.進入報告事項,希望開放3.其他報告。
3.進入討論事項:會長應請理事動議;若沒有理事動議時,會長可以說:若大家沒意見時,即照案通過。
4.會長新手上任,在正式討論案由時能莊重。
5.前會長蒞臨時主席應請前會長上座。
6.討論案由時,提案人未到,附署人應能立刻站起來作表述。
7.提案人儘量迴避為動議人,除非沒有人動議時自己才動議,但動議後自己不能當附議人。
8.會長請理事動議時,動議人應眼觀四方、耳聽八方,看其他人有沒有其它意見後,才動議。
9.臨時動議提出時,會長應問是否有人附議,徵求附議後,才逕付討論。
10.元宵天燈應儘速召開籌備會,既定年度工作計劃,應在理事會之前召開籌備會,不應在理事會討論。
十三、自由發言:魏財務長錦文:自律公約:吳理事昌權、胡副會長國勇、周法制顧問鴻志遲到各罰200元。
戴理事志峰:拜訪青商家庭:過年前先電話安排時間,到各位家庭拜訪。
十四、散會
發佈單位
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