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二年第一次預備理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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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年第一次預備理事會議

會議日期
2002年11月19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涂會長寶蓮
司儀:張智鈞
紀錄:秘書處
出席:涂寶蓮、李肇文、馬維憶、魏錦文、吳昌權、戴志峰、陳虹名
列席:周鴻志、趙福芬、葉錦雙、張智鈞
請假:徐振國、胡國勇
缺席:
內容:
六、主席致詞:今天第一次預備理事會,對每一項案由,請大家集思廣意提出見意,也希望把明
年會務很順利推行。
七、前會長致詞:趙前會長福芬(總會執行長):
1.2003年會務執行人講習時間:11月24日,地點:客庄國小。
2.總會長交接時間:92年1月4、.5日,地點:中台禪寺。
3.明年總會青商標語為:青商五十、圓融務實。
八、來賓致詞:無
九、報告事項:馬秘書長維憶:
1. 2003年會務執行人講習,11月24日上午8時東京禮品集合出發。
2.本會交接時間12月7日,地點古巴餐廳,韓國人12/7~12/11共來5天。
3.立人分會交接11月23日下午3:30東京禮品集合出發。
十、討論事項:
案由一:秘書小姐續聘,請討論案。 (提案人:馬秘書長維憶、附署人:胡副會長國勇)
說 明:秘書陳美萍小姐為山城服務即將滿2年,工作認真負責,熟悉本會行政事務,擬續聘擔任92年本會秘書小姐一職,並依本會規定:
1. 秘書小姐每週上班五天,上班時間原則為晚上5:30至9:30。
2. 薪資每月八仟元並加發壹個月薪資作為年終獎金。
3. 需配合本會活動並視情況彈性加班。
決 議: 92年本會秘書小姐由陳美萍小姐繼續擔任。
案由二:各工作委員會設置,請討論案。 (提案人:魏財務長錦文、附署人:李副會長肇文)
說 明:92年工作委員會設有:
一、 會友事務行業聯誼暨會員擴展委員會。
二、 公共關係社區運動暨財源開發委員會。
三、 才能訓練暨編輯委員會。
四、 國際事務暨資訊科技發展委員會。
決 議: 92年工作委員會設置如說明通過。
案由三:各工作委員會主委人選聘任,請討論案。(提案人:戴理事志峰、附署人:胡副會長國勇)
說 明:各工作委員會應各聘任主任委員,以利委員會會務之推動。
決 議:延至下次會期討論。

案由四:理事輔導各委員會分配,請討論案。 (提案人:胡副會長國勇、附署人:李副會長肇文)
說 明:為使各委員會之工作得順利推行,擬由各理事負起輔導各工作委員會之責。
決 議:一、會友事務行業聯誼暨會員擴展委員會─戴理事志峰輔導。
二、公共關係社區運動暨財源開發委員會─吳理事昌權輔導。
三、才能訓練暨編輯委員會─戴理事志峰輔導。
四、國際事務暨資訊科技發展委員會─陳理事虹名輔導。
案由五:請通過長發、獎勵、選務、會館基金保管四項委員會聘任案。
(提案人:吳理事昌權、附署人:馬秘書長維憶)
說 明:九十二年長發、獎勵、選務、會館基金保管主任委員聘任請討論案。
決 議:長期發展委員會主委─趙前會長福芬
獎勵記錄委員會主委─徐輔導會長振國
選務委員會主委─徐輔導會長振國
基金保管委員會主委─徐輔導會長振國
案由六:九十二年青商夫人聯誼委員會主委聘任,請討論案。
(提案人:馬秘書長維憶、附署人:魏財務長錦文)
說 明:為使青商夫人聯誼得以延續,故有設立夫人聯誼主委之必要。
決 議:委由涂會長寶蓮之弟媳湯玉楨小姐擔任九十二年青商夫人聯誼委員會主委。
案由七:九十二年會務執行人員組織系統表,請討論案。
說 明:如附件(一) (提案人:吳理事昌權、附署人:馬秘書長維憶)
決 議:如附件(一)修正後通過。
案由八:九十二年會章顧問委員聘任,請討論案。(提案人:李副會長肇文、附署人:胡副會長國勇)
說 明:九十二年會章顧問委員聘任請討論確定。
決 議:委由法制顧問擔任會章顧問主任委員,提交委員名單,由下次理事會通過。
案由九:九十二年會務顧問聘任,請討論案。 (提案人:胡副會長國勇、附署人:陳理事虹名)
說 明:
決 議:一、1.顧問:每年贊助本會新台幣壹萬元。
2.會務顧問:聘請友會或總會資深會員或長官擔任,指導本會會務運作。
3.榮譽顧問:聘請政府機關首長擔任,協助本會會務運作。
二、會長聘任,並請全體會員踴躍推薦。
三、問及榮譽顧問:以獎牌方式聘任。會務顧問:以聘書方式聘任。
案由十:九十二年理事會、月例會、理監事聯誼會開會時間及地點,請討論案。
說 明: (提案人:馬秘書長維憶、附署人:李副會長肇文)
決 議:理事會:每月第壹個星期二,地點本會會館。
月例會:每月第參個星期五。(可彈性調整日期),地點由當月份輪值主席決定。
理監事聯誼會:理事會前壹個星期五,地點由當月份召集人決定。
案由十一:擬定九十二年工作計劃及總幹事,請討論案。
說 明:如附件(二) (提案人:戴理事志峰、附署人:吳理事昌權)
決 議:延至下次會期討論。
案由十二:第二次預備理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提案人:陳理事虹名、附署人:吳理事昌權)
說 明:
決 議:11月26日(星期二)下午7時,於本會會館召開。

十一、臨時動議:
臨時動議一:自律公約請討論案。(提案人:魏財務長錦文、附署人:吳理事昌權)
說 明:如附件(三)
決 議:如附件(三)修正後通過。
十二、會議規範講評:略
十三、自由發言:
十四、散會
發佈單位
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