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屆理事會第五次會議記錄
跳到主要內容區
字級

第五十屆理事會第五次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2年9月19日 14:00
內容
地點:總會會議室
主席:總會長 劉燦樹
司儀:祕書長 黃西田
紀錄:總會祕書處 李文禎
出席:劉燦樹、王聰仁、康信聰、蔡世寅、張展圖、邱創國、黃西田、李宗彥、葉芳伶、耿 芬、沈寶仁、李建慶、呂幸儀、李天裕、沈昭南、楊純杰、陳正松、莊建樹、林綉穗、許政憲、沈明蔚、林益生、蔡世志、張家儀、周鴻志。
列席:鄭煒煌、林啟賢、賴富祥。
請假:呂長達、吳昌洲。
缺席:王齡嬌、古美珠、葉永銀。
內容: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案由(二)調整為案由(十一),增列案由(十二)其餘以此類推。
五、介紹來賓
六、主席致詞—1、感謝各位今年度如此和諧互動良好。
2、請大家思考一下,往後本屆理事會聯誼的型式,是否每個月辦理一次或三個月或兩個月一次。
3、前幾天率領經貿訪問團赴大陸,是史無前例的多數成員都是常務級,大陸行充滿商機,各位理事會同仁以後可以踴躍參加,絕對值得。
4、希望大家一起參加世界大會。
5、菁英卡未完成部份,希望大家再努力。
七、來賓致詞
八、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記錄—無異通過
*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其他報告
A祕書處 B財務處 C組務事務 D國際事務 E會務事務 F其它
祕書長—今年度感謝大家對祕書處成員的疼惜,接下來來有十傑與兩岸四地活動、世大的工作,今年特別感謝劉燦樹總會長的栽培,大家有空來林口泡茶。
財務長—理監事同仁出席狀況與自律公約及婚喪喜慶,會務執行人員9月底已退還
今年的理事逄志剛未繳,將儘速摧繳。
D國際事務—(周鴻志理事報告)1、世界大會旅遊參考行程報告。
2、總會理監事代表出席名單請協助確認。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本會第五十屆常務理事會第四次會議記錄,請追認案。
(祕書長 黃西田提案 財務長 李宗彥副署)
說明:本會第五十屆常務理事會第四次會議已於九十一年八月十五日(星期四)下午四時整假新營分會會館舉行完峻。
辦法:如附件5-1(常務理事會第四次會議記錄)。
決議:照案通過,並請祕書處今天發文至成功分會。
案由(二):本會七至八月份財務報表,請審查案。
(財務長 李宗彥提案 祕書長 黃西田副署)
辦法:如附件5-2(財務報表)。
決議:通過。
案由(三):監事會對理事會建議事項,請討論案。
(祕書長 黃西田提案 財務長 李宗彥副署)
說明:依據總會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辦法:1、針對訓練委員會第四次會議討論總會訓練活動學員資格名單內有當天一個學員同時報名兩項課程,有違訓練目的及資格問題。建請總會訓練委員會,對訓練課程安排、教材編訂應訂立規範,採一致性、連續性以為遵循。
2、對於最近常有本會會員利用個人名義發送新聞資料,攻擊人身,致名譽受
損,恐影響青商形象,建請理事會宣導法制精神,避免傷及無辜。
3、對於候選人所繳交保証金應全數存入專戶後,依亞太大會註冊費、世界大會註冊費分別存入定存,以增加利息收入,並公佈之。
(如附件5-3,監事會第四次會議記錄)
決議: 1、針對訓練委員會第四次會議討論總會訓練活動學員資格名單內有當天一個學員同時報名兩項課程,有違訓練目的及資格問題。建請總會訓練委員會,對訓練課程安排、教材編訂應訂立規範,採一致性、連續性以為遵循。--請訓練委員會嚴格審查。
2、對於最近常有本會會員利用個人名義發送新聞資料,攻擊人身,致名譽受損,恐影響青商形象,建請理事會宣導法制精神,避免傷及無辜。--遵照辦理。
3、對於候選人所繳交保証金應全數存入專戶後,依亞太大會註冊費、世界大會註冊費分別存入定存,以增加利息收入,並公佈之。--建請明年度理事會酌情辦理。
*但書:下一次請監事會一定要派代表出席理事會。
案由(四):製作青商人物誌,請討論案。(祕書長 黃西田提案 財務長 李宗彥副署)
說明:依據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辦法: 1、欲登錄人物誌之人員應由所屬分會提出推薦函。
2、由總會成立審核小組,審核各分會提送之名單;小組成員為—邱創國、黃西田、逄志剛。
3、授權總會祕書處與文宣中心委員會合作研擬相關企劃內容。
(如附件5-4)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五):本會代表參加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國慶大會觀禮名單,請討論案。
(組務常務副會長 邱創國提案 理事 逄志剛副署)
說明:1、依據中華民國各界慶祝九十一年國慶籌備委員會,(九一)慶籌大接字第○○三號函辦理。
2、時間—10月10日(星期四)10:00。
3、地點—總統府前廣場。
4、名額—10名。
(如附件5-5)
決議:通過參加名單—劉燦樹、張展圖、康信聰、黃西田、李建慶、沈寶仁、沈昭南、楊純杰、沈明蔚、李天裕。
案由(六):總會訓練課程標準化,請通過案。(理事 楊純杰提案 理事 莊建樹副署)
說明:1、依據本委員會年度工作計劃辦理,建請總會理事會通過。
2、經訓練委員會第三、四、五、六次會議決議通過擬定。
辦法:如附件5-6。
決議:通過。
案由(七):九十一年度總會講師資格評鑑辦法,請通過案。
(理事 楊純杰提案 理事 莊建樹副署)
說明:經訓練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議通過,建請總會理事會通過。
辦法:如附件5-7。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八):針對本會部份分會會務經營困難,會員人數未達30人之處理方式,請討論案。
(財務長 李宗彥提案 祕書長 黃西田副署)
說明:1、依據上次會議決議事項擬定。
2、為因應此項決議及照顧會友權益,故提出相關辦法。
辦法:1、鼓勵分會合併。
2、鼓勵分會回歸母會。
3、鼓勵會友轉移會籍
決議:依總會章程規定辦理,若無法達成,則建議—
1、鼓勵分會合併。
2、鼓勵分會回歸母會。
3、鼓勵會友轉移會籍。
案由(九):賴富祥(合作)會友申請參議員,請審查案。
(法制顧問 陳明助提案 祕書長 黃西田副署)
說明: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八章第九十三條規定辦理。
辦法:如附件5-8(審查表)。
決議:通過賴富祥(合作)會友申請參議員;並儘速繳交NT$7000元國內參議會入會費、NT$500元手續費及美金280元予JCI提出申請。。
案由(十):針對中共在大陸沿海佈署400枚飛彈,對準台灣危及國家安全,本會應號召全國青年發起抗議,並要求撤除,請討論案。
(祕書長 黃西田提案 法制顧問 陳明助副署)
決議:由總會長 劉燦樹為召集人成立籌備小組,召開籌備委員會。
案由(十一):第五十一屆會務理事聘任,請通過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蔡世寅提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康信聰副署)
說明:依據本會第五十一屆理事會第一次預備會議決議事項建請第五十屆理事會惠予通過。
辦法:擬聘任人選—
1、 江芝羚(中山)—
2、 洪崇啟(巨港)
3、 洪惠碧(南崗)
4、 吳朝瑞(首府)
5、 陳建閣(台東)
決議:發文通知五位提名候選人在近期內備齊資料至總會,儘速備齊相關證件、資料送交常務理事會審查。
案由(十二):本會章程施行細則修改,請討論案。
(理事 李建慶提案 組務常務副會長 邱創國副署)
決議:通過修改章程施行細則—
章程條文 原 條 文 修 訂 條 文
施行細則第一一一條 監事會對該年度之財務狀況應隨時查核指正。 (維持原條款內容)
施行細則第一一三條 本會各工作單位應編制預算,於前一年度十一月卅日前送交財務長。財務長收到各單位之預算後,應即編制本會之預算,於前一年度十二月十五日交祕書處轉請最近一次之理事會審查通過。凡未於規定期間編制預算送交財務長者,視為毋須預算,由該單位自籌。 本會各工作單位應編制預算,於前一年度十一月卅日前送交財務長。財務長收到各單位之預算後,應即編制本會之預算,於前一年度十二月十五日交祕書處轉請最近一次之理事會審查通過。凡未於規定期間編制預算送交財務長者,視為毋須預算,由該單位自籌。本會各事務單位若因會務需求必須採購所需之用具或器材,應於辦理之前提出;購置之用具或器材金額單項達五萬元以上時,需採三家以上公開比價,達十萬元以上需配合本會網站上網公告,並訂定日期公開招標。

十、臨時動議
案由(一):(副總會長 李玉文動議)世界大會工作團、旅遊團行程,請討論案。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理事 沈昭南動議)總會第一梯次全國講師訓練營未如期舉辦,請討論案。
決議:不予辦理。
十一、自由發言—
常務監事 林啟賢發言— 1、今年能夠跟劉燦樹總會長一起為青商努力真是非常慶幸。
2、希望明年度蔡世寅總會長能夠有更好的表現。
3、祝福各位家庭幸福美滿、事業順利。
總會長 劉燦樹發言—明年是五十週年,建議年初不要稱為「交接典禮」,從第51屆開始稱為「就職典禮」。
第51屆總會長當選人 蔡世寅發言—甚重邀請大家一起來參加就職典禮,時間為92年1月4日與5日兩天,地點在中台蟬寺。
財務長 李宗彥發言—報告理事會成員自律公約及婚喪喜慶。
第51屆組務副會長當選人 沈寶仁發言—為明年度招兵買馬,委員會以區域成員為主舉行會議。
理事 周鴻志發言—希望大家把參加世界大會的意願回報給祕書處。
理事 王至亮發言—辦理信用卡贈品手錶,請統一將足夠之數量交由各區執行長協助發送。
副總會長 李玉文發言—有關大陸佈署事件,大家可思考一下方向,青商總會與全國青聯交流很久,如何辦理對青商會兩岸關係之敏感度降為最低。
副總會長 邱創國發言—報告目前菁英卡送件及發卡數量:
送件1138件、核卡704件、退件270件、審核中164件、
會員資料表連同OB會員共 8000件。
兩岸四地活動今年在澳門舉辦,共三天的行程。
十二、散會--18:27
校對: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