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屆理事會第三次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2年5月9日 14:00
內容
地點:總會會議室
主席:總會長 劉燦樹
司儀:秘書長 黃西田
紀錄:總會祕書處 李文禎
出席:劉燦樹、王聰仁、康信聰、古美珠、蔡世寅、張展圖、李玉文、黃西田、李宗彥、
陳明助、葉芳伶、沈寶仁、李建慶、呂幸儀、沈昭南、楊純杰、陳正松、莊建樹、
林綉穗、許政憲、呂長達、沈明蔚、林益生、蔡世志。邱創國、洪嘉莉、耿 芬、
李天裕、王至亮、張家儀、葉永銀、周鴻志。
列席:鄭煒煌、陳福祥、杜俊明、王有得、馮世銘、林明珠、何信昌、林政豐、曾政弘、
張洋文、闕嘉鴻、劉錦村、陳全成。
請假:
缺席:王齡嬌、逄志剛。
內容: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修正後通過—增列案由(六);
案由(八)移到案由(九);其餘依順序類推。
五、介紹來賓:1、世界主席特別助理 杜俊明。2、中壢青商 曾政弘。
六、主席致詞—1、謝謝今天蒞會的各位準時出席。
2、亞太大會出團所有責任應由總會長承擔,請求各輔導該區域之執行長或
副會長應協助負起保管責任、照顧所有與會成員,而國際機會組應做到
的就是要讓全體成員平安出發、平安歸來,並將事前行程規劃完整。
3、今年會員卡一定要辦!那是既定政策,拜託所有理事成員加強宣導,一
定要完成辦理會員卡。推動此項工作是一個榮譽。
4、我們應強調今年的團隊是最有效率的,章程規訂出缺席的部份一定要支
持下去。
5、感謝在場每一個人的支持與協助。
七、來賓致詞
*世界主席特助 杜俊明—感謝劉燦樹總會長、蔡世寅副總會長、沈寶仁理事、沈明蔚
理事、鍾武郎會長以及本人六位贊助世界總會基金,本項獎勵將於這次日本仙台亞太
大會頒發紀念章,預參與本項榮譽之會友,請與我聯繫,感謝各位協助青商會做好國
際關係。
八、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記錄—修正後通過案由(十二)之決議筆誤:”付”委。
*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本會組團參加日本仙台亞太大會籌備情形報告—
1、李玉文副總會長報告相關事宜。
2、協調相關機場接送問題。
*本會第五十屆會員代表大會籌備情形報告
1、承辦分會 陳福祥會長報告。
*其他報告:A祕書處 B財務處 C組務事務 D國際事務 E會務事務 F其它
A祕書處:1、行政作業—請大家協助幫忙有關商機會員卡作業的處理。
2、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來文,邀請劉總會長擔任青年部主任乙
職,這是自民國39年至目前為止,為青商會最大榮譽,請理事
會全體同仁祝福劉總會長順利擔任此職務,並祝福劉總會長。
B財務處:1、總會理事會幕僚人員尚未繳交應繳費用者,請儘速繳交,善進
青商義務。
2、本月中旬將會換置十傑青商看T-Bar,現正進行版面製作作業。
E會務報告:
1、理事林益生(南二區)報告—目前僅有一個分會古都尚未繳交會費。
2、理事 蔡世志(南三區)報告—
*金門分會尚未召開理事會,正在作協調,會儘速請該分會預定時間。
*高雄分會已在上個月召開理事會。
3、副總會長 張展圖(南區)—
*各分會應健全對所屬分會的付出與組織。
*依據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調查有關王齡嬌前總會長事宜,已於今日
上午召開第一次調查小組會議,預定於5月22日召開第二次調查小組會議。
*南一區6/2聯合月例會,邀請大家一起參與。
4、理事 王至亮(中二區)—總會各分會會長記者證發放僅收到一半,請協助處理資料短缺之
通知,以祈發放完全。
5、理事 許政憲(中三區)—青商前會長之負面新聞,已處理完備。
6、理事 莊建樹(桃二區)—有關亞太大會相關會議、活動行程安排應妥善處理,例如辦台灣
Night的時間就有七個國家同時辦理,如何將人員彙集、在國際
舞台上如何配合造勢與劉總會長出現的場合,皆應安排洽當。
7、理事 沈昭南(桃一區)—已協助宣導菁英卡之介紹與辦理。
8、副總會長 古美珠(桃竹苗區)報告—
*5/26桃竹苗二區聯合月例會,邀請大家共同參與。
*亞太大會事前準備工作非常感謝各位的幫忙。
*桃竹苗區會長的產生很辛苦,因此在桃竹苗區有些分會落後進度,正在協調處理相關事
項。
9、副總會長 康信聰(北區)報告—
*預繳五千元自律公約金目前已扣超過5000元者,請法制顧問協助確認。
10、副總會長王聰仁(東區)報告—
*聯合月例會7/13花蓮舉辦,東區大會在8/3玉里舉辦。
*今年在八月份年會時那魯灣分會將辦理復會作業。
*目前東區擬辦理新分會成立。
11、法制顧問 陳明助報告—
*下次提出基金扣繳已超額者。
*會章顧問委員會已召開會議進行相關規章之討論。
*感謝理事沈明蔚提送五名參加亞太大會。
12、理事呂長達(中四區)報告--在竹山青商競取總會年會期間,承蒙理事關愛,稍後會由
今年度總幹事報告相關事宜。
13、總會長劉燦樹介紹與會貴賓:監事會代表闕嘉鴻、前總會監事林明珠。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本會第五十屆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記錄,請追認案。
(祕書長 黃西田提案 財務長 李宗彥副署)
說明:本會第五十屆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已於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下
午四時整假竹北舉行完峻。
辦法:如附件3-1(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記錄)。
決議:通過。
案由(二):本會三至四月份財務報表,請審查案。
(財務長 李宗彥提案 祕書長 黃西田副署)
辦法:如附件3-2(財務報表)。
決議:如附件通過。
案由(三):第五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日程表,請討論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蔡世寅提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張展圖副署)
說明:1、第五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由新營國際青年商會承辦。
2、時間:九十一年八月十六、十七、十八日(星期五、六、日)。
3、地點:台南縣立體育運動公園。
辦法:如附件3-3(第五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日程表)。
決議:通過—選務時間安排與訓練時間安排保留,其餘照案通。
案由(四):本會為籌備五十週年慶典,增設成立「五十週年慶典籌備委員會」暨主任委
員、總幹事人選,請討論案。(財務長 李宗彥提案 祕書長 黃西田副署)
說明:本會屆五十年,將於2003年辦理五十週年慶典活動。
辦法:1、增設五十週年慶典籌備委員會。
2、擬聘任第五十屆總會長 劉燦樹擔任主任委員、第五十屆財務長 李宗彥擔
任總幹事。
決議:表決—贊成21票、反對—2票,如辦法所列通過。
案由(五):本會為籌備五十週年慶典,財源開發暨經費規劃,請討論案。
(財務長 李宗彥提案 祕書長 黃西田副署)
說明:本年度為因應本會五十週年慶,為使本活動辦理順利及引起社會熱烈回響,
充裕之經費實不可免,為能未雨綢繆,應事先開始規劃。
辦法:1、擬授權主任委員 劉燦樹進行籌備相關事宜。
2、與泛亞電信討論後,自即日起加入青商行動通信網之每一門號提撥100-
150元,以做為五十周年慶典之經費,此經費應專款專用於五十周年慶典
之籌備,以籌措五十萬元以上為目標。
決議:如辦法所列通過。
案由(六):總會選舉罷免法第三十條增修,請討論案。
(理事 沈寶仁提案 理事 李建慶副署)
說明:1、為使各區平衡發展,各區之人材都有訓練及學習而成為總會理監事之權
利。
2、為符合公平原則,避免小區域或較偏僻地區之會友無機會成為總會理監
事,為該地區喉舌。
辦法:於理監事選舉罷免法第三十條加註—
1、會務常務副會長以獲得會員代表大會總得票數於該區域最高者當選。五個
區域應出五人(每區域一人),如該區域無候選人,則由總得票數最高而無
當選者遞補。如尚有缺額者,得由會長當選人提名具有該職位候選人資格
者,經會員代表大會出席多數同意任命之。若於會員代表大會休會期間,
得由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任命之。
2、會務理事以獲得會員代表大會得票數於該區域最高者依序當選,五個區域
應選出二十人(東區二人、北區五人、桃竹苗區四人、中區四人、南區五
人),如該區域之候選人不足造成缺額,則由總得票數最高而無當選者遞
補。如尚有缺額,得由會長當選人提名具有該職位候選人資格者,經會員
代表大會出席多數同意任命之。若於會員代表大會休會期間,得由理事會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任命之。
決議:檢送本會會章顧問委員會進行討論。
案由(七):本會「商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執行幹事、幹事名單,請通過案。
(財務長 李宗彥提案 祕書長 黃西田副署)
說明:依據本會理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辦法:擬聘任委員人選—(三年期)劉燦樹、康信聰、張展圖、王聰仁、邱創國。
(二年期)陳建騏、黃西田、李宗彥、李玉文、陳江泗。
(一年期)林建榮、林啟賢、蔡世寅、古美珠、陳明助。
執行幹事人選—練國昌。
幹事人選—葉永銀、簡煌璋。
決議:通過—請該委員會召開委員會議,並送交下次理事會進行報告。
案由(八):本會「大陸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人選更聘,請討論案。
(祕書長 黃西田提案 組務常務副會長 邱創國副署 )
說明:原主任委員 黃昭山因故不克擔任本職務。
辦法:擬更聘組務常務副會長 邱創國擔任主任委員。
決議:通過更聘組務常務副會長 邱創國擔任本會大陸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案由(九):本會所轄「高雄國際青年商會」任意對外發佈破壞形象之訊息,嚴重影響本
會聲譽之處理方式,請討論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張展圖提案 法制顧問 陳明助副署 )
說明:如附件3-4。
決議:通過—1、由總會發文予社會局,依據人團法第三十條請該分會召開臨時會
員大會。
2、根據總會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施行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辦理。
案由(十):總會監事會對理事會建議事項,請討論案。
(祕書長 黃西田提案 財務長 李宗彥副署)
說明:依據總會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辦法:1、第五十一屆各項選務工作及相關規定應即早確立公佈、實施。
2、總會辦理青商大學推廣教育,應加強持續執行。
3、總會辦理商業機會青商菁英卡推廣應加強宣導。
4、總會第五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籌備情形,祕書處應瞭解及追蹤。
5、理事會正式案由討論審查時,務必要先請委員會召開委員會議,其決議再
送交理事會,避免本末倒置,浪費時間,造成議而不決,決而不行。
6、案由於討論時,必須有所依據,如說明、辦法,以符法治精神。
7、現在我國各項民主方式選舉,以採直選(總統、副總統)或分區域選舉產生
(立委),採服務區域劃分,所以本會各項選務工作,及相關會章法條與內
政部頒佈人民團體法規定抵觸部份,是否由會章顧問委員會召開會議,送
請大法官解釋。
8、有關本年度總會理監事及各委員會所屬分會,尚未繳交總會會費者,請儘
速收繳,避免權益受損,以利會務推動。
9、建請理事會提案討論支出金額超出50,000元者,需訂立規範且以公開投標
方式發包。
10、建請總會成立青商助講團,並以區為單位,落實社區基層服務。
(如附件3-5,監事會第二次會議記錄)。
決議:通過—
1、第五十一屆各項選務工作及相關規定應即早確立公佈、實施。--選務委員
會已發文予各分會公佈。
2、總會辦理青商大學推廣教育,應加強持續執行。--由祕書長 黃西田協助確
認澳洲地區合作單位簽約部份及其餘建校合作回饋金事宜,並提出報告及
收支明細,於下次理事會提出報告。
3、總會辦理商業機會青商菁英卡推廣應加強宣導。--請理事 葉永銀加強宣
導,並請會務理事予以協助。
4、總會第五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籌備情形,祕書處應瞭解及追蹤—遵照
辦理。
5、理事會正式案由討論審查時,務必要先請委員會召開委員會議,其決議再
送交理事會,避免本末倒置,浪費時間,造成議而不決,決而不行。--遵
照辦理。
6、案由於討論時,必須有所依據,如說明、辦法,以符法治精神。--遵照辦
理。
7、現在我國各項民主方式選舉,以採直選(總統、副總統)或分區域選舉產生
(立委),採服務區域劃分,所以本會各項選務工作,及相關會章法條與內
政部頒佈人民團體法規定抵觸部份,是否由會章顧問委員會召開會議,送
請大法官解釋。--請會章顧問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
8、有關本年度總會理監事及各委員會所屬分會,尚未繳交總會會費者,請儘
速收繳,避免權益受損,以利會務推動。--請財務長予以催繳。
9、建請理事會提案討論支出金額超出50,000元者,需訂立規範且以公開投標
方式發包。 --請財務長協助研究確認。
10、建請總會成立青商助講團,並以區為單位,落實社區基層服務。--請各區
域輔導副總視實際情況辦理。
案由(十一):總會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祕書長 黃西田提案,財務長 李宗彥副署)
說明:總會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已於九十一年四月十二日(星期五)下午二時整
假總會會議室舉行完峻。
辦法:如附件3-6(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記錄)。
決議:通過。
案由(十二):第五十一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籌辦分會資格,請審查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蔡世寅提案 理事 呂長達副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三章第二十三條規定辦理。
辦法:如附件3-7(爭取承辦權申請書)。
決議:通過竹山分會競取籌辦第五十一屆年會資格審查。
案由(十三):青年國是論壇籌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會務常
主席:總會長 劉燦樹
司儀:秘書長 黃西田
紀錄:總會祕書處 李文禎
出席:劉燦樹、王聰仁、康信聰、古美珠、蔡世寅、張展圖、李玉文、黃西田、李宗彥、
陳明助、葉芳伶、沈寶仁、李建慶、呂幸儀、沈昭南、楊純杰、陳正松、莊建樹、
林綉穗、許政憲、呂長達、沈明蔚、林益生、蔡世志。邱創國、洪嘉莉、耿 芬、
李天裕、王至亮、張家儀、葉永銀、周鴻志。
列席:鄭煒煌、陳福祥、杜俊明、王有得、馮世銘、林明珠、何信昌、林政豐、曾政弘、
張洋文、闕嘉鴻、劉錦村、陳全成。
請假:
缺席:王齡嬌、逄志剛。
內容: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修正後通過—增列案由(六);
案由(八)移到案由(九);其餘依順序類推。
五、介紹來賓:1、世界主席特別助理 杜俊明。2、中壢青商 曾政弘。
六、主席致詞—1、謝謝今天蒞會的各位準時出席。
2、亞太大會出團所有責任應由總會長承擔,請求各輔導該區域之執行長或
副會長應協助負起保管責任、照顧所有與會成員,而國際機會組應做到
的就是要讓全體成員平安出發、平安歸來,並將事前行程規劃完整。
3、今年會員卡一定要辦!那是既定政策,拜託所有理事成員加強宣導,一
定要完成辦理會員卡。推動此項工作是一個榮譽。
4、我們應強調今年的團隊是最有效率的,章程規訂出缺席的部份一定要支
持下去。
5、感謝在場每一個人的支持與協助。
七、來賓致詞
*世界主席特助 杜俊明—感謝劉燦樹總會長、蔡世寅副總會長、沈寶仁理事、沈明蔚
理事、鍾武郎會長以及本人六位贊助世界總會基金,本項獎勵將於這次日本仙台亞太
大會頒發紀念章,預參與本項榮譽之會友,請與我聯繫,感謝各位協助青商會做好國
際關係。
八、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記錄—修正後通過案由(十二)之決議筆誤:”付”委。
*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本會組團參加日本仙台亞太大會籌備情形報告—
1、李玉文副總會長報告相關事宜。
2、協調相關機場接送問題。
*本會第五十屆會員代表大會籌備情形報告
1、承辦分會 陳福祥會長報告。
*其他報告:A祕書處 B財務處 C組務事務 D國際事務 E會務事務 F其它
A祕書處:1、行政作業—請大家協助幫忙有關商機會員卡作業的處理。
2、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來文,邀請劉總會長擔任青年部主任乙
職,這是自民國39年至目前為止,為青商會最大榮譽,請理事
會全體同仁祝福劉總會長順利擔任此職務,並祝福劉總會長。
B財務處:1、總會理事會幕僚人員尚未繳交應繳費用者,請儘速繳交,善進
青商義務。
2、本月中旬將會換置十傑青商看T-Bar,現正進行版面製作作業。
E會務報告:
1、理事林益生(南二區)報告—目前僅有一個分會古都尚未繳交會費。
2、理事 蔡世志(南三區)報告—
*金門分會尚未召開理事會,正在作協調,會儘速請該分會預定時間。
*高雄分會已在上個月召開理事會。
3、副總會長 張展圖(南區)—
*各分會應健全對所屬分會的付出與組織。
*依據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調查有關王齡嬌前總會長事宜,已於今日
上午召開第一次調查小組會議,預定於5月22日召開第二次調查小組會議。
*南一區6/2聯合月例會,邀請大家一起參與。
4、理事 王至亮(中二區)—總會各分會會長記者證發放僅收到一半,請協助處理資料短缺之
通知,以祈發放完全。
5、理事 許政憲(中三區)—青商前會長之負面新聞,已處理完備。
6、理事 莊建樹(桃二區)—有關亞太大會相關會議、活動行程安排應妥善處理,例如辦台灣
Night的時間就有七個國家同時辦理,如何將人員彙集、在國際
舞台上如何配合造勢與劉總會長出現的場合,皆應安排洽當。
7、理事 沈昭南(桃一區)—已協助宣導菁英卡之介紹與辦理。
8、副總會長 古美珠(桃竹苗區)報告—
*5/26桃竹苗二區聯合月例會,邀請大家共同參與。
*亞太大會事前準備工作非常感謝各位的幫忙。
*桃竹苗區會長的產生很辛苦,因此在桃竹苗區有些分會落後進度,正在協調處理相關事
項。
9、副總會長 康信聰(北區)報告—
*預繳五千元自律公約金目前已扣超過5000元者,請法制顧問協助確認。
10、副總會長王聰仁(東區)報告—
*聯合月例會7/13花蓮舉辦,東區大會在8/3玉里舉辦。
*今年在八月份年會時那魯灣分會將辦理復會作業。
*目前東區擬辦理新分會成立。
11、法制顧問 陳明助報告—
*下次提出基金扣繳已超額者。
*會章顧問委員會已召開會議進行相關規章之討論。
*感謝理事沈明蔚提送五名參加亞太大會。
12、理事呂長達(中四區)報告--在竹山青商競取總會年會期間,承蒙理事關愛,稍後會由
今年度總幹事報告相關事宜。
13、總會長劉燦樹介紹與會貴賓:監事會代表闕嘉鴻、前總會監事林明珠。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本會第五十屆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記錄,請追認案。
(祕書長 黃西田提案 財務長 李宗彥副署)
說明:本會第五十屆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已於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下
午四時整假竹北舉行完峻。
辦法:如附件3-1(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記錄)。
決議:通過。
案由(二):本會三至四月份財務報表,請審查案。
(財務長 李宗彥提案 祕書長 黃西田副署)
辦法:如附件3-2(財務報表)。
決議:如附件通過。
案由(三):第五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日程表,請討論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蔡世寅提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張展圖副署)
說明:1、第五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由新營國際青年商會承辦。
2、時間:九十一年八月十六、十七、十八日(星期五、六、日)。
3、地點:台南縣立體育運動公園。
辦法:如附件3-3(第五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日程表)。
決議:通過—選務時間安排與訓練時間安排保留,其餘照案通。
案由(四):本會為籌備五十週年慶典,增設成立「五十週年慶典籌備委員會」暨主任委
員、總幹事人選,請討論案。(財務長 李宗彥提案 祕書長 黃西田副署)
說明:本會屆五十年,將於2003年辦理五十週年慶典活動。
辦法:1、增設五十週年慶典籌備委員會。
2、擬聘任第五十屆總會長 劉燦樹擔任主任委員、第五十屆財務長 李宗彥擔
任總幹事。
決議:表決—贊成21票、反對—2票,如辦法所列通過。
案由(五):本會為籌備五十週年慶典,財源開發暨經費規劃,請討論案。
(財務長 李宗彥提案 祕書長 黃西田副署)
說明:本年度為因應本會五十週年慶,為使本活動辦理順利及引起社會熱烈回響,
充裕之經費實不可免,為能未雨綢繆,應事先開始規劃。
辦法:1、擬授權主任委員 劉燦樹進行籌備相關事宜。
2、與泛亞電信討論後,自即日起加入青商行動通信網之每一門號提撥100-
150元,以做為五十周年慶典之經費,此經費應專款專用於五十周年慶典
之籌備,以籌措五十萬元以上為目標。
決議:如辦法所列通過。
案由(六):總會選舉罷免法第三十條增修,請討論案。
(理事 沈寶仁提案 理事 李建慶副署)
說明:1、為使各區平衡發展,各區之人材都有訓練及學習而成為總會理監事之權
利。
2、為符合公平原則,避免小區域或較偏僻地區之會友無機會成為總會理監
事,為該地區喉舌。
辦法:於理監事選舉罷免法第三十條加註—
1、會務常務副會長以獲得會員代表大會總得票數於該區域最高者當選。五個
區域應出五人(每區域一人),如該區域無候選人,則由總得票數最高而無
當選者遞補。如尚有缺額者,得由會長當選人提名具有該職位候選人資格
者,經會員代表大會出席多數同意任命之。若於會員代表大會休會期間,
得由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任命之。
2、會務理事以獲得會員代表大會得票數於該區域最高者依序當選,五個區域
應選出二十人(東區二人、北區五人、桃竹苗區四人、中區四人、南區五
人),如該區域之候選人不足造成缺額,則由總得票數最高而無當選者遞
補。如尚有缺額,得由會長當選人提名具有該職位候選人資格者,經會員
代表大會出席多數同意任命之。若於會員代表大會休會期間,得由理事會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任命之。
決議:檢送本會會章顧問委員會進行討論。
案由(七):本會「商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執行幹事、幹事名單,請通過案。
(財務長 李宗彥提案 祕書長 黃西田副署)
說明:依據本會理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辦法:擬聘任委員人選—(三年期)劉燦樹、康信聰、張展圖、王聰仁、邱創國。
(二年期)陳建騏、黃西田、李宗彥、李玉文、陳江泗。
(一年期)林建榮、林啟賢、蔡世寅、古美珠、陳明助。
執行幹事人選—練國昌。
幹事人選—葉永銀、簡煌璋。
決議:通過—請該委員會召開委員會議,並送交下次理事會進行報告。
案由(八):本會「大陸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人選更聘,請討論案。
(祕書長 黃西田提案 組務常務副會長 邱創國副署 )
說明:原主任委員 黃昭山因故不克擔任本職務。
辦法:擬更聘組務常務副會長 邱創國擔任主任委員。
決議:通過更聘組務常務副會長 邱創國擔任本會大陸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案由(九):本會所轄「高雄國際青年商會」任意對外發佈破壞形象之訊息,嚴重影響本
會聲譽之處理方式,請討論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張展圖提案 法制顧問 陳明助副署 )
說明:如附件3-4。
決議:通過—1、由總會發文予社會局,依據人團法第三十條請該分會召開臨時會
員大會。
2、根據總會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施行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辦理。
案由(十):總會監事會對理事會建議事項,請討論案。
(祕書長 黃西田提案 財務長 李宗彥副署)
說明:依據總會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辦法:1、第五十一屆各項選務工作及相關規定應即早確立公佈、實施。
2、總會辦理青商大學推廣教育,應加強持續執行。
3、總會辦理商業機會青商菁英卡推廣應加強宣導。
4、總會第五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籌備情形,祕書處應瞭解及追蹤。
5、理事會正式案由討論審查時,務必要先請委員會召開委員會議,其決議再
送交理事會,避免本末倒置,浪費時間,造成議而不決,決而不行。
6、案由於討論時,必須有所依據,如說明、辦法,以符法治精神。
7、現在我國各項民主方式選舉,以採直選(總統、副總統)或分區域選舉產生
(立委),採服務區域劃分,所以本會各項選務工作,及相關會章法條與內
政部頒佈人民團體法規定抵觸部份,是否由會章顧問委員會召開會議,送
請大法官解釋。
8、有關本年度總會理監事及各委員會所屬分會,尚未繳交總會會費者,請儘
速收繳,避免權益受損,以利會務推動。
9、建請理事會提案討論支出金額超出50,000元者,需訂立規範且以公開投標
方式發包。
10、建請總會成立青商助講團,並以區為單位,落實社區基層服務。
(如附件3-5,監事會第二次會議記錄)。
決議:通過—
1、第五十一屆各項選務工作及相關規定應即早確立公佈、實施。--選務委員
會已發文予各分會公佈。
2、總會辦理青商大學推廣教育,應加強持續執行。--由祕書長 黃西田協助確
認澳洲地區合作單位簽約部份及其餘建校合作回饋金事宜,並提出報告及
收支明細,於下次理事會提出報告。
3、總會辦理商業機會青商菁英卡推廣應加強宣導。--請理事 葉永銀加強宣
導,並請會務理事予以協助。
4、總會第五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籌備情形,祕書處應瞭解及追蹤—遵照
辦理。
5、理事會正式案由討論審查時,務必要先請委員會召開委員會議,其決議再
送交理事會,避免本末倒置,浪費時間,造成議而不決,決而不行。--遵
照辦理。
6、案由於討論時,必須有所依據,如說明、辦法,以符法治精神。--遵照辦
理。
7、現在我國各項民主方式選舉,以採直選(總統、副總統)或分區域選舉產生
(立委),採服務區域劃分,所以本會各項選務工作,及相關會章法條與內
政部頒佈人民團體法規定抵觸部份,是否由會章顧問委員會召開會議,送
請大法官解釋。--請會章顧問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
8、有關本年度總會理監事及各委員會所屬分會,尚未繳交總會會費者,請儘
速收繳,避免權益受損,以利會務推動。--請財務長予以催繳。
9、建請理事會提案討論支出金額超出50,000元者,需訂立規範且以公開投標
方式發包。 --請財務長協助研究確認。
10、建請總會成立青商助講團,並以區為單位,落實社區基層服務。--請各區
域輔導副總視實際情況辦理。
案由(十一):總會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祕書長 黃西田提案,財務長 李宗彥副署)
說明:總會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已於九十一年四月十二日(星期五)下午二時整
假總會會議室舉行完峻。
辦法:如附件3-6(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記錄)。
決議:通過。
案由(十二):第五十一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籌辦分會資格,請審查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蔡世寅提案 理事 呂長達副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三章第二十三條規定辦理。
辦法:如附件3-7(爭取承辦權申請書)。
決議:通過竹山分會競取籌辦第五十一屆年會資格審查。
案由(十三):青年國是論壇籌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會務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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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