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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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2年7月25日 14:00
內容
地點:總會會議室
主席:總會長
司儀:祕書長 黃西田
紀錄:總會祕書處 李文禎
出席:劉燦樹、王齡嬌、王聰仁、康信聰、古美珠、蔡世寅、張展圖、邱創國、李玉文、黃西田、李宗彥、陳明助、葉芳伶、沈寶仁、李建慶、呂幸儀、沈昭南、楊純杰、
莊建樹、林綉穗、呂長達、沈明蔚、林益生、吳昌洲、蔡世志、張家儀、逄志剛、
周鴻志。

列席:鄭煒煌、王有得、劉錦村、闕嘉鴻、陳福祥、翁仁弘、陳勁達、蔣東庭、林明德、蔡瑞璟。
請假:耿芬、許政憲。
缺席:
內容: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案由(十一)更改為案由(一),其餘依序類推。
五、介紹來賓
六、主席致詞
七、來賓致詞
八、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記錄 決議:1、修正案由(七)決議:通過聘任委員人選—
(三年期)劉燦樹、康信聰、張展圖、王聰仁、邱創國。
(二年期)黃西田、李宗彥、李玉文、陳江泗。
(一年期)林啟賢、蔡世寅、古美珠、陳明助。
執行幹事人選—練國昌。
幹事人選—葉永銀、簡煌璋。
2、其餘照案通過。
*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其他報告
A祕書處 B財務處 C組務事務 D國際事務 E會務事務 F其它
F其他報告:(祕書長 黃西田報告)中華民國社區廣播電台協會舉辦「九十一年度廣播金音獎」活動相關報告。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2002年總會長盃奧瑞岡辯論比賽暨實施辦法覆議案。
(理事 逄志剛提案 組務常務副會長 邱創國副署)
說明:1、奧瑞岡委員會會議記錄。
2、比賽領隊會議會議記錄。
3、實施辦法。(如附件4-9)
決議:授權會務常務副會長 康信聰全權協調各分會領隊處理比賽事宜。
案由(二):本會第五十屆常務理事會第三次會議記錄,請追認案。
(祕書長 黃西田提案 財務長 李宗彥副署)
說明:本會第五十屆常務理事會第三次會議已於九十一年六月二十日(星期四)下午四
時整假台中聯勤招待所舉行完峻。
辦法:如附件4-1(常務理事會第三次會議記錄)。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三):本會五至六月份財務報表,請審查案。
(財務長 李宗彥提案 祕書長 黃西田副署)
辦法:如附件4-2(五、六月份財務報表)。
決議:1、授權國際事務副會長 李玉文與益百代旅行社協調總會長機票、祕書處兩位祕書機票票款問題。
2、「候選人講習會-便當、礦泉水-5,512元」列為暫支款。
3、其餘修正後通過(如附件)。
案由(四):監事會對理事會建議事項,請討論案。
(祕書長 黃西田提案 財務長 李宗彥副署)
說明:依據總會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決議:通過—
1、本會會友參加國際性會議意願低落,以致失去國際之機會,應即早因應,提出具體可行性獎勵辦法—請國際機會組研擬相關措施以作因應。
2、國際事務、組務、商機相關委員會在台灣之夜商業推廣上不甚理想,未能把台灣精品行銷國際,甚為可惜,請相關部門擬妥計劃,因應11月份世界大會及2003年亞太大會等創造商業機會—請國際機會組研擬相關計劃以作因應。
3、對於在日本仙台亞太大會期間,國際事務工作同仁辛苦表示肯定與敬佩,敦請總會長公開表揚,以資鼓勵—遵照辦理。
4、對於選務工作方面,未能明確訂定,以致候選人登記資料證件不足,影響選務—已執行改善完成。
5、對於4位會務副會長未能列席監事會報告,有虧職責,表示嚴重關切—請所有副總會長列席參加,以示尊重。
※建請監事會成員也能列席總會理事會。
案由(五):2002年日本仙台亞太大會檢討報告,請通過案。
(國際事務副會長 李玉文提案 理事 周鴻志副署)
說明:2002年日本仙台亞太大會已於五月二十日假日本仙台舉行完峻。
辦法:如附件4-4,日本仙台亞太大會檢討報告。
決議:如辦法通過增列1、(康信聰副總會長)—總會理事成員不配合總會行程,自行出團行為,應予以譴責。
2、(莊建樹理事)—在「台灣之夜」活動中,本會應該製作統一代表服裝或帽子。
案由(六):本會長期發展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及座談會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康信聰提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蔡世寅副署)
說明:本會長期發展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已於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二)下午四時整假總會會議室舉行完峻。
辦法:如附件4-5(長期發展委員會會議記錄)。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七):本會第五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提案內容,請討論案。
(祕書長 黃西田提案 財務長 李宗彥副署)
說明:本會第五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將於8月16-18日(星期五~日)假台南縣立
綜合體育館舉行。
決議:通過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提案內容:
案由(一):2003年第五十一屆會員代表大會籌辦分會,請表決案。(理事會提案)
說明:1、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三章第二十三條規定辦理。發文有意競取2003年年會之分會於五月八日下午六時前,填具申請書連同保證金伍萬元整,向總會登記。
2、於五月九日理事會第三次會議審查資格並送交第五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
辦法:如附件一(第五十一屆會員代表大會承辦權申請書)。
案由(二):總會章程修改,請討論案。(理事會提案)
說明:依據總會章程第四章第22條第三款條規定辦理。
辦法:
章程條文 原 條 文 擬 修 訂 條 文
第七章第35條 本會除獎勵評審、會章顧問、訓練、選務、關懷兒童、行業聯誼、長期發展、基金管理、國際事務、會員擴展、公關宣傳、網際網路、委員會等常設委員會外得識實際需要,經理事會決議,設立若干工作委員會。 本會除獎勵評審、會章顧問、訓練、選務、關懷兒童、行業聯誼、長期發展、基金管理、國際事務、會員擴展、公關宣傳、資訊科技委員會等常設委員會外得識實際需要,經理事會決議,設立若干工作委員會。
案由(三):總會中、遠程發展計劃,請通過案。(理事會提案)
說明:依據總會理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案由(四):總會一至六月份財務結算表,請通過案。(理事會提案)
說明:依據章程第四章第22條第四款辦理。
案由(五):提請通過撥付總會基金40萬元作為50週年慶典之「青商史編印」經費預算。
說明: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十章第122條辦理。
辦法:撥付總會基金40萬元予五十週年慶典之「青商史編印」專款專用。
案由(八):製作青商人物誌,請討論案。(祕書長 黃西田提案 財務長 李宗彥副署)
說明:如附件4-6。
辦法:如附件4-6。
決議:提下次會議討論。
案由(九):「打掃立法院」計劃草案,請討論案。
(理事 沈寶仁提案 理事 李建慶副署)
說明:如附件4-7。
辦法:如附件4-7。
決議:1、修正用詞—刪除「沒有必要跟自己或群國民眾過意不去」文字。
2、修正用詞—「尊重總統提名權」更改為「支持政府法令」。
3、修正用詞—「掃除國家亂源」更改為「建全國會制度」。
4、請原提案人林明德(艋舺創會長)重新修正企劃書用詞較中性之用詞代表青商會之立場。
案由(十):選務委員會第一至三次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祕書長 黃西田提案 財務長 李宗彥副署)
說明:選務委員會第一、二、三次會議已分別於九十一年四月十二日、五月三十一日、六月七日假總會會議室舉行完峻。
辦法:如附件4-8(選務委員會第一至三次會議記錄)。
決議:通過。
案由(十一):推薦本會優秀會友競取世界總會會務執行人員,請討論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張展圖提案 理事 周鴻志副署)
說明︰本會為國際青年商會之重要會員國之一,為加強會員之訓練及爭
取本會之權益,應每年推薦一至二位優秀會友競取世界總會之職
務。
辦法︰擬徵求符合資格志願者由本會推薦之。
決議:通過李玉文(大崗山)會兄競選世界總會副主席職務。
案由(十二):2002年拉斯維加斯世界大會總會組團相關事宜,請討論案。
(理事 周鴻志提案 國際事務副會長 李玉文副署)
說明:2002年世界大會於11月23-28假美國拉斯維加斯舉行。
決議:通過—
1、出發日期:11月22日-29日,計8天。
2、大會總部:MGM GRAND(米高梅,同本團住宿飯店)
3、大會註冊費:9月10日(星期二)之前新台幣12,500元(或美金350元)、之後14,250元(或美金400元)。
案由(十三):本會章程施行細則修訂,請討論案。(法制顧問 陳明助提案 理事 林益生副署)
說明:1、擬修訂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五十五條。
2、依第一次會章顧問委員會決議,送請理事會討論修訂。
辦法:
章程條文 原 條 文 擬 修 訂 條 文
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五十五條 當理事不能視事或連續二次或累計三次不能出席理事會時,視為辭職,按其職位由候補理事循序遞補,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請假。 當理事不能視事或連續二次或累計三次不能出席理事會(含預備會議)時,視為辭職,按其職位由候補理事循序遞補,除經理事會同意之公假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請假。
決議:通過如辦法所列。
案由(十四):尚未繳交總會會費之分會處理辦法,請討論案。
(財務長 李宗彥提案 法制顧問 陳明助副署)
說明:如附件4-10(狀況明細表)。
辦法:依據總會章程規定辦理。
決議:1、三仙台、關山、五股、觀音、龜山、楊梅女、新埔、五指山、久源、東勢、
溪湖、八卦山、埔里、金山、亞哥等分會應於8月10日前繳齊總會會
費。
2、雨港、中友、大甲、太平女、大里女、南投女等繳交未達30人者,請於8月10日前繳齊達30人之總會會費。
3、以上未依照繳納期限繳交總會會費者,以休會論。
案由(十五):陳全成(台北)、陳繼成(台北)、張朝凱(台北)、蘇浴沂(外埔)會友申請參議員,請審查案。(法制顧問 陳明助提案 祕書長 黃西田副署)
說明: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八章第九十三條規定辦理。
辦法:如附件4-11(審查表)。
決議:通過陳全成(台北)、陳繼成(台北)、張朝凱(台北)、蘇浴沂(外埔)會友申請參議員;
並儘速繳交NT$7000元國內參議會入會費、NT$500元手續費及美金280元予JCI提出申請。
案由(十六):青商大學委員會組織簡則,請通過案。
(祕書長 黃西田提案 財務長 李宗彥副署)
說明:如附件4-12(組織簡則)。
決議:1、修正—主任委員一名:須為基本會員,綜覽本委員會有關事宜,任期一年得連任一次。
副主任委員三名:須為基本會員,協助主委推動各區各項計劃之施行,任期一年得連任一次。
2、其餘照案通過。
案由(十七):第三梯次全國講師訓練營改為第一梯次講師培訓營,請通過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古美珠提案 理事 莊建樹副署)
說明:1、原訂於6/22-6/23由龜山分會承辦之,因故無法於原訂時間內舉辦已延期。
2、全國講師訓練營活動改為第一梯次講師訓練營,並聘請林明珠委員為班主任。
3、時間訂於年會提前一天舉辦。(如附件4-13訓練委員會會議記錄)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十八):針對九十一年度總會第三次理事會臨時動議之說明有不慎明確之陳敘導致錯誤決議,恐使當事人名譽受損,請更正案。
(理事 李建慶提案 理事 楊純杰副署)
說明:1、第四十九屆第七次理事會之年度財務結算表已修正後通過如附件聲明書。
2、三份刊物系由年度工作計劃,亦於預算內,擇三家廠商比價決定採購,一切
合乎人民社團經營之程序。
3、針對巨港及澎湖分會之事件並無屬實,請相關人指正說明。
4、調查小組亦無法提供明確證據。
辦法:敬請理事會更正第三次理事會臨時動議(一)之決議內容,才不致使當事人名譽有所受損。
決議:擱置。
十、臨時動議
案由(一):(王齡嬌前總會長動議)本人王齡嬌名譽受損,請討論案。
說明:針對第三次理事會臨時動議決議錯誤部份,造成本人名譽受損,應恢復個人名譽。
決議:委請總會長 劉燦樹全權負責處理。
案由(二):(會務常務副會長 張展圖動議)太陽城分會辦理”南區口才訓練營”申請總會補助,請討論案。
說明:1、本案由當時決議暫不補助,待輔導金口獎口才訓練委員會之古美珠副總會長於年度預算中,評估後再行給予補助。
2、經古美珠副總會長評估首肯確認今年預算得以輔助5000元費用支付之。
決議:通過。
十一、自由發言
(理事 王至亮發言)建請祕書處於下次理事會期提印泛亞電信及日盛銀行與本會之合約書。
十二、散會—下午八時四十三分。       

校對:總會祕書處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