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屆常務理事會第一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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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屆常務理事會第一次會議

會議日期
2002年2月21日 16:00
內容
地點:港湖分會會館(台北市大直街51號B1,電話:02-25331728)
主席:總會長 劉燦樹
司儀:祕書長 黃西田
紀錄:總會祕書處主任祕書 陳宏信
出席:劉燦樹、王聰仁、康信聰、古美珠、蔡世寅、張展圖、邱創國、李玉文、黃西田、李宗彥、陳明助。
列席:鄭煒煌、藍昭光、張粵新、陳煥鵬、邱志岳、周益全、陳元芬。
請假:
缺席:
內容: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 通過。
五、介紹來賓
六、主席致詞
七、來賓致詞
八、報告事項
*第五十屆全國年會各區總註冊狀況表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八里國際青年商會籌備委員會申請延後成立,請討論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康信聰提案 祕書長 黃西田副署)
決議:延至四月底前成立。
案由(二):增聘總會公關顧問顏錦福(立法委員)、張花冠(立法委員),請通過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康信聰提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古美珠副署)
辦法:增聘立法委員 顏錦福及立法委員 張花冠為總會九十一年度公關顧問。
決議:通過增聘立法委員 顏錦福、立法委員 張花冠為總會九十一年度公關顧問。
案由(三):提請本會申請為「社團法人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請討論案。
(法制顧問 陳明助提案 祕書長 黃西田副署)
決議:由總會長特支費提撥經費,委請特定機構申請。
案由(四):菁英領袖培訓營招生辦法,請討論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蔡世寅提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張展圖副署)
決議:修正後通過「第一屆菁英領袖培訓營招生辦法」--
一、時間:預計三月~九月舉行。
二、招生資格:
1、曾任(現)會長
2、年齡35歲以下
3、由執行長推薦,該輔導區域副總會長、組務、國際事務副會長簽
署。
4、各區域以十人為上限
5、人數:30-50人
6、費用:全部免費,但須繳交保證金5,000元
(不可缺課,結訓後退還,出席率未達80%不予退費)
案由(五):本會組團參加2002年日本仙台亞太大會,請討論案。
(國際事務副會長 李玉文提案 祕書長 黃西田副署)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六):青年國是論壇籌備委員會辦理相關活動籌備事宜,請討論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康信聰提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古美珠副署)
決議:請委員會再行召開籌備會議,詳盡規劃,並於下次理事會提出報告。
案由(七):本會91年度各分會會費繳交情形,請討論案。
(財務長 李宗彥提案 祕書長 黃西田副署)
說明:如附件1-4(各分會繳費狀況一覽表)。
決議:各區副總會長協助催繳,以利會務推動。
案由(八):本會理事會成員出席率未達章程規定,處理方式,請討論案。
(法制顧問 陳明助提案 祕書長 黃西田副署)
決議:依據章程嚴格執行。
十、臨時動議
案由(一):(祕書長 黃西田動議)增聘總會公關顧問曾季隆(太平洋日報副社長),
請通過案。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會務常務副會長 張展圖動議,會務常務副會長副署)
譴責九十年度王齡嬌總會長,請討論案。
說明: 王齡嬌前總會長於任期內有如下言行,有損身為總會長之職務,近來接獲全
國青商前輩許多譴責,也建議總會應有擔當處置,適切的回應,這不是2001
年的事,是青商永遠的恥辱,擬提出譴責,以求其能改過,並以適當地點及
方式公開道歉。
1、濫用公共資源,私自印刷上百萬個人宣傳品,甚而財務不清,有虧職守。
2、不尊重監事會決議,且年度財務結算表未經監事會簽署,第一次會員大會
之際公然說謊及污篾理事及監事會。
決議:擱置。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                       
校對:總會祕書處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