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潭子國際青年商會九十七年度第六次理事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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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潭子國際青年商會九十七年度第六次理事會記錄

會議日期
2008年6月4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江副會長明潔
司儀:杜蒼林
紀錄:廖珮君
出席:會長.冠竹.建豐.增宏.明潔.志宏.進益.金蘭.仁坤.瑞煙.光明.鵬驊
列席:明欽.理斯.旭湖.育焜.台明.立朋.蒼林.樹峯志雲老師
社會人士:黃振原.王春志.潘家斌.林益緯.游汶誼

請假:
缺席:
內容:
案由一:審查五月份各項活動財務收支結算報表、請通過案 (張財務長金蘭提案/鍾理事仁坤附署)
說 明:1.母親節活動收支結算報表。
2.網路管理人員課程收支結算報表。
3.潭子、大雅、后里母子聯合月例會活動收支結算報表。
4.詳附件一
決 議:1.母親節活動結餘2017元撥入其他收入
2.網路管理人員課程結餘7398元撥入其他收入
3.潭子、大雅、后里母子聯合月例會活動結餘5740元撥入其他收入
4.修正後通過。
案由二:追認九十七年度第一次常務理事會會議紀錄、請通過案
(洪副會長鵬驊提案/江副會長明潔附署)
說 明:詳附件二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三:96年活動結餘款、請討論案 (劉理事建豐提案/吳理事志宏附署)
說 明:社會局補助本會96活動款項已撥款。
辦 法:建議二萬元撥入急難救助基金。
決 議:二萬元撥入其他收入,修正後通過。
案由四:更聘青友聯誼主委、編輯記錄主委、請討論案 (謝秘書長增宏提案/王理事瑞煙附署)
說 明:青友聯誼主委陳明杰及編輯記錄主委林淑惠,因工作繁忙無法擔任
主委一職,委請理事會更聘其他會友擔任。
辦 法:擬聘:1.青友聯誼委員會主委:吳台明會兄。
2.編輯記錄委員會主委:杜蒼林會兄。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五:更聘會長特別助理、請討論案 (謝秘書長增宏提案/王理事瑞煙附署)
說 明:會長特別助理鍾慧珍,因工作繁忙無法擔任會長特別助理一職,
委請理事會更聘其他會友擔任。
辦 法:擬聘:1.會長特別助理:戴枝汶會兄。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六:承辦總會資訊科技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時間、地點、經費、請討論案 (劉理事建豐提案/吳理事志宏附署)
辦 法:時間:97年7月11日『星期五』下午:06:00
地點:豐南食堂
經費:資訊管理委員會項下提撥3000元
召集人:資訊管理主委劉建豐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七:鼓勵本會優秀會員競取總會、最優秀會員獎、最優秀網管人員獎獎勵、請討論案 (劉理事建豐提案/戴理事進益附署)
說 明: 1.依據總會97年度獎勵評審委員會年度工作計劃辦理,並於8月3日前送交總會競取
參賽,年會期間於8月22日〈星期五〉上午09:00-17:00,8月23日〈星期六〉
上午09:00-17:00於大會所以公佈之場地公開展示。
決 議:
案由八:參加潭子各中小學畢業典禮、請討論案 (戴理事進益提案/王理事瑞煙附署)
說 明:每年國中、國小畢業季前夕本會都有意願用最正面的方式鼓勵畢業生。
辦 法:1.贈送畢業生每班禮品各一份。
2.經費:從預備金項下提撥八仟元。(實撥實付)
3.再以行文方式告知各單位青商會長獎的意義(致贈給各單位的獎項是一定要頒發青商會長獎才給予致贈),如無法配合的單位者不予置贈紀念品,再請秘書處協助調查各學校是否願意配合此活動。
附表說明:
潭子區各中小學 畢業日期 畢業班級 代表潭子青商頒獎人
潭子國小 6/18星期三早上08:00 15 林會長志昇
潭子國中 6/19星期四早上08:00 11 林會長志昇
潭秀國中 6/19星期四早上08:00 21 陳輔導會長冠竹
潭陽國小 6/20星期五早上09:00 11 林會長志昇
僑忠國小 6/20星期五下午06:00 8 林會長志昇
東寶國小 6/20星期五早上09:00 7 郭監事志成
頭家國小 6/20星期五早上08:30 11 魏常務監事理斯
新興國小 6/21星期六下午06:00 3 林會長志昇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九:社會人士申請入會見習、請討論案 (吳理事志宏提案/劉理事光明附署)
說 明:詳參下列表
姓名 生日 職業 婚姻 連絡住址 連絡電話 介紹人 輔導人
潘家斌 65/07/17 台富汽車
修護 已婚 台中縣太平市成功路70巷9弄6號 0935896186
0424224599
0422759857 林志昇 吳志宏
黃振原 72/12/31 電子技術員 未婚 彰化縣溪州鄉坑厝村中和路64號 0988581446
0425341552轉7590
048893733 林志昇 戴進益
林益緯 65/12/28 泉新冷氣行 未婚 彰化縣泰和路二段一巷四弄10號 0970230468
04320595
林志昇 劉光明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十:本會小青商與韓國小靑商交流互訪時間、經費、請討論案
(劉理事光明提案/吳理事志宏附署)
說 明:1.今年由本會會長帶領小青商韓國東裡里交流互訪
2.參加人員需自付機票及繳交150美元費用〈大人、小孩費用都一樣〉
3.互訪大人人數之配額如下:
a.小青商1至7人陪同大人3人。b.小青商8至12人陪同大人4人。
c.小青商13人以上陪同大人6人。
4.預計互訪時間:97年7月26日〈星期六〉 -97年7月30日(五天) 〈星期三〉
5.總幹事:國際事務主委陳育焜
6.授權總幹事與韓國姐妹會聯絡規劃事宜,擇期召開籌備會。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十一:接待橋頭友好會拜訪本會理事會、請討論案 (王理事瑞煙提案/劉理事光明附署)
說 明:1.為促進與橋頭友好會的情誼。
2.來訪時間:97年7月9日〈星期三〉晚上7:30分
辦 法:經 費:由預備金項下提撥3000元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十二:本會提名陳育焜國際事務主委擔任總會會擴委員會副主委、委員吳志宏、戴進益、請通過案 (洪副會長鵬驊提案/戴理事進益附署)
說 明:為了鼓勵本會兄多多參與總會職務,除了讓本會名氣在總會更響以外
也增廣個人視野所以會長爭取到總會職務推薦陳育焜會兄來擔任總會
會擴委員會副主委一職,委員吳志宏、戴進益一職。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十三:審查五月份財務收支報表、請通過案 (張財務長金蘭提案/劉理事光明附署)
說 明:詳附件三
決 議:吳志宏理事提出案由十三抽出動議,稍後再討論。
案由十四:第七次理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謝秘書長增宏提案/吳理事志宏附署)
說 明:1、主席:劉理事光明
2、時間:97年7月9日(星期三) 下午七時三十分
3、地點:本會會館
決 議:照案通過



十 臨時動議
臨時動議 一:本會會館淹水,物品損失國際村大樓管理委員會補償費 、請討論案
說 明:管理委員會補償本會一萬元
辦 法:購置防水書櫃〈實報實銷〉
決 議:將國際村大樓管理委員會補償費一萬元撥入其他收入,修正後通過。
臨時動議 二:社會人士申請入會見習、 、請討論案
說 明:
姓名 生日 職業 婚姻 連絡住址 連絡電話 介紹人 輔導人
游汶誼 73/5/1 安泰人壽 未婚 台中縣潭子鄉圓通路81巷
3號 0923633399 林志昇 張金蘭
決 議:照案通過
抽出動議 一:案由十三:審查五月份財務收支報表、請通過案
說 明:詳附件三
決 議:照案通過
發佈單位
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