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年度第二次理事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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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年度第二次理事會會議

會議日期
2007年2月5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會長 王同舜
司儀:秘書長 陳忠華
紀錄:秘書處
出席:王同舜、陳龍封、蔡孟洋、陳忠華、吳佳玲、何宗儀、紀三雄、林長怡
列席:陳志郎、紀榮釗、陳建成、童敏耿、謝培宏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11人 實到: 8 人
二.主席宣佈開會: 略
三.朗誦青商信條: 略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五.報告上次會議記錄及執行情況: 略
六.介紹來賓: 略
七.主席致詞:略
八.來賓致詞: 略
九.會務報告: 略
十.討論事項: 略

案由(一) :新春團拜時間、地點、經費請討論案
(提案人:秘書長 陳忠華 副署人:會長 王同舜)
說明:時間:97年2月16日(六)晚上6點整
地點:小而大海鮮餐廳(地址:梧棲鎮港埠路一段1022號)
經費: 由餐費支出採時報實銷
決議:照案通過 (理事 紀三雄 動議)

案由(二):本會承辦台中縣分會長會議時間、地點、經費請討論案
(提案人: 秘書長 陳忠華 副署人:理事 林長怡)
說明:依九十七年度台中縣分會長聯誼預備會決定辦理
辦法: 1. 時間:九十七年三月二日(星期日)下午17:30分
2. 地點:小而大海鮮餐廳(地址:梧棲鎮港埠路一段1022號)
3. 經費:由餐費提撥20000元

決議: 照案通過 (理事 林長怡 動議)

案由(三):96年度蔡鎮全會兄未繳費用請討論案
(提案人:輔導會長 陳龍封 副署人:副會長 蔡孟洋)
說明:未繳明細表:1﹒常發基金︰500元
2﹒喜慶基金︰1000元
3﹒中區及總會註冊費︰1950元
4﹒理事基金︰3000元
5﹒自律公約金︰3000元
合計︰9450元
辦法:1.未繳費用,用本會公文告之30天內繳清
2.如未繳清,依章程規定開除會籍
3.未繳費用已喪失(喜慶基金權力)從97年度1月1日開始喪失
決議:請秘書處公告催繳96年度未繳會費及會務人員費用
委由97年度會長王同舜親自前往拜訪及協調

案由(四):台中縣(中二區)聯合月例會團體服裝製作請討論案
(提案人:秘書長 陳忠華 副署人:財務長 吳佳玲)
說明:為求整齊表現團體精神
辦法:1.製作70件短袖上衣
2.經費:1件250元x70件=17500元
經費:理、監事基金支出
決議:採時報實銷,一件280元含印刷費及網板費用

案由(五):一月份財務收支請審核案
(提案人:財務長 吳佳玲 副署人:副會長 蔡孟洋)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照案通過(副會長 蔡孟洋 動議)

十一、臨時動議: 略
十二、自由發言: 略
十三、散會: 主席宣佈散會,各位會兄會姐辛苦了。
發佈單位
龍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