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一年第二次臨時理事會議
會議日期
2002年3月25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徐會長振國
司儀:
紀錄:
出席:徐振國、趙福芬、葉錦雙、魏錦文、馬維憶、涂寶蓮、吳昌權、鍾慧怡
列席:黃前會長文忠、游前會長天送、劉前會長春保、彭前會長維彬、周前會長鴻志、李前主席振聲、胡國勇、戴志峰、陳虹名
請假:李肇文
缺席:
內容:
國際青年商會
台灣省苗栗縣山城分會九十一年第二次臨時理事會議 記錄
中華民國總會
時間: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下午七點三十分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徐會長振國 司儀:陳虹名 記錄:秘書處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出席10人、實際出席 8 人
出席:徐振國、趙福芬、葉錦雙、魏錦文、馬維憶、涂寶蓮、吳昌權、鍾慧怡。
列席:黃前會長文忠、游前會長天送、劉前會長春保、彭前會長維彬、周前會長鴻志、
李前主席振聲、胡國勇、戴志峰、陳虹名。
來賓列席:苑裡分會羅會長志明、洪秘書長孟昌;城中分會蔣理事耀堂。
來賓:賴良貴、楊崴淳。
請假:李肇文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介紹來賓:苑裡分會羅會長志明、洪秘書長孟昌;城中分會蔣理事耀堂;來賓賴良貴先生、
楊崴淳小姐。
六、主席致詞:略
七、前會長致詞:略
八、來賓致詞:略
九、通過上次會議記錄及報告上次會議記錄執行情形:
十、報告事項:1.秘書長報告 2.財務長報告
十一、討論事項:
案由一:苗栗分會於三月廿一日向總會提案之動作,損害山城分會名譽,本會因應措施請討論案。
(提案人:鍾理事慧怡、附署人:馬秘書長維憶)
說 明:
決 議:1.組成專案小組,擬定出對策,於四月份理事會提出報告,做審慎處理。
2.專案小組成員:徐會長振國(召集人)、李前主席振聲、游前會長天送、周前會長鴻志
、前會長春保、馬秘書長維憶、鍾理事慧怡。
十二、臨時動議:無
十三、會議規範講評:略
十四、自由發言
十五、散會
主席:徐會長振國
司儀:
紀錄:
出席:徐振國、趙福芬、葉錦雙、魏錦文、馬維憶、涂寶蓮、吳昌權、鍾慧怡
列席:黃前會長文忠、游前會長天送、劉前會長春保、彭前會長維彬、周前會長鴻志、李前主席振聲、胡國勇、戴志峰、陳虹名
請假:李肇文
缺席:
內容:
國際青年商會
台灣省苗栗縣山城分會九十一年第二次臨時理事會議 記錄
中華民國總會
時間: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下午七點三十分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徐會長振國 司儀:陳虹名 記錄:秘書處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出席10人、實際出席 8 人
出席:徐振國、趙福芬、葉錦雙、魏錦文、馬維憶、涂寶蓮、吳昌權、鍾慧怡。
列席:黃前會長文忠、游前會長天送、劉前會長春保、彭前會長維彬、周前會長鴻志、
李前主席振聲、胡國勇、戴志峰、陳虹名。
來賓列席:苑裡分會羅會長志明、洪秘書長孟昌;城中分會蔣理事耀堂。
來賓:賴良貴、楊崴淳。
請假:李肇文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介紹來賓:苑裡分會羅會長志明、洪秘書長孟昌;城中分會蔣理事耀堂;來賓賴良貴先生、
楊崴淳小姐。
六、主席致詞:略
七、前會長致詞:略
八、來賓致詞:略
九、通過上次會議記錄及報告上次會議記錄執行情形:
十、報告事項:1.秘書長報告 2.財務長報告
十一、討論事項:
案由一:苗栗分會於三月廿一日向總會提案之動作,損害山城分會名譽,本會因應措施請討論案。
(提案人:鍾理事慧怡、附署人:馬秘書長維憶)
說 明:
決 議:1.組成專案小組,擬定出對策,於四月份理事會提出報告,做審慎處理。
2.專案小組成員:徐會長振國(召集人)、李前主席振聲、游前會長天送、周前會長鴻志
、前會長春保、馬秘書長維憶、鍾理事慧怡。
十二、臨時動議:無
十三、會議規範講評:略
十四、自由發言
十五、散會
發佈單位
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