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年度(第十六屆)第一次預備理事會
會議日期
2007年12月4日 20:0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俞參發
司儀:
紀錄:
出席:周美珍、莊雪華、凌國菁、林敏政、吳俊傑、林志嘉
列席: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已達法定人數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如儀
三、朗誦青商信條:如儀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五、主席致詞:略
六、報告事項:無
七、討論事項:
(一) 案由:請研討九十六年度候補理事、候補監事、副秘書長、副財務長、各委員會主委、行政特別助理人選案。
提案人:林敏政 附署人:凌國菁
決議: 候補理事:江德龍 候補監事:陳韻雯
副秘書長:郭東隆 副財務長:陳信莒
公關宣傳暨國際事務委員會主委:林志嘉
會員擴展暨社區發展委員會主委:
才能訓練暨青商家庭委員會主委:王信富
編輯紀錄暨例會計劃委員會主委:李小青
行政特別助理:廖儒堅 陳建志
(二) 案由:請研討九十六年度常設委員會主委及委員人選案。
提案人:林敏政 附署人:凌國菁
決議:選務:周美珍、邱漢光、李志宏、陳永璋、何燦堂、林敏政、蕭昭勤
獎評:周美珍、俞參發、邱漢光、李志宏、吳俊傑、莊雪華、蕭昭勤
基金:周美珍、俞參發、邱漢光、莊雪華、凌國菁、蕭昭勤、吳俊傑
訓練:周美珍、俞參發、邱漢光、李志宏、何燦堂、陳永璋、莊雪華
長發:周美珍、俞參發、邱漢光、李志宏、陳永璋、何燦堂、蕭昭勤
會章:林文福、周美珍、俞參發、李志宏、陳永璋、何燦堂、蕭昭勤
(三) 案由:請研討九十六年度榮譽顧問、會務顧問、會長顧問、法律顧問聘任案。
提案人:林敏政 附署人:凌國菁
決議:榮譽顧問:張通榮、謝國樑、張芳麗、曾水源、李元吉、陳逸峰、于家敏
會務顧問:羅忠成、藍德俊
會長顧問:呂政隆、藍敏煌、唐文威
(四) 案由:請研討九十六年度會務執行人員桌牌及名片型式案。
提案人:林敏政 附署人:凌國菁
決議:委由林志嘉理事全權處理
(五) 案由:請研討九十六年度會務標語案。
提案人:林敏政 附署人:凌國菁
決議: 建請林秋雄副OB主席設計會務標語
(六) 案由:請研討九十六、九十七年會長交接典禮時間地點及籌備主委人選案。
提案人:林敏政 附署人:凌國菁
決議: 交接典禮 時間:97年1月5日下午5:00 地點:預定新天地餐廳
籌備主委委由吳俊傑副會長擔任
(七) 案由:請研討通過九十七年度預備理事會、理事會自律公約案。
提案人:林敏政 附署人:凌國菁
決議:不收自律公約金。理監事預備金於第二次預備理事會預繳五千元。
(八) 案由:請研討九十七年度會務執行人員記者招待會相關事宜案。
提案人:林敏政 附署人:凌國菁
決議:時間:1月3日上午11點半於復興店湖南小館。
(九) 案由:請研討第二次預備理事會時間地點案。
提案人:林敏政 附署人:凌國菁
決議:96年12月13日星期四晚上8點整 於安一路348之19號(俞會長服務處)
八、臨時動議:增列案由:請研討97年度會館遷移案
決議:遷往武訓街57之1號 電話24300868
九、建議事項:無
十、散 會
主席:俞參發
司儀:
紀錄:
出席:周美珍、莊雪華、凌國菁、林敏政、吳俊傑、林志嘉
列席: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已達法定人數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如儀
三、朗誦青商信條:如儀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五、主席致詞:略
六、報告事項:無
七、討論事項:
(一) 案由:請研討九十六年度候補理事、候補監事、副秘書長、副財務長、各委員會主委、行政特別助理人選案。
提案人:林敏政 附署人:凌國菁
決議: 候補理事:江德龍 候補監事:陳韻雯
副秘書長:郭東隆 副財務長:陳信莒
公關宣傳暨國際事務委員會主委:林志嘉
會員擴展暨社區發展委員會主委:
才能訓練暨青商家庭委員會主委:王信富
編輯紀錄暨例會計劃委員會主委:李小青
行政特別助理:廖儒堅 陳建志
(二) 案由:請研討九十六年度常設委員會主委及委員人選案。
提案人:林敏政 附署人:凌國菁
決議:選務:周美珍、邱漢光、李志宏、陳永璋、何燦堂、林敏政、蕭昭勤
獎評:周美珍、俞參發、邱漢光、李志宏、吳俊傑、莊雪華、蕭昭勤
基金:周美珍、俞參發、邱漢光、莊雪華、凌國菁、蕭昭勤、吳俊傑
訓練:周美珍、俞參發、邱漢光、李志宏、何燦堂、陳永璋、莊雪華
長發:周美珍、俞參發、邱漢光、李志宏、陳永璋、何燦堂、蕭昭勤
會章:林文福、周美珍、俞參發、李志宏、陳永璋、何燦堂、蕭昭勤
(三) 案由:請研討九十六年度榮譽顧問、會務顧問、會長顧問、法律顧問聘任案。
提案人:林敏政 附署人:凌國菁
決議:榮譽顧問:張通榮、謝國樑、張芳麗、曾水源、李元吉、陳逸峰、于家敏
會務顧問:羅忠成、藍德俊
會長顧問:呂政隆、藍敏煌、唐文威
(四) 案由:請研討九十六年度會務執行人員桌牌及名片型式案。
提案人:林敏政 附署人:凌國菁
決議:委由林志嘉理事全權處理
(五) 案由:請研討九十六年度會務標語案。
提案人:林敏政 附署人:凌國菁
決議: 建請林秋雄副OB主席設計會務標語
(六) 案由:請研討九十六、九十七年會長交接典禮時間地點及籌備主委人選案。
提案人:林敏政 附署人:凌國菁
決議: 交接典禮 時間:97年1月5日下午5:00 地點:預定新天地餐廳
籌備主委委由吳俊傑副會長擔任
(七) 案由:請研討通過九十七年度預備理事會、理事會自律公約案。
提案人:林敏政 附署人:凌國菁
決議:不收自律公約金。理監事預備金於第二次預備理事會預繳五千元。
(八) 案由:請研討九十七年度會務執行人員記者招待會相關事宜案。
提案人:林敏政 附署人:凌國菁
決議:時間:1月3日上午11點半於復興店湖南小館。
(九) 案由:請研討第二次預備理事會時間地點案。
提案人:林敏政 附署人:凌國菁
決議:96年12月13日星期四晚上8點整 於安一路348之19號(俞會長服務處)
八、臨時動議:增列案由:請研討97年度會館遷移案
決議:遷往武訓街57之1號 電話24300868
九、建議事項:無
十、散 會
發佈單位
雞籠山